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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殺女又殺子 獸父再犯無屍男嬰命案

出處:壹週刊

2016年08月17日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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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驚傳無屍男嬰命案,涉嫌殺害男嬰的竟然是才因殺死親生女兒遭高院判處8年的獸父江文吉。檢警調查,江文吉和原配育有一女,後來再婚生子。前年,檢警查出,江文吉不耐4歲稚女恩恩(化名)尿床,狠心拿掃把打死女兒,將屍體裝進行李箱,再挖洞埋屍山區,當時現任太太就懷疑不到一歲的小兒子小漢(化名)失蹤,也很可能遇害,但江文吉謊稱,缺錢把稚子小漢賣掉,直到最近,案情有重大進展,檢警查出原來小漢真的被獸父活活打死,僅因受不了兒子哭鬧,事後用塑膠袋包裹棄屍床下。

轟動一時的獸父江文吉打死四歲女童命案,八月四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認定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名成立,但江文吉因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判處八年!


但讓人更難以置信的是,遭殺害女童、同父異母的弟弟,當時也報失蹤,沒想到,經過檢警深入追查,發現男嬰竟然也慘遭獸父毒手。檢警認定獸父江文吉殺害男嬰的兩大關鍵證據,是生母曾親眼目擊獸父痛毆男嬰的筆錄及獸父的自白通過測謊。

檢警調查,江文吉在殺害女童後,因受不了兒子吵鬧,活活打死當年還不滿一歲的男嬰小漢,事後棄屍在租屋處的床底下,由於獸父接連殺害親生的一對小姊弟,辦案人員痛罵江嫌泯滅人性,行徑令人髮指。

獸父江文吉原本向檢警供稱,二○○八年八月間,再娶的葉姓妻子因案入獄,他獨立照顧與葉妻所生的小孩,後來流浪到板橋運動公園,認識了幾名朋友,有時一起喝酒,其中一名男子見他沒錢,還要照顧兩個小孩,尤其是小兒子小漢(化名)才十個月大,他一個大男人要帶兩個孩子非常辛苦,因此,對方才告訴他有門路可以賣小孩,他透過這名男子仲介,以十萬元價格,把小漢賣給不詳男子,後來就再也沒見過該名男子。

檢警認為,江文吉的說法漏洞百出,因為他連仲介買賣小孩的這名男子長相特徵都說不清楚,甚至對賣小孩的時間及地點等過程描述反反覆覆,後來只好又改口供稱,他常抱男嬰到板橋運動公園,靠運動民眾輪流餵養,最後被一名慢跑的中年女子帶走,去向不明。但江還是無法交代細節,留下很多疑團,對於檢警疑問,江後來乾脆都稱「忘記了」。

由於小漢從十個月大後就沒有健保就醫紀錄,加上獸父對孩子沒耐性,檢警在知道女童恩恩慘遭殺害後,就懷疑小漢恐怕也遭到不測,多次提訊江,在製作筆錄過程中,警方常拿香菸和檳榔給江套交情,希望軟化態度,後來方法果然成功,突破心防,案情大逆轉,獸父坦承打死女兒恩恩後一年,有天耐不住兒子哭鬧,失手打死小漢。

獸父江文吉向檢警說,當時因孩子吵鬧,他徒手用巴掌打了小漢的頭部,沒想到,出手過重,原本哭哭啼啼的孩子,突然安靜不吵,他發現孩子突然倒地斷氣,擔心天氣熱,屍體恐遭人發現,才用大型垃圾袋層層包裹及膠帶密封,把童屍裝在行李箱,先塞在租屋處的床底下,卻找不到適當時機棄屍,後來乾脆搬離案發地,開始逃亡生涯。

由於案發時間距今已七、八年,專案小組為了找到屍體,不但重返租屋處搜索,並採科學鑑識,希望驗出血跡反應,卻遍尋不著小漢的屍體。弔詭的是,專案小組訪查房東及後來承租的其他兩名房客,居然都沒人記得當時曾在房內有聞到屍臭味,也沒人看到床底下有一只行李箱,或當成垃圾拿去丟了。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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