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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性自主

疑猥褻5歲女童!男遭「家屬動私刑」虐成重傷 送醫不治

南投日前傳出有5歲女童遭受父母友人猥褻,家屬得知後憤怒不已,竟對涉嫌猥褻女童的60歲李姓男子動用私刑,將人打成重傷送醫,經搶救後無效,昨日下午傷重不治,南投地檢署今中午前往相驗遺,詳細經過及李男確切死因,還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ID-2940906

▲疑猥褻5歲女童,男遭家屬動私刑虐死。(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案發於本月13日下午,涉嫌猥褻女童的60歲李男因與女童父母有共同朋友,因此也獲邀在內,前往八德夜市附近某家卡拉OK歡唱,李男當時席間跑去上廁所,女童父母則在KTV大門抽菸,女童疑似要找爸媽往廁所方向走,結果遇到了剛上完廁所的李男。

李男牽著女童從後門出去,帶往停車場方向,不久後女童哭著跑回包廂,向爸媽哭訴遭李男猥褻,父母得知後氣憤難耐,揮拳毆打李男,疑似出手過重打成重傷,經送醫急救3天後仍傷重不治。因此案為婦幼案件,偵辦檢警三緘其口,細節仍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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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人生! 少女遭父母拋棄 養她的外公竟性侵她

已當外公的60多歲男子阿華(化名),上月被就讀國中的外孫女小如(化名)的男友痛毆,意外揭露小如被父母拋棄、長期遭外公性侵的淒慘人生;阿華警詢時原認罪,卻在檢方偵查時改口否認,還辯稱孫女很難帶;台北地檢署不採信他的說詞,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目前就讀國中的小如,自小就被生父拋棄,母親將她帶回娘家後,非但沒有盡到照顧她的責任,還離家出走丟下她,自己與新歡去過好日子,她只好與外公、外婆相依為命,由於外婆精神狀態有異,一家生計全靠外公苦撐。

不料,小如經歷被父母拋棄的悲慘歲月後,3年多前竟又發生巨變,而摧毀她人生的不是別人,竟是自己的親外公;檢警調查,那晚阿華喝得醉醺醺返家後,趁著醉意性侵仍年幼的小如,害怕的小如雖然苦苦哀求,仍不幸被阿華性侵得逞,阿華甚至還嗆說:「我有養妳,妳就要給我」!

小如慘遭外公性侵後,開始出現情緒暴躁、不想回家,甚至持刀割腕等自殘行為,校方雖察覺異狀,但小如疑似不想回首這段噁心的記憶,對外人始終守口如瓶;今年9月,小如再次遭外公性侵,這次她終於不再隱忍,選擇逃家躲避狼爪。

急欲找尋保護傘的小如在外結交男友後,直到上月她才將這些年來被外公蹂躪的慘事,如實地告訴男友,男友氣得衝去暴打阿華一頓,也因此驚動了警方,阿華涉嫌性侵孫女小如的劣跡才曝光,並被依強制性侵罪法辦。阿華警詢時雖一度承認性侵小如,但全案移送檢方後,他又改口否認。

檢警根據小如的指證,認定阿華涉嫌自2017年2月開始,長期性侵小如,從起初每週性侵約2次的頻率,逐年減少至今年約每季性侵1次;檢方考量阿華不吐實,認定他毫無悔意,因此將他起訴,至於小如則已被主管機關介入安置。

威脅女童、少女拍不雅影片或裸照再散布 男被依79罪起訴

董男被控要求11名未成年女子拍自慰影片或裸照,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猥褻物品等79罪,將董起訴。(資料照)

董男被控要求11名未成年女子拍自慰影片或裸照,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猥褻物品等79罪,將董起訴。(資料照)

男子董財得涉嫌上網誘騙11名未成年女子傳送自慰影片或裸照,甚至裸體視訊,短短4個月犯案39次;董男另將一名成年女子性愛影片傳給40人。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脅迫兒童或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等79罪,將董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4月至8月間,董男隨機用LINE、臉書、Instagram與9名女童、2名少女攀談,博取信任後,要求拍猥褻影片、照片,之後再威脅散布這些檔案,要求被害人進一步提供下體影片、影片。

校園大象溜滑梯「露鳥」嚇壞女童 變態翁被法辦

苗栗縣65歲孫姓老翁才因對未成年人犯妨害風化罪,被判刑3個月,但他出獄不到2個月,又跑到國小校園內的大象溜滑梯旁「露鳥」對女童說「妹妹,這個給你玩好不好」,嚇得女童驚慌逃離,向路人求救報警送辦,苗栗地檢署依公然猥褻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孫翁為累犯,也建請加重其刑。

孫姓老翁於今年11月7日的週六上午11點許,到1間國小校園內,並在校園內的大象溜滑梯周邊徘徊,見1名12歲女童經過,向女童喊說「妹妹,這個給你玩好不好」。女童聽聞呼叫,轉頭過去,竟見孫翁從褲檔掏出生殖器,嚇得驚慌逃離,向路人求救,並在路人協助報警下,將孫翁逮送法辦。

孫翁對於犯行一概否認,但檢方認為,國小監視器畫面拍攝到孫翁於當時確實在校園內,且女童、路人指證歷歷,2人也與孫翁無嫌隙仇恨,不採信孫翁辯詞。

且檢方調查,孫姓老翁於去年間,對於未成年犯妨害風化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於今年6月入監執行並於9月9日執行完畢出監,但不知悔改,不到2個月,又對女童涉犯公然猥褻,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小三女童哭訴遭阿嬤同居人性侵 阿嬤卻說「看妳可愛逗妳玩」

古男性侵同居人國小孫女,被花蓮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示意圖。(資料照)

古男性侵同居人國小孫女,被花蓮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示意圖。(資料照)

花蓮縣古姓男子2010年間以手指性侵同居人還在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孫女,女童心靈受創但深埋祕密,上了國中後開始出現自我傷害行為,2016年經心理醫師訪談,她才透露小時候遭古男性侵一事,花蓮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古男有期徒刑7年6月,花蓮高分院近日駁回古男上訴。

檢警調查,古姓男子2009年間為母親就醫方便,由花蓮南區搬至女友住處同居,約在2010年底某日,在廚房抱住同居人還在就讀小三的孫女,坐著從後方親吻女童,並以手指插進陰道內,女童感覺不舒服、很痛,掙扎跑去跟阿嬤哭訴,卻得到「大人是看妳可愛,才會逗妳玩」,女童對於未受到幫助感到無助,上了國小五年級學校教育性侵、性騷擾等身體自主,才得知小時候是被古男性侵。

恐怖!14歲少年運動中心做spa 遭黑壯男逼口交

新北一名14歲少年8月前往三重國民運動中心做SPA,遭陌生男子搭訕猥褻,尿尿也被對方偷看,甚至被逼進淋浴間壓頭口交;事發後,檢警循線找到犯案的柯姓男子,全案今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1日傍晚5時許,少年在水池裡被柯男搭訕後,手曾被對方抓住,被迫摸對方下體。他雖起身迴避,但對方一路尾隨,除了尿尿被偷看,還被對方以身體逼進淋浴間,壓頭強迫口交,後來也被對方硬脫褲口交。

據了解,柯男原本想進一步侵犯少年身體,但因為無法勃起而作罷,犯後隨即逃離現場,事後才被循線查獲。

柯男到案後,矢口否認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交犯行,辯稱自己有向少年搭訕,經少年同意才在淋浴間發生性關係,但說法未被採信。

檢警調閱監視器,確認柯男有在SPA池伸手抱住少年和尾隨少年進廁所,而現場救生員也證稱,有聽少年反映柯男猥褻情事,甚至目睹少年抱著垃圾桶噁吐。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柯男在SPA池和淋浴間的行為分別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全案今天偵結起訴。

69歲翁廟前隔褲「摸一下」女童下面 依性騷擾罪起訴

嘉義縣陳姓老翁日前在六腳鄉「順天宮」廟前,以手對8歲女童、隔褲子「摸一下」臀部、下體,還拿100元給女童,經女童母親報案,檢察官偵查終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以公訴,並要求依兒童暨少年福利法加重其刑。

檢警訊問時,69歲陳姓老翁否認犯行,辯稱今年5月下午在順天宮前滑手機,見8歲女童騎自行車在他面前玩耍、對他大喊,他就用手拍女童屁股,要求離開,如果造成女童不舒服、願意道歉,但絕非故意這麼作。

陳的律師也稱,陳當時見女童在面前繞來繞去,以長輩身分拿100元給女童、拍女童屁股,主觀上是否有性騷擾犯意、值得斟酌。但陳經過測謊,呈不實反應。

據了解本案發生後,女童母親向警方報案,指陳姓老翁涉對兒童強制猥褻,但檢察官偵辦過程中訊問女童,女童指老翁「摸一下」(比用手快速摸過),檢方認為老翁並未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等方式,違反女童意願對女童作猥褻行為。

但陳翁撫摸女童,趁女童不及抗拒之際,隔著女童褲子撫摸臀部、下體,涉犯意圖性騷擾、撫摸他人隱私處等罪嫌,並要求依兒童暨少年福利法加重其刑。

凌虐猥褻5歲女童觸7罪 變態老闆重判16年

桃園市31歲食品行老闆王榆貿幫忙照顧5歲女童,卻對女童猥褻凌虐,不僅剃光她的頭髮、罰磕頭,還用牙刷刷下體、對著女童手淫;一審判王男12年徒刑,二審高院認為王男手段變態,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妨害幼童發育等7罪,加重改判16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王榆貿目前未在監、在押

據了解,王榆貿目前並沒有在監、在押。桃園地檢署昨表示,因他的身分並不特殊,除非高檢署有提出要求,否則檢方不會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王男在桃園中壢、龍潭區從事即期食品買賣,幫忙照顧5歲女童時,卻從2017年7月8日至隔月27日間,在中壢住處多次對女童施虐、猥褻。

王男用刮鬍刀剃光女童頭髮,動輒用手機電源線打她,罰她磕頭100次認錯,王男在家不穿衣服,也不准女童穿衣,還逼她喝尿、學狗爬,用牙刷刷她下體,5度對著女童手淫,還逼女童舔下體。

王男坦承多次射精在女童大腿、臉部,但堅稱未違背女童意願,理光頭、罰跪是管教處罰手段,不是故意凌虐,並否認要求女童舔他下體。

一審將王男判刑12年,檢、辯都上訴。高院依6次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各判刑3年4月至4年2月,並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2年6月,7罪合併應執行16年。王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沒有違誤法令和比例原則,駁回上訴定讞。

小三男、女童互動變成性騷擾 校方今啟動性平調查

雲林發生一起小三女童遭同班男同學露鳥、摸腿等性騷擾行為案件,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校方今天已主動啟動性平調查。記者陳苡葳/攝影

雲林發生一起小三女童遭同班男同學露鳥、摸腿等性騷擾行為案件,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校方今天已主動啟動性平調查。記者陳苡葳/攝影

雲林發生一起小三女童遭同班男同學露鳥、摸腿等性騷擾行為案件,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今天受訪時表示,校方上周獲知後除介入溝通協調,也已依規定通報縣府,原考量女童隱私權須由監護人同意提出性平調查,但家長未申請,整起事件即在媒體曝光,今天校方主動啟動性平調查,釐清事件發生經過。

據了解,女童和男童座位相鄰,家長轉述女童說有同學露鳥,還曾觸摸她大腿,導師知情後,第一時間關心兩童狀況即反映給學校,當時也有口頭告誡學童不要玩的太過火,同時也將整起事件反映給校方。

高市男子涉嫌強抱小孩 警移送裁處

高雄市一名20歲男子涉嫌強抱小孩親吻、亂摸,甚至騎單車意圖衝撞1對鄭姓小姊妹,鄭父擔心小燈泡事件重演報案,警方1日將這名男子依社維法移送裁處,並深入追查其他被害人,增設巡邏箱防範,避免造成危害。

當地居民說,這名男子2年前曾因性騷擾女童被法辦,住處距離學校大約400公尺,近來趁民眾不注意之際,強抱小孩到監視器死角,親吻臉頰或襲胸摸臀,嚇壞家長與小孩。

陳姓阿嬤指稱,她獨自帶1對2歲孫子女,這名男子前天趁她不注意之際,強行抱走孫子,所幸她及時發現制止,才將孫子搶回來,令人膽戰心驚;她說,這名男子猶如不定時炸彈,大家都很害怕。

鄭姓男子育有4歲、6歲女兒,他說,這名男子經常突然出現在社區,一度趁他不注意之際,將大女兒誘騙至草叢暗處,所幸他及時發現制止,事後又見這名男子要抓女兒,他喝斥不要再靠近女兒。

鄭男說,不料近來女兒們在社區玩耍,這名男子竟騎單車朝2人迎面意圖衝撞,所幸未撞到2人,但全家人飽受驚嚇,女兒們很害怕看到這名男子,這名男子也會對女兒大吼大叫,出現不理性行為,危及家人生命安全。

警方今通知這名男子到案說明,證實雙方案發前有發生口角,但否認騎車要撞人,辯稱當時有大喊「借過」,不過鄭男等人指證歷歷,警訊後先將這名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藉端滋擾移送裁處;至於涉嫌性騷擾部份,警方已展開調查,深入追查被害人,全案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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