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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自私大人 別把孩子當祭品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張老師基金會執行長黃正旭表示,帶子女到前妻住處燒炭,可能是要讓對方內疚,或想同歸於盡,或尋求復合機會,但孩子有自己的生命權,攜子燒炭具強迫性,是殺人行為,稚子何辜?就算有再難解的紛爭,大人也不可把孩子當成「祭品」。

黃正旭說,這應不是單一事件,兩人從相愛、結婚、生子到離婚,過去即可能溝通不良、價值觀落差、彼此的期待不吻合等;離婚後,謝男成了單親家庭,父兼母職,要扮演兩個角色,又面臨經濟壓力及兩個子女接送與照顧問題,加上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出現的失調狀況等,蠟燭多頭燒、負擔勢必沉重,若缺乏關心、協助,易像壓力鍋承受不了就炸開。

黃正旭認為,離婚後的兩人,應如何和對方及孩子相處,好聚好散,是一大學問。政府不只應要求民眾須接受婚前教育,離婚也應接受數小時的離婚輔導。他呼籲,親友應留意離婚者是否陷入經濟或子女照顧等困境,當事人可撥「1980(依舊幫您)」專線向張老師求助。

新聞出處: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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