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傷害

男童跳水池被拉衣角摔傷 同學家長連帶判賠

小朋友嬉戲竟衍生兩家官司訴訟,桃園平興國小校園有個小水池,前年11月間,該校三年級男童A下課時間「跳水池」,要從水池邊跳到池中間的石頭上,但在他助跑起跳時,一起玩耍的男童B突然伸手拉他後腰衣角,A童嚇到重心不穩摔跤撞到嘴巴,牙齦出血右上門牙挫裂,導致慢性齒槽膿瘍,A童父母替兒子控告B童及父母,連帶求償20萬元,一審獲判賠醫藥費等1萬9000元。

此案審理時,A童告訴法官:「我要從水池的一邊跳到另外一邊的時候...B童就突然碰到我我嚇到,不小心沒跳好,我就滑倒…我沒有看到B童如何碰到我,我覺得腰這邊突然被碰到了,輕輕的碰到,然後我就嚇到了。」B童則說「A童當時在那邊跳來跳去,他說要從水池的一邊跨到另外一邊,後來他在跑的時候,我用手不小心碰到他後面那裡的衣服,我不是要拉他,我的手就在那邊擺動著,我碰到他的衣服是不小心碰到的,他還有跨到池子的另外一邊,後來才跌倒。」

但法官依據B童在事發後曾告訴老師:「我在A童後面看他跑很快,伸手要拉他叫他不要跑,只拉到A童衣角,A童跌倒後就陪他到健康中心。」認定A童跑跳時,遭B童拉扯衣角而跌倒,B童確有過失,由於他未滿20歲,因此判決B童父母須與兒子連帶賠償A童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一共1萬9000元。A童方面已上訴。

男童住妖怪村飯店釀傷《蘋果》實測找原因

南投溪頭的妖怪村主題飯店因深具特色,吸引不少人前往朝聖。但有民眾向《蘋果》投訴,他們一家上月20日入住妖怪村飯店枯麻主題房型,6歲小男童進房興奮地坐上外推露台小和區,左腳卻陷入旁邊縫隙,小腿被磨了一層約5公分傷口。

他認為這是飯店設計瑕疵害的;業者表示,家具與牆壁間有縫隙實屬正常,若正常使用窗邊座椅狀況下,應不會導致受傷。但接獲投訴後,本於客戶至上,將檢討改善,盡力改善環境,達到安全無虞。郭先生認為,妖怪村和式木台沒緊貼牆壁,大人的手可探入縫隙,明顯設計不良,且當時飯店服務人員處理態度不完善,事後所送紀念品與600元紅包屬飯店業者致意,非關和解,住宿1晚索價4800元不便宜,他不想擴大事端,盼業者改進缺失,避免後續有其他人也因此受傷。

妖怪村飯店方面研判,6歲男童疑蹦跳後滑進椅子與牆壁縫隙致傷,同仁接獲通報立即協助擦藥,隔天見男童正常跑跳,行動完全無礙,飯店再度關切,郭小弟也出示傷口強調是小傷,業者為表心意再送紀念品和600元禮券等致歉,郭先生一家三口翌日離開飯店出遊。

《蘋果》3日中午實地到民眾入住的5502房測量,兩端縫隙均為3公分,以成年男女手探入,女生只能勉強卡住手心,男生則約兩截手指,初判除非整座木造椅偏移一邊,否則男童左腳應無法滑入致傷。妖怪村特助蘇猷雅表示,此為枯麻主題房5月裝修啟用以來,有房客受傷首例。因在窗邊放置訂製的木椅,在木椅上放置和式軟墊,為了日後清掃並未加以固定,但極重無法輕易挪動,家具與牆壁間有縫隙實屬正常,若正常使用窗邊座椅狀況下,應不會導致受傷。但接獲投訴後,本於客戶至上,將檢討改善,盡力改善環境,達到安全無虞。

同居人虐殺5歲女童 母竟認為女兒裝死

新北一名林姓男子去年不滿林姓同居女友的5歲女兒深夜獨自跑出家門,除掌摑女童頭臉管教,還拿塑膠小板凳砸女童後腦,而林女不但沒制止,還抓女兒頭髮拖行一起施虐害命,事後2人將傷重不治的女童載往公墓棄屍,一審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林男與林女各9年、7年10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今仍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2人各9年與7年10月徒刑,還可可上訴。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林男2人並非一開始就計劃棄屍,而是開車一起將女童遺體載到桃園龜山第三公墓,在車內燒炭打算共赴黃泉,不料炭火引燃腳踏墊,林男2人跑出車外躲避火煙,此時才決定將女童遺體棄置現場。另外,一審認定林女向警方自首,高院查出2人約定由林男扛責、林女照顧2人所生幼子,因此認定林女不應減刑。

判決指出,受害女童是林女與前夫所生,林女原把女兒寄託給住在宜蘭的母親照顧,後來認識同樣離過婚的林男交往並同居在新北市,林女將女兒接來同住,去年另跟林男生下一子。

女童因思念外婆,去年6月25日凌晨1時許獨自出門想去找外婆,林男2人急忙尋找,將女童帶回質問時,林男對女童重甩巴掌毆打頭部,女童跌倒,頭撞到桌腳及地板,呻吟說「頭好痛」,幾近昏厥,林男不理會,照樣出門跟朋友去釣魚,當天清晨4時許回到家,見女童還昏睡在地,以為她不服管教,再叫醒女童繼續打,還拿塑膠小板凳猛砸女童後腦,連塑膠椅面都被砸破。

林男餘怒未消,對林女大喊:「妳女兒我教不來,妳來!」林女不但沒保護當時已快失去意識的女兒,反而拿掃把毆打女兒雙腿,罰她半蹲,再掌摑女兒頭臉,女童再度跌倒,頭部撞擊桌腳及地板。林女以為女兒裝死,拉扯頭髮要她站起來,不顧女童全身無力多次倒地,抓住女兒頭髮拖行到陽台,喝令說:「今晚給我睡這邊!」5分鐘後才把女童拖回房間。

嫌吵巴臉 暴走父摔死女嬰

出處:蘋果

2017年01月25日 

黃男將女兒往床頭櫃重摔(箭頭處),致女兒腦部重創不治,床頭還擺放兩個酒瓶。翻攝畫面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驚傳狠父摔死女兒的人倫悲劇!黃姓板模工人有家暴紀錄,其妻在本月五日回娘家,他獨自照料四名年幼子女,卻受不了僅四個月大女兒哭鬧,先甩兩巴掌後,情緒失控將女兒高舉往床頭櫃重摔,導致女兒腦部重創,經搶救十九天後前天不治。黃男一度卸責稱兒子抱女兒不慎滑落闖禍,經警追查才坦承犯案,昨檢警相驗時,黃痛哭:「都是我不好!」被依傷害致死等罪送辦,社工則安置黃妻和三子。

警方調查,黃男(三十一歲)與妻子(二十四歲)育有八歲、五歲、三歲三個兒子,去年九月生下女兒,黃妻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一家經濟收入仰賴當板模工的黃男,因工作不穩定,夫妻租屋又照料四名子女,生活壓力大。 

獨顧4孩情緒失控

2歲童打翻飯菜 竟遭幼保員抓傷

出處:蘋果

2017年01月04日14:54 

新聞影片

北市一所幼兒園張姓女幼保員被控對2歲2個月大的幼童施暴,導致幼童雙臂、胸部瘀青及傷痕,台北地院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2015年10月15日中午,張姓女幼保員(45歲)因班上年僅2歲2個月的劉姓幼童不肯吃午餐還打翻飯菜,且坐在地板上哭鬧不願離開讓張女清理,竟怒抓男童雙臂,強行拉開男童,因施力過當,導致男童手臂、腋下及前胸多處挫傷。

當天下午幼童放學回家,劉童母親幫他洗澡時發現雙臂受傷,立刻拍照蒐證,隔天向幼稚園反映並質疑幼保員施暴,事後張女雖傳送簡訊向劉母致歉,但劉母仍堅持提告。

張女雖坦承挪開劉童時施力過當導致劉童受傷,但劉母拒絕和解,法官認定張女從事幼教工作20年,卻傷害幼童,實屬不該,但審酌她已認罪,因此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長柄刷打死4歲童還熱水燙姐 狠心後母:我有產前憂鬱

出處:東森

2016年12月14日 17:50

▲坦承用長柄刷虐打同居人4歲兒子的劉姓女子。(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4歲劉姓男童遭虐打致死,劉姓後母被依傷害等罪判12年6月有期徒刑,但檢方發現,男童的5歲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起訴她。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劉女供稱想沖掉女童身上的排泄物,才會用熱水沖她,且「自己有產前憂鬱」。

劉女今天出庭時,表示為了要沖掉女童身上的排泄物,才會拿熱水幫忙沖掉。由於女童被發現右上臂、胸腹部有多處二度到三度燙傷,法官質問「沖多久才會燙得這麼嚴重?」,劉女則回應,當時女童有閃躲,後來脫衣後才發現她有脫皮狀況,所以也有用消毒過的剪刀剪壞死皮膚。

劉女還供稱,自己有產前憂鬱症,她在第3次偵訊時有向檢方解釋過,「我不是想到就打,都是有事情才會打,並沒有固定頻率的打小孩」。另外,劉女委任律師表示,目前有向高院申請做精神鑑定,高院也允許了,因此希望庭上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再審理。

對此,林女透過律師表示,女童因燙傷而毛細孔壞死,已失去調節體溫、排汗的功能,且女童回到生母身邊後,睡覺時還會做惡夢,並說「不要打我」或「爸爸和阿姨在打她」等語,甚至形容和弟弟被後母照顧的那段時間是「最痛苦的記憶」;當初因劉女稱會照顧姊弟,林女才答應給劉男照顧,沒想到竟是這樣的下場。庭訊後,劉女步出法庭,狂奔大門由劉男載走。

▼虐死男童還用熱水燙姊姊,劉女庭訊後快步奔上車。(圖/記者張曼蘋攝)

師出手制止吵鬧童 不慎抓到瘀青

出處:自由時報

2016-10-25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區某國小四年級男童,二十日因為英語課未帶課本,未和其他學生一同起立朗讀,被男性英文老師從座位上拉起時而發生肢體拉扯,造成男童的肩膀瘀青;市議員黃婉如協助家長向教育局陳情,學校昨天向家長道歉,承諾將這名男師交由校內的「教師成績考核會」議處,雙方和解。

小4男童肩膀被抓到瘀青。 (記者陳昀翻攝)

「只是去學校,怎麼被打成這樣?」男童的母親心疼地說,她是單親媽媽又要工作,只好把兒子委託媽媽(男童的外婆)照料,只有休假時探望兒子,所以未在第一時間發現兒子受傷,兒子的個性早熟、容易胡思亂想,兒子不願聽從教師指令,懷疑有其他原因。

校方表示,根據其他學生說法,男童上課時沒有拿出課本,英語教師要他起立,男童倒在地上叫鬧還用腳踢教師,教師為了制止才出手抓他肩膀,可能力道沒控制好才不小心造成男童瘀傷,絕未體罰。

黃婉如質疑說,二十日發生的事情,校方竟拖延至二十四日才通報校安系統,沒有第一時間通報,有無「吃案」疑慮?校方解釋說,事發當天,導師並不知情,二十一日接到男童母親的簡訊時是週五,只上半天課,當下沒有意識到嚴重性,二十四日校長接到黃婉如電話後已緊急處理,會檢討。

送托遭虐? 女嬰下體嚴重瘀青

出處:自由時報

2016-10-15

母提告 保母否認施虐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江姓護理師將11個月大的女嬰交由邱姓保母托育,本月11日,保母告知女嬰受傷,江女驚見女嬰下體旁有嚴重瘀青,保母解釋是幫女嬰擦屁股時,被其他孩子撞到,不慎壓到女嬰下體旁導致瘀青,但江女無法接受,前天報警怒告保母傷害罪。

江女投訴說,她在育嬰假結束後,今年7月起,經朋友介紹將女嬰送到邱姓保母家,每週一至五全日托嬰,輪班空檔去看女嬰;11日下午,她到保母家,保母告知女嬰受傷,她才知道女兒下體右側竟有嚴重瘀青,哭著質疑「為何發生此事?」隨後帶女嬰看診驗傷,醫生診斷為下體挫傷,需多休養。

江女說,她曾多次發現女兒胸口、背部有瘀青,因不嚴重,並未向保母反映,但看到女兒下體旁竟有嚴重瘀青,難以想像到底發生什麼事,一定要為女兒討公道。

指被撞致不慎壓到

邱姓保母說,她從事保母工作30餘年,丈夫也有保母執照,當時家中托育4名嬰幼兒,她幫女嬰換尿布,正用濕紙巾擦拭時,一名2歲女童撞到她右肩,她不慎出力壓到女嬰下體旁;事發時,有用藥膏擦在女嬰瘀青處,江女來看女嬰時,便主動告知,她不是故意的,也無意隱瞞,已向江女道歉。

邱姓保母表示,如果她真會虐待孩子,那麼其他嬰幼兒也會有傷,但事實並不是如此。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長曾建福表示,接獲通報後,已請社區保母系統人員訪查,並由兒保社工調查,請江女帶女嬰驗傷,目前女嬰已中止托育,也將此事告知其餘3名托育嬰幼兒家長,其他家長並未中止托育,待調查結果出爐,若確定保母對兒童有身心虐待行為,將命其停止服務,並廢止居家托育人員登記。

 

2歲童上學3天被掐渾身傷 園長竟說:收驚就好

出處:蘋果

2016年10月12日23:59 

新聞影片

(更新:新增園長訪問、動新聞)台中市潭子區一家知名幼兒園,驚傳女老師虐童事件!江姓家長指控,月初將2歲半的兒子送到「福祿貝爾」幼兒園就讀,豈料第三天接小孩回家洗澡時,發現腹部以及背部出現十多處紅腫傷痕,家長到幼兒園了解原由,園長竟質問老師「你是生理期來了嗎?」還要求家長不需要帶小孩去看心理醫師,「去收收驚就好」,家長聽聞啞口無言,無奈向社會局求助。

《蘋果》晚間電話訪問幼兒園劉姓女園長,她激動表示否認曾說是不是生理期來及去收驚就好等話。

江姓家長表示,他育有一女一子,日前2歲半的兒子看到姊姊就讀潭子「福祿貝爾」雙語幼兒園,也吵著要去上課,因此在10月3日安排入學,與姊姊上同一所幼兒園,上週五下午16點30分接小孩放學回家,幫兒子洗澡時,赫然發現她的腹部以及背部,出現10處疑似掐捏造成的紅腫傷痕,隔天就帶著小孩到幼兒園詢問原因。

當時園長出面並找來女老師,老師坦承因為小孩午休不睡覺,一直要往外跑,可能是在抓他的過程中太用力才造成傷痕,園長聽完解釋後卻質問女老師:「你是生理期來了嗎?情緒控管有問題,怎把小孩帶成這樣」,當下雖對家長致歉,卻說出「小孩太小去看心理醫師沒甚麼效果,去收收驚就好」。

造成2歲童受傷的幼兒園老師說:「當天是因為小孩尿床哭鬧又不肯換褲子,我怕他吵到其他小朋友,要把他把他抓過來時候,他一直動來動去、有用力抓他有捏到他」;對於這事情深感抱歉,下次處理這件(種)事情時候,會更加留意小心。

不滿吹頭髮亂晃動 保母以吹風機燙傷孩子遭訴

出處:自由

2016-10-12  11:37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冬山鄉焦姓保母,因不滿自己帶的林姓兒童吹頭髮亂晃,竟以吹風機出風口的金屬網,直接往林童的臉上燙,造成左臉頰1至2度的傷燙傷,林母接回孩子發現後憤而提出告訴,宜蘭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嫌起訴,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48歲焦姓保母去年12月起,接受林母的委託,以每個月1萬3000元的代價,擔任林童的保母,照顧生活起居;沒想到今年8月,焦女在住處幫剛洗完澡的林童吹同髮時,因孩子不斷晃動,難以管控,因此心生不滿,就以已經啟動的吹風機出風口金屬網,往林童臉上燙。

林童左臉頰被燙後,造成1至2度的傷燙傷,林母至焦女家接小孩時發現後,隨即帶著林童到醫院看診,因向焦女反應時,焦說詞反覆,得不到合理解釋,遂提出告訴。

焦女於偵查時供稱,確實吹風機燙到了林童,但絕非故意傷害,是因為林童在吹頭髮時動來動去,才不小心燙到;但檢察官認為,焦女擔任保母十幾年,熟悉幼兒照護,明知吹風機產生的高溫,與幼童肌膚接觸,會造成嚴重傷害,但卻在吹頭髮時,以金屬網直接接觸林童臉部,難以斷定是過失造成,且林婦在警察偵訊時的說詞也前後不一。

且林母也提供Line對話紀錄,證明焦女在案發後說詞反覆,地檢署認為,焦涉及普通傷害罪嫌,加上不耐心照顧兒童,反痛下毒手,已逾越教養界線,犯罪動機可議,違反兒童及少年保護法,除起訴外,也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頁面

訂閱 RSS - 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