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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分手後告性侵 男子電話恐嚇小女友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10月24日 12:00 
謝幸恩

20歲張姓男子去年透過臉書認識14歲少女「小瑜」,小倆口互有好感偷嚐禁果,交往不久後分手,小瑜和母親稱「張男性侵她」提告,張男欲和解,竟用電話多次恐嚇小瑜撤告,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張男3年2個月徒刑。

張男高中肄業後,便在工地打零工,去年10月間從朋友臉書中看見小瑜照片時驚為天人,便主動加好友、聊天,雙方聊出火花來,相約在台北市西門町見面,豈料,張男當天帶小瑜回家時,在徵得她的同意下,雙方展開「愛的初體驗」。

張男、小瑜交往不久後,雙方個性不合分手,小瑜才跟母親坦承,早已獻給張男第一次,小瑜母親氣急敗壞的提告,張男欲私下找小瑜和解,卻多次在電話中恐嚇她,也威脅她「知道妳家地址」,讓小瑜恐懼不已。

法官則認為,張男、小瑜「妳情我願」發生關係,但張男恐嚇行徑,難以獲得小瑜家屬原諒,案發當時小瑜未滿14歲,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張男3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中時即時)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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