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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大客車上國道 全車4歲以上乘客強制繫安全帶

 

今年2月蝶戀花賞櫻團發生遊覽車翻車事故後,交通部5月與相關單位討論後獲共識,近期修法草案出爐,大客車上高速道公路或快速道路,全車4歲以上乘客須強制繫安全帶,交通部預告,最快今年底前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據統計,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未繫安全帶致死,繫安全帶的3.6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則是有繫安全帶的2.7倍。根據現行法規,大客車駕駛旁座位、前後車門,以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正中間位置需強制繫安全帶,否則可於一般道路可處1500元罰鍰,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則3000至6000元罰鍰;修法後,大客車上高(快)速道路,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未繫安全帶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但為何是4歲以上?交通部表示,未滿4歲小朋友體型較小,須配備兒童座椅,繫安全帶時才能有效保護,但要求大客車都配置兒童座椅有一定難度,且多數歐盟國家針對無站位設計、行駛高速公路的大客車,大多規定4歲以上乘客須繫安全帶,因此草案比照計程車一樣以4歲為分界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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