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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童下水被控殺人未遂 陳姓警官發長文盼「還原」真相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陳姓警官陷入「涉嫌殺人未遂」案件,陳今天發表長文,說明事發經過,「懇切還原當時真實情況」。瑞芳分局表示,陳是護子心切,事實真相尊重司法調查。

有網友在爆怨公社發言,指有名男子25日傍晚在中壢一家游泳池兒童戲水區,用手掐著小孩,大喊「誰的小孩?誰的小孩?」接著把小孩的頭往水裡壓。旁人看不過去出面排解,才把哭得稀裡嘩啦的小孩拉到旁邊。

男童家長對陳提出殺人未遂、傷害告訴,陳則稱男童故意往他踢水,要他停止還拿東西丟他,反告傷害、誣告等罪嫌。桃園警方偵詢後,將全案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陳說,當天他6歲兒子、3歲女兒在兒童池,年約8歲男童跑過來我們旁邊,說我們講話很吵,他回說「不好意思,我們並不吵喔」,但男童仍說他們。小孩子後來互相潑水他未理會,但男童拿出「長棍型」水槍射水,他看子女露出不舒服表情,就向男童說不要用水槍射臉,但男童持續射水,還用水槍拍打他的小孩。

陳說,男童後來走向旁邊拿起浮板作勢丟他們,原以為是開玩笑,但真的丟了4次,全被他擋下來。他跟男童說,「我們不想跟你玩了」,結果男童離開一下,但又拿起浮板丟過來,砸到他的左眼,於是嚴正的對男童說「真的不想跟你玩了,請你離開。」

過了10秒左右,男童又拿起水槍射擊,他看到3歲女兒被男童用水槍射到眼睛,露出難受表情,就大聲喊:「你太過分了,你不要走,你的父母親到底在哪?」接著攔住男童,多次大聲詢問周邊泳客,到底誰是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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