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男童騎滑步車遭輾斃 外傭、肇事駕駛都涉過失致死

男童騎滑步車,遭休旅車輾壓不治。(記者彭健禮翻攝)

男童騎滑步車,遭休旅車輾壓不治。(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孩童在馬路上出車禍,旁邊大人也有照顧不周的罪責!

苗栗縣21歲越南籍幫傭,受陳姓夫妻之託照護2名幼子,黎氏帶這對小兄弟散步經過路口斜坡彎道時,讓4歲的男童哥哥自己騎滑步車過馬路,結果遭車輾斃;除了肇事者藍姓女子外,黎氏也被苗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律師︰外傭疏於看護 有過失

 

律師張智宏表示,本案外傭受男童雙親委託代為照顧,是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負有維護兒童安全之責,依檢警調查來看,外傭疏於看護,導致男童遭車撞擊死亡,確有疏失,只是罪責相較於肇事駕駛較輕,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為合理處分。

陳姓夫妻工作忙碌,2名學齡前幼子由夫家婆婆照顧,婆婆去年手術後不方便照顧,委由越籍幫傭黎氏看顧幼子。去年10月19日上午,黎氏帶這對小兄弟外出散步,黎氏推著弟弟坐的三輪車走在前面,4歲哥哥獨騎滑步車在後,3人行經上坡轉角處,黎氏先推三輪車橫向穿越小路,44歲藍女開休旅車轉彎下來,輾壓到後方的哥哥,造成頭顱骨折,傷重不治。

藍女未喝酒,供稱轉彎下坡時,沒看到車前有男童,撞上後才發現。黎氏稱,該地區很少有車,她先推三輪車過去,沒有緊跟在4歲哥哥身旁。

檢方依警方會勘報告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認為藍女非第一次行經該路段,應知悉下坡角度不易注意到車輛前方的人事物,但她疏於注意,貿然左轉後下坡前行,以致撞擊男童傷重不治;黎氏受託照顧男童,疏於注意不應讓未成年的幼童,獨自騎滑步車於道路中央穿越路口,2人都涉及過失致死罪。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10/30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