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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三貼騎車擦撞手中男嬰亡父母怒控駕駛 檢:父母違規

北檢(陳志賢攝)

北檢(陳志賢攝)

魯姓男子去年騎車三貼載妻子及6個月大獨子,與胡姓女老師駕駛的休旅車擦撞,男嬰因機車翻倒,頭部撞地不治,魯男夫婦控告胡女,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車禍鑑定胡女無過失,反倒是魯男夫妻違規三貼騎車、未給小孩戴安全帽等安全措施,又搶道肇事,涉嫌過失致死,今予魯男夫婦緩起訴,期間1年,2人共須繳交6萬元處分金給國庫,另胡女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4月24日早上7時,魯男騎車載著妻子,妻子僅用背巾包著6個月大幼子,夾在2人中間,準備將幼子送至托嬰中心照料,魯男一家三口機車行經信義路、杭州南路的金甌女中附近,左側與同向休旅車擦撞,機車倒地,魯男夫婦只受輕傷,但孩子頭部撞擊路面,送醫後仍因顱骨骨折不治。事後魯男夫妻控告休旅車駕駛胡姓女老師涉嫌過失致死。

但案經2次交通事故原因鑑定,都認為該路段從3車道縮減成2車道,胡女是直行車輛,並無違規或過失情形。反而是騎車的魯男,進入縮減道路後,併行休旅車右前輪處,疑閃避前車,擦撞胡女車輛左側,是肇事主因。

檢方認為,魯男夫妻違反交通規則,騎車三貼超載,也沒讓孩子戴上安全帽等防護措施,涉嫌過失致死罪,將2人改列被告,由於2人沒有前科,給予2人緩起訴,期間各1年,共須繳交6萬元給國庫。

(中時 )

新聞出處: 
中時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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