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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合理照顧3歲幼兒 費鴻泰要求修法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圖/費鴻泰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圖/費鴻泰辦公室提供

 

針對目前國內公立幼兒園兩歲專班設立不足,現行相關法規對雙薪家庭新生幼兒不友善,造成「年齡三歲」但未達「學齡三歲」幼兒很難參加幼兒園專班照顧。費鴻泰要求衛福部研議修法,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托嬰中心受托幼兒年齡上限「不得逾年齡三歲」之規定,修改為「不得逾學齡三歲」。

費鴻泰指出,目前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訂定,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達二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托嬰中心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因此,幼兒年滿3歲,即不得於托嬰中心繼續托嬰;若違法繼續托嬰,托嬰中心違法,會有相關罰則。

以台北市為例,公立兩歲專班招生員額約1800名,公立幼兒園招生員額1萬8000名,顯見此問題急需解決;雖然教育部於前年有針對該問題提出相關加碼政策,增設班級另外加碼補助,但是都還是要時間,目前全台灣2歲幼兒入園率是23%,目前暫時預計113年全台幼兒園將增加800個2歲班,增加1.2萬個招生名額,2歲入園率將可達到33%水準,待相關配套上路仍需多年,依然緩不濟急。

費鴻泰表示,目前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範托嬰中心可以托育滿二歲不得逾三歲以年齡來限制。但是,ㄧ般幼稚園卻規定為學級制,這樣造成於9月之後出生的幼童,在照顧與上學的銜接上就發生問題。

費鴻泰說,廣設幼兒專班為長期計畫,鬆綁法令為當務之急,為解決幼童受托銜接問題,費鴻泰提出書面質詢,請衛福部研議修正該法,將「年齡限制」改為「學齡限制」。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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