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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惡男撞母嬰 強拉上車肇逃

出處: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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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日

【陳偉周、戴之聖╱基隆報導】有夠惡劣!一名毒品通緝犯,去年開車違規迴轉,害後方女騎士煞車不及受傷,懷中背著的三個月大嬰兒頭部受傷流血,痛得哇哇大哭,通緝犯擔心警員到場會被抓,竟將婦人強拉上車,在山區閒晃,女騎士哀求:「求求你,讓我兒子去看醫生!」折騰一個小時才放人,法官念及通緝犯態度良好,事發後也委託友人送母子就醫,判決八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調查,肇事男子全洪明(四十歲)是名水電工,有毒品、竊盜、傷害等多項前科,去年因毒品案遭通緝,逃亡基隆投靠朋友時出車禍;遭撞的何姓婦人(三十四歲),事發時兒子才三個月大,返家途中莫名遭全男撞傷,還被強拉上車,延誤就醫一小時,送醫後幸無大礙。 

「求你讓我兒看醫」

判決書指出,去年八月某晚六時許,全男開車行經基隆東碇路,因發現走錯路,在未打方向燈下違規迴轉,騎在後方的何姓婦人來不及煞車,當場被撞倒,全身多處擦傷,鎖骨疼痛,婦人兒子的頭部也流血,不停哇哇大哭。
全男見母子倒地,第一時間沒報警叫救護車,反而擔心通緝犯身分會被發現,急忙將受傷的母子硬拉進後座,何女哀求:「求求你,讓我兒子去看醫生!」全男未理會,載著母子往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東碇路及源遠路等偏僻山路,繞行一個多小時。 

心軟委託友人送醫

何婦在車上不斷哀求:「我兒子頭撞到了,他年紀這麼小,我怕他受不了。」全男心軟,聯繫一名擔任護理師的女性友人,雙方約在基隆一家安養院門口碰面,嫌犯急忙叫母子下車,告訴友人:「妳送她們到醫院」,隨即駕車離開,女性友人將母子送至基隆礦工醫院就醫,婦人左邊鎖骨尾端骨折,手部多處擦傷,男嬰頭部、額頭有挫傷,婦人治療後立即報案。
法院審理時,全男坦承肇事,還說事發時十分驚慌,因怕婦人報警,才強拉上車,漫無目的閒晃,因婦人苦苦哀求,他才意識到母子已受傷,「我立刻安排朋友送她們到醫院」,還當庭向法官求情,說他希望判輕一點,早日出獄能履行調解內容。 

先保命勿激怒嫌犯

法官認為全男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全案經法院審理,依肇事逃逸、強制等罪嫌,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基隆市交通隊昨提醒,遇到類似遭限制行動狀況,應保持冷靜,不要用情緒性字眼激怒嫌犯,盡量動之以情,與對方理性溝通,當下若有路人經過,可大聲呼叫引人注意,若無絕對把握,不要貿然逃跑,也不要冒險跳車,保命最重要。 


【通緝犯撞母子強行載走示意圖】1

全男開車因走錯路,突然違規迴轉,同向騎車、背著3個月大兒子的婦人來不及煞車,當場被撞倒。 



【通緝犯撞母子強行載走示意圖】2

全男強拉受傷的母子到後座,載離現場,婦人因兒子受傷不停哭啼,哀求嫌犯:「求求你,讓我兒子去看醫生!」 


車禍遇挾持自保之道

.保持冷靜與警覺,若對方有武器勿言語刺激。 
.衡量是否有能力逃跑,再運用隨身攜帶物品自衛。 
.若周遭有人,可乘機呼救引人注意、逃脫。 
.伺機留下求救訊號,如眼神、物品、字條等。 
.熟記綁匪容貌、口音、交通工具等特徵。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局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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