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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童頭皮下血腫 繼父、母親:他跌傷

出處:聯合新聞網

2016-01-06 15:05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李姓婦人再婚鄭姓男子,她和前夫所生的兒子(4歲)也與他們同居。前年12月8日凌晨,鄭將男童帶到廁所、用棍棒毆打,男童臉部大面積瘀青、下巴撕裂傷、頭皮下血腫,他被帶到新光醫院治療時,院方通報台北市社會局。士林地檢署認為他們的懲戒手法超過必要範圍,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鄭、李婦。

鄭姓繼父說,他沒打小孩,小孩身上的傷是被門檻絆倒所致,其餘舊傷是他在公園玩耍跌倒、和其他小孩推擠打架造成。母親也辯稱,小孩半夜自行起床進來房間,她開燈就發現他下巴流血,丈夫沒有打小孩。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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