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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醉男載女友撞車雙亡 女方求償失敗原因是…

出處:自由時報

2015-08-24  13:42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楊姓男子4年前酒後騎車載陳姓女友及兩人的10月大男嬰,途中發生車禍,兩人當場死亡,僅男嬰受輕傷。事後女方家長認為楊男酒駕害死女兒,向男方父母求償100多萬元,高雄高分院調查發現男嬰是楊男的親生子,為楊男第一順位繼承人,陳父要求楊男父母賠償於法無據,判陳女父親敗訴確定。

2011年11月24日楊男酒後騎機車載陳女及男嬰外出打預防針,沿林園區雙園大橋行駛,途中跨越分向線對撞郭姓小貨車駕駛,導致楊男、陳女當場死亡。

陳女父親事後主張,楊男酒駕有過失,應對女兒之死負損害賠償責任,存活的男嬰,應是女兒與前夫所有和楊男無關,楊男死後其父母當為法定繼承人,應負責賠償。

不過,法院查出,車禍中幸運生還的男嬰經醫院鑑定確認是楊男與陳女所生,因此楊男死亡後,第一順位繼承人應是男嬰,而非楊男父母,因此認定陳父向楊男父母求償無理,今判楊男父母勝訴免賠。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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