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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逃逸輾斃女童 毒犯交保26天又回籠

 

毒犯劉芊輝去年4月搭女毒犯丁易津的便車遇警攔檢,要求丁女高速倒車逃逸,不料撞死幫母親收拾攤位的7歲女童,2人到案被羈押,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劉男、丁女各9年、16年徒刑,並准許劉男交保,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今首度開庭,檢察官認為劉男另涉毒品案企圖逃逸才害死女童,顯有逃亡之虞,請求重新羈押劉男,高院採信檢方理由,當庭裁定羈押劉男,法警隨即將他押送看守所。

去年4月28下午4時許,丁易津(23歲,在押)無照駕車,搭載劉男(23歲)及一名陳姓男子,行經桃園夜市北埔路和中正路口時,遇到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巡邏警網攔檢。由於車上有剛買來的毒品K他命,劉男又大叫:「我通緝,不要停車!」丁女慌張,重踩油門在狹窄巷道高速倒車逃逸。剛好一位7歲賴姓女童,放學後到夜市幫媽媽收攤掃地,慘遭丁女倒車撞倒再輾過頭部,當場身亡,賴母也被擦撞受傷。警員來不及制止,見女童無辜慘死,自責不已,隔天凌晨先逮捕丁女送辦,去年5月12日再緝捕劉男到案,丁女和劉男都被羈押。丁女坦承當時知道撞到人,因怕車上毒品被查獲,劉男又叫她倒車逃逸,為了幫朋友才沒停車。

劉男也坦承當時因毒品案被通緝,怕被逮捕,才叫丁女別停車。檢方起訴2人在路狹人稠的市集馳車逆行,導致無辜民眾死傷,涉犯殺人罪嫌,賴母也請求法官速審速結,判丁、劉2人應有的刑罰。一審認定丁、劉2人犯意有別,今年4月依成年人對兒童故意殺人罪,判丁女16年徒刑、禠奪公權7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劉男9年徒刑、禠奪公權4年。此外,一審於移送卷證上訴高院期間,本月2日准許劉男交保10萬元,並應於每周一、三、五下午6時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檢方不服,今下午於高院開庭時,請求合議庭斟酌重新羈押劉男,劉男則辯稱交保期間遵守法官要求按時去警局報到等條件,試圖說服高院法官相信他有誠心接受法律審判,沒有逃亡之虞。法官短暫休庭評議後,認定劉男犯下本件傷害致死案主因,就是另犯毒品案被通緝且拒絕警員臨檢、企圖與丁女倒車逃逸所致,且本案一審被判刑9年,顯見涉犯重罪、嫌疑重大,確有逃亡之虞,下午4時許當庭裁定羈押劉男3個月。

劉男聽完法官諭知羈押裁定後表示:「請通知我爸爸。」隨即當庭難過地低頭啜泣,律師輕拍他的肩背安撫,劉男被押解上囚車途中,仍舊哽咽不已。(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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