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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9歲女童胸上有「草莓」 竟是狼父種的!輕判原因惹心疼

▲女童,孩子,盪鞦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9歲女童被父親種草莓,最終輕判10月全靠奶奶與女兒求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狼父趁9歲女兒睡覺時,竟獸性大發吸吮女兒兩側胸部,隔天上午女童奶奶發現孫女身上被「種草莓」,質問之下才得知孫女遭自己的兒子染指。一審原判2年6月,但在奶奶跟女童的求情下,狼父改為輕判10個月。

判決指出,這名年僅9歲的國小女童父母已離婚,2020年11月11日下午1時許,狼父趁女兒在客廳睡覺時,用嘴唇朝女兒的兩側胸部吸吮。隔日早上奶奶替孫女換衣服時,卻發現其身上有吻痕,追問後才得知竟是自己兒子所為,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處理,並帶著孫女離家出走、在外投宿。

審理時狼父否認犯行,稱當天下午1時30分許就離開家,去台南應徵工作,後來在同日下午3時50分許返家,卻發現廚房有炸過的油鍋,客廳有煮熟的雞塊,懷疑是有人趁自己不注意偷偷進入住處對女兒做出這些事。

女童在開庭審理前時稱,當時她在睡夢中突然感覺胸部會痛,醒來後發現衣服被拉到腋下,爸爸正趴在她臉前面用嘴巴吸她胸部;不過卻在審理時翻供,改稱是一名叫做「阿猴」的爸爸友人做的,阿猴事後拿炸柳葉魚給她,要求她不准說出去,才會跟奶奶說是爸爸做的。

法官認為女童證詞會更改,是因奶奶說她拿到傳票後,曾要求女童母親再次詢問女童究竟是誰做的,用「搞不好還有希望」的心態,一而再、再而三地詢問,最後女童可能見家長不滿意她所說的話,才會改稱是阿猴做的。最終認定狼父涉有重嫌,一審依成年人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6月。

二審法官審酌,奶奶在法院上請求「原諒我兒子」、女童則是在筆錄時曾表示希望爸爸不要被關,考量女童日後至成年以前也仍需受到照顧,以利於未來修補破裂之家庭關係,決定將原判決撤銷,改判10個月。

新聞出處: 
ETtoday新聞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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