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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SPA池!男童手臂遭排水孔吸住 掙脫不了溺水腦缺氧

楊姓男子受僱負責幫桃園某高級社區SPA池定期維護,但他未依流程逐一檢查,事後還在紀錄單每項都勾選「已保養」,3年前1名11歲男童去游泳,手臂被孔蓋脫落的排水孔吸住,整個人淹沒水中無法掙脫,被救起送醫仍造成缺氧腦病變、肺炎,檢方偵結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楊男。

檢方調查,楊男(48歲)為該公司負責人,受僱負責該社區公共設施SPA池保養、維護,依規定必須按合約書中定期檢查SPA池內進、出,及回水管路是否正常,但他2017年6月、7月間到場檢查3次,僅有保養SPA池及景觀池的機房和驗水。

檢方指出,楊3次檢查都沒發現SPA池中排水孔蓋脫落、排水設備損壞,同年7月30日社區1名11歲男童下午去游泳,卻在SPA池中手臂突然被排水孔吸著,導致無法掙脫溺水,獲救送醫後仍因缺氧性腦病變、吸入性肺炎,及左手前腔室症候群。

男童家屬事控告包括楊在內,以及該公司前負責人、社區管委會總幹事、主委,以及多名委員等6人業務過失重傷害。

檢方訊時,楊男坦承到社區維護SPA池沒做氣動開關及水療各項功能測試、補水及池面溢流排水,以及池壁出水口、方形集水口、圓形集水口等功能的目視檢查,卻在維護保養紀錄上都勾選「已保養」;而社區總幹事、主委及委員均否認有過失,表示均委由楊的公司專責檢查SPA池。

另現場監視器也拍下男童因手臂遭吸住,在水池中無法掙脫溺水畫面,並有維護保養紀錄表、醫院診斷佐證,檢方偵結認定楊犯嫌明確,依修法前之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楊。

檢方並指出,前公司負責人已死亡,其餘被告社區總幹事、主委及委員依照契約,委由楊的公司做專業維護才開放SPA池給住戶使用,難對他們不具專業者科以如營業場所管理者的高度注意義務,均處分不起訴。

檢方偵結認定楊犯嫌明確,依修法前之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楊。記者曾健祐/攝影

檢方偵結認定楊犯嫌明確,依修法前之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楊。記者曾健祐/攝影

新聞出處: 
聯合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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