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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惡男性侵小女友 求歡遭拒又揍她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24日18:59 
 

 潘姓男子求歡遭拒,竟拿安全帽毆打少女。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22歲潘姓男子去年和當時年僅13歲的小女友交往,去年3月先在住處性侵少女,3個月後,又在少女寄宿另名少年家時,登門向少女求歡,少女拒絕,潘男竟惱羞成怒,將少女囚禁在少年住處2天,還拿安全帽猛打少女,甚至找來其他3名少年一起毆打少女,還偷走少女200元,少女最後逃出報案。性侵部分,潘男去年底遭士林地院判刑7年2月,傷害和竊盜部分,士林地院今判潘男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至於其他3名動手打人的少年,另由少年法庭處理。
 
判決指出,潘男去年3月間將少女帶到住處,卻突然強脫少女褲子,少女抗拒並表明「繼續的話,我們就分手!」但潘男仍將少女推倒在床性侵,少女雖奮力抵抗,仍慘遭性侵約5秒。少女事後傳臉書私訊給潘男稱,「我現在不舒服」等語,被少女母親發現後質問,少女才透露遭性侵並報案。
 
不料去年6月間,少女借宿和潘男共同好友的少年家中,潘男又到訪,不僅偷走少女皮包的200元現金,隔天還向少女求歡,少女拒絕後,潘男不但將她關在少年住處整整2天,還找3名少年毆打她,少女最後逃出報案,驗傷發現頭、臉和四肢多處瘀青、挫傷。
 
案件審理時,少女由母親代理出庭,少女母親擔心再遇到潘男,出庭時十分恐懼,開庭時還請法警站在她的前方遮掩,隔絕潘男視線,少女母親並告訴法官,希望潘男不要再騷擾她們一家人。
 
性侵部分,潘男辯稱不知少女當時年僅13歲,並指少女同意嘿咻,甚至聲稱自己罹患精障,才誤以為少女有意願發生關係。但法官調閱潘男就讀高職時的成績單,發現潘男數學成績高達90分,雖然潘男出具身心障礙手冊,法官仍不採信,認為案發後少女身心受創,潘男又否認犯案,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潘男7年2月徒刑。
 
而傷害、偷竊等部分,潘男則均坦承犯案。法官認為,潘男所為造成少女心理陰影,但審酌潘男認罪,因此依竊盜、強制、傷害等罪,各判潘男3月、4月,4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其餘少年涉案部分,則由少年法庭調查中。(吳珮如/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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