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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無照騎車「4月大女嬰撞死」 肇事男少做2件事賠了400萬

▲▼無照母騎車超速害前揹4月女撞死 肇事男因這原因要賠400萬。(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無照母騎車又超速撞貨車車禍,害死前背4月大的女兒,貨車駕駛「忽略2件事」賠400萬。(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陳姓男子日前駕駛貨車行經頭份市一處路口左轉時,意外撞上一名超速且無照的雙載江姓女騎士,造成江女前背的4個月大女嬰傷重不治。苗栗地院一審認為,陳男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且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審酌後判處1年,二審考量到陳男以400萬元與女嬰爸媽和解,改判10個月、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陳男2021年4月5日上午駕駛貨車,沿頭份市中正一路往東方斗煥坪方向行駛,不料在中正一路529巷口準備左轉時,意外與對向直行的雙載江姓女騎士發生碰撞。江女被撞擊後當場人車倒地,有右手及有小腿部位擦傷,而她前背的4個月大女兒則有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送醫後不治。

檢方調查,陳男駕駛貨車轉彎前,未依規定在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且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而江女無照駕駛,且在限速50公里路段,以時速50至60公里速度超速行駛,復又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檢方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男,至於江女考量其剛喪女,予以緩起訴處分。

東港橋機車追撞意外! 母子雙載3歲兒遭彈出頭撕裂傷

位於屏東縣東港鎮的東港橋上,上午九時左右,發生一起機車追撞肇事意外,兩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前車為母子相載,後方的中年男子疑似下坡失控,撞擊到前車造成事故。3名傷者均送醫急救,前車3歲男童遭彈出,頭部有明顯撕裂傷;而肇事原因,警方了解中。

▼中年男子傷勢嚴重。

▲▼   ▲東港橋機車追撞意外! 母子雙載3歲兒遭彈出頭撕裂傷。(圖/記者宋德威攝)

據目擊者表示,前車母子遭後車撞擊太大,均彈出車外;轄區員警接獲通報即刻趕抵現場,由於後車追撞的中年男子傷勢嚴重,積極員警見狀立即叫傷者「不要動了,救護車快到了」。

▼小男童受到驚嚇也有受傷。

▲▼   ▲東港橋機車追撞意外! 母子雙載3歲兒遭彈出頭撕裂傷。(圖/記者宋德威攝)

警消人員到場後,立即將3名傷者包紮止血,送往鄰近專責醫院急救。而肇事原因,警方正調查中。

自行車 將可載幼童

出處:聯合財經網

2015-11-03 14:10:49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

交通部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規範,未來民眾騎乘自行車可搭載幼童一人。 記者鄭超文/攝影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行車不能載人,交通部指出,明年上半年前檢討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規範,擬規定自行車可載幼童一人,但限制騎車者須滿18歲以上、被載的幼童要在六歲以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2條規定,自行車不得載人,若乘坐人數超過規定,開罰300元到600元;不過,交通部指出,此項違規屬於可施予勸導的違規,警方多以勸導為主,開罰件數僅有少數。

立委蔡其昌去年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政府鼓勵綠色運輸,規畫自行車道,卻不允許家長載著小朋友同遊,相當可惜,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解決方案。

蔡其昌說,日本針對親子自行車訂出相關的規範與車輛檢驗標準,開發出各式各樣的親子自行車;反觀國內,現有親子自行車幾乎都是家長到車店買現成座椅,再焊接或捆綁固定,有必要一併檢討。

交通部日前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初步決議訂出騎乘者的年齡限制,另針對騎車、被載幼童是否需戴安全帽,以及可附載幼童的自行車的檢驗標準,訂出配套作法。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行車騎乘規定放寬是考慮親子的需求,成人騎自行車雙載仍然違法,將要求警方加強取締。

兒福團體:應先改善騎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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