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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棄嬰判5年 不知被小女友戴綠帽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19歲唐姓男子與未成年翁姓女友將剛出生的男嬰丟棄野外致死,因野狗叼食揭發全案,唐男以為棄嬰是親骨肉,想不到DNA鑑定後,才知道不是自己的種,唐男綠帽罩頂還被法官判刑5年,女友則獲判緩刑。

唐男與翁女在屏東市租屋同居,前年8月間,翁女在租屋處產下男嬰,2人無力扶養,竟將剛出生的嬰兒裝進塑膠袋內,丟棄在玉皇宮附近公園隱密處,結果遭野狗啃食,在公園玩耍的小朋友發現草皮上有隻被啃咬過的小手臂,飽受驚嚇。

警方費了一番工夫才找到棄嬰的小情侶,16歲翁女被依「母殺嬰兒罪」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最後被判處2年6個月徒刑,緩刑4年;犯下共同殺人罪的唐男則被羈押。

檢警原先都以為2人是小男嬰的親生父母,2人也沒否認,沒想到DNA鑑定報告出爐,才發現男嬰生父另有其人,唐男得知後十分驚訝,檢方改以刑度較輕的遺棄致死罪起訴唐男。

法官曾當庭詢問唐男,「若當時知道小孩子不是你的,是否會改變你當時的決定(意指丟棄嬰兒)?」想不到唐男竟回答:「我還是會這樣做。」

法官認為,我國刑法並無類似「生父殺嬰」相關規定,唐男明知將嬰兒裝進塑膠袋再封住袋口,將造成嬰兒窒息死亡,但仍決定為之,顯有殺人故意,不適用遺棄致死罪,應以殺人罪論處。

法官念及唐男在租屋處見到剛生產的女友、男嬰及大量血跡,一時手足無措,年輕識淺,情急之下才鑄成大錯,於是援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判處唐男5年有期徒刑。

新聞出處: 
屏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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