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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2歲男嬰遭電擊棒電傷 保母男友判刑4月

出處:中時

2016年08月30日 14:17 

徐養齡

新竹市林姓男子無業在家,去年見當保母的女友受託照顧2歲男嬰,竟持電擊棒2度電傷男嬰腿部,造成多處紅腫擦傷,男嬰母親心疼不已,怒對林男提告,地院法官痛斥林造成男嬰幼小身心受創,犯後還逃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4個月。

判決指出,27歲林男與當保母的吳姓女友同居,吳女平日在家靠托育賺錢,男友則無業閒在家,去年元月吳女受雇李姓母親,代為照顧其2歲兒子。

不料林男竟無視男嬰年幼無知,同月間竟2次持電擊棒電傷男嬰右大腿、右小腿,造成腿部多處紅腫擦傷,男嬰母親事後來領孩子回家時,赫然發現孩子渾身是傷,當場質問吳女及林男,警方據報扣得電擊棒,但林則畏罪逃逸,遭警方逮捕到案。

刑事庭法官開庭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並對造成男嬰成傷有所悔悟,法官痛批他明知女友收費照顧男嬰,竟不秉持愛心及耐心協助照顧,反而以電擊棒攻擊男嬰,造成幼小身心靈受創,事後也未與被害人積極達成和解,2次傷害罪各判3月徒刑,應執行4月,全案可上訴。

(中時)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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