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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童在園內摔出後遺症 安親班判賠

新聞出處:聯合報    記者:歐陽良盈

柯姓男童就讀國小一年級時在安親班玩溜滑梯摔倒,在家休養一個月,因傷造成左右腳相差0.5公分,父母向安親班求償52萬多,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柯家勝訴,安親班須賠17萬多元。

判決指出,柯姓男童99年時參加某幼稚園的「小一課後安親班」,放學等家長時在遊戲區玩耍,攀爬溜滑梯欄杆摔下,事後打石膏在家休養一個月,診斷出左右腳因此有0.5公分落差,柯童父母認為安親班沒派老師在遊戲區看顧有疏失,憤而提告求償。

幼稚園辯稱,當時男童應該在多功能教室等待家長,賴姓老師已經規定幼稚園以上的小朋友不能到遊戲區玩,但柯童不聽,已經勸過很多次。柯童家長認為園方有疏失,且男童摔落地點的防護墊只有1公分,已經違反內政部頒發的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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