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惡狼夜市旁公廁狎童 稚女尖叫求救 父揮棍打跑嫌犯

出處:蘋果

2016年12月10日 

女童遭人猥褻,其父聞聲趕到廁所(圖1,李易親攝),打跑嫌犯(圖2小圖),圖2為女童父親與女童跑出現場。翻攝畫面

【李易親╱屏東報導】大膽惡狼,竟敢在夜市侵犯幼童!屏東縣一處熱鬧的夜市旁,前晚發生女童遭猥褻案。一名6歲女童與父親到夜市,獨自上廁所,遭有性侵幼童前科的鄭男尾隨進入廁所,以生殖器猥褻臉部,女童尖叫求救,她父親聞聲持棍追打,鄭男趁亂逃逸,後自知難逃法網,案發2小時後向警方投案,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遭法官裁定收押。

警方調查,前天傍晚6時41分,被害女童與父親到夜市,女童獨自到夜市旁的宮廟公廁上廁所。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女童跑跑跳跳進入公廁,鄭男(50多歲)就在後鬼祟尾隨,他一度在公廁前張望觀察,確定沒有旁人,再進入公廁,涉嫌以生殖器碰觸女童臉部猥褻,全程約1分鐘。 
女童嚇得尖叫求救,引起女童父親和附近民眾注意,女童父親持棍子跑進公廁,與鄭男扭打,鄭男趁亂從約2公尺高的2樓公廁往下跳,重摔一旁農田,因此脊椎骨折,仍忍痛逃逸。 


自知難逃嫌自首

警方獲報到場,女童父親氣憤說:「我有追打他!」警方根據女童父親和目擊者描述,鎖定有性侵幼童前科的鄭男涉案。鄭男自知犯罪形跡敗露,前晚8時50分由朋友陪同到案,附近居民得知他到案,憤怒齊聚分局門口要打人,被警勸阻,鄭男坦承對女童猥褻,訊後被移送法辦。 


有猥褻幼童前科

警方查出,鄭嫌多年前曾對另一名女童性侵害,入監服刑,5年前假釋出獄,整天游手好閒,在夜市附近閒晃,被居民視為頭痛人物,很害怕再有孩童受害。
「真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居民表示,鄭男不知悔改,這回竟大膽選在熱鬧的夜市旁犯案,「真是太可惡了! 」
律師鄭伊鈞說,鄭男涉嫌對兒童強制猥褻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他10年前入獄服刑,刑期8年,5年前提早假釋,假釋在前年期滿,因此再犯案不會追訴先前的刑期,但因他在刑滿5年內再度犯案,法官量刑時會加重。 


別讓童在外落單

東港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說,鄭男沒戴電子腳鐐,每半年須回警局報到,他都準時報到。郭子弘提醒,家長應謹慎小心,勿讓幼童在公共場合落單,尤其是高風險的公共廁所,務必由大人陪同進入。 
迦樂醫院院長龍佛衛醫師表示,不排除此案鄭男有戀童癖,這類特殊癖好患者一旦遇到引發性衝動的場合或對象,即有高度再犯可能性;這類患者可能是情緒障礙導致違法行為,需讓患者清楚知道自己生病,才能有效治療。 


幼童外出注意事項

.幼童要上廁所時,務必由大人陪同
.出入公共場所,家長要牽緊幼童,勿讓幼童自行亂跑
.活動遊玩時,勿讓幼童離開視線
.勿讓幼童接近馬路、水池、倉庫、樓頂等
.平日教育幼童安全常識,以及如何在危急時求救
資料來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蘋果》資料室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12/10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