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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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6日 12:20
出處:中央社
31歲鄭姓男子和32歲蔡姓女子結婚育有1名未滿2個月大的女兒,兩人睡覺時沒注意到女嬰趴睡,導致窒息致死,獲緩起訴處分。
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今年2月鄭姓夫妻沒注意到女嬰以趴睡方式入睡,太太看見丈夫讓女兒以趴睡方式入睡也沒阻止。
女嬰因趴睡導致呼吸道阻塞,缺氧性休克,蔡姓女子發現女嬰手腳冰冷、臉色蒼白,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相關機關介入偵辦後,認為鄭姓夫妻沒注意,防止女嬰睡覺時可能產生的危險,導致女嬰窒息死亡,應可認定女嬰死亡和兩人存有相當因果關係。
不過,檢方認為被告遭人倫悲劇,哀痛欲恆,應足惕厲,經偵查程序,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無礙於公共利益維護,以緩起訴處為適當。105070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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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