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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

情侶虐嬰!路人見11月大男嬰雙眼瘀青 偷拍報警揪出真相

高市李姓女子帶著11個月大的男嬰離家出走,路人發現男嬰兩眼嚴重瘀青,懷疑是家暴,當場撥打113專線通報。警方登門查訪,發現李女的傅姓男友涉嫌重大,將其移送法辦。高雄地院被依傷害罪判傅男2年,可上訴。

李女2021年6月23日帶著11個月大的男嬰離家,路人看見男嬰兩眼都瘀青,偷偷用手機拍照蒐證後,通報113專線。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發現李女和傅姓男友帶著男嬰長期在小旅館租套房同居。

員警登門查訪,李女和傅男都否認打男嬰,但男嬰雙眼明顯瘀青。傅男辯稱,李女帶男嬰來找他時,眼睛就已瘀青,懷疑是李女的先生打的。男嬰身上的傷,可能是他睡覺時、不小心揮拳打到、把男嬰推下床導致。

但李女表示,男嬰身上的傷,除了舊傷,全都是傅男打的。當時她帶著男嬰到小旅館找傅男同居,隔天洗完澡出來,就發現男嬰眼睛被打傷。她抱著男嬰希望止住啼哭,發現男嬰哭的更慘,疑似身上還有其他傷,但那時身上錢不夠,沒有第一時間帶男嬰去看醫生。

高雄地院審理時,傅男仍否認虐童,但醫院診斷報告明確指出,小男嬰左手橈骨、尺骨骨折、左腳脛骨線性骨折、右眼框底骨折、右眼瘀青及左眼瘀青、右頸部陳舊性疤痕、左肘外側瘀青以及左手背部擦傷等傷害,都屬於新生傷。

法官認為,傅男對男嬰痛下重手,導致男嬰日後有高度失明及腦部永久損傷的可能,事後也未帶男嬰就醫治療傷勢,放任傷勢惡化,迄今也無任何補償行為,最後依傷害罪判傅男2年,全案仍可上訴。

口頭管教無用 男抱7歲童重摔磁磚地板險犯大錯

桃園一名余姓男子今年10月因同居女友的7歲兒子不服管教,酒後持竹條抽打男童致傷,見對方怕痛閃躲,竟變本加厲,將其抱起再重摔在磁磚地面,造成男童頭部多處骨折且有顱內出血情形,幸緊急送醫治療,未釀嚴重後遺症;事發後,男童家屬指控余男殺人未遂,但余否認,桃園地檢署最後以重傷害未遂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余姓男子與女友、女友兒子同住中壢,今年10月某日下午他與友人在外飲酒,接到女友來電告知男童行蹤不明,旋即趕回住處附近尋人,後來見男童自行返家,便出言訓斥行為不對,怎料對方不理睬,氣憤之下,便持竹條抽打教訓,再將人高舉至胸口高度重摔在地。

案發後,余男被控殺人未遂、凌虐幼童等罪,但他矢口否認,辯稱當時是酒後氣憤,下手不知輕重,但目的是警惕男童別亂跑,見男童受傷也有趕緊送醫。

檢方調查,余男平時對待男童不錯,即使犯錯,都先口頭指正,再犯才會責打體罰。男童雖然因為被摔受傷嚴重,但事件與時予毆打、病不使醫、食不使飽、傷不使療等凌辱虐待行為有別,應屬偶然性傷害。此外,余男與男童並無仇怨,見男童受傷,也有施以援助,所以難認他有殺人未遂或凌虐幼童行為。

檢方認為,余男行為涉犯重傷害罪,但男童經醫院治療,未留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症,因此屬未遂犯。

找女同學聊天!國中生被醋男友撂人揍爆 安全帽K頭錄影逼道歉

▲▼台中潭子國中一學生遭多名校外人士圍毆。(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中潭子國中一名學生遭多名校外人士圍毆,起因疑為爭風吃醋。(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記者鄧木卿、蔡怡萍/台中報導

網路流傳一段穿著校服的少年遭數名惡煞瘋狂圍毆的影片,少年已經被打倒在地無法起身,仍遭不斷踹打、猛揍,甚至還有人抄起安全帽往少年頭上招呼過去,發出響亮撞擊聲,警方獲悉後也主動著手調查,並查出動手的幾人最小僅14歲,將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依法究辦。

影片中可見穿著校服的少年被打得無力反擊,數名校外人士不斷朝他身上拳打腳踢,甚至持安全帽將他痛毆至蜷縮在牆角,少年忍痛起身後,對著一名少女頻頻低頭道歉,一旁的惡煞還拿手機疑似錄影,台中警方介入調查,發現起因為少年間為了該名少女爭風吃醋,被打的與打人的全都還未成年。

▼惡煞不斷狂毆猛踹,還拿安全帽朝少年頭部打去。

▲▼台中潭子國中一學生遭多名校外人士圍毆。(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指出,事件發生在昨(24)日下午16時30分許,潭子區某國中2年級一名少年,疑似與同班女同學攀談,引發少女男友不滿,遂教唆分別只有16、14歲的謝姓少年等2人前來向其理論,後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

情侶爭吵拉扯搶兒子 1月嫩嬰遭酒瓶擊中頭部父母遭起訴

23歲郭男與24歲同居蕭姓女友生育1子,郭去年5月間在住處喝酒後,與蕭女爭吵拉扯,蕭女手中持裝酒瓶紙箱不慎砸落擊中在床上才1個多月男嬰頭部,她怒抱兒奪門而出,兩人為爭奪小孩再衝突拉扯,幼嬰遭劇烈搖晃受傷,至凌晨哭叫,經送醫救治,院方通報警方,檢察官認定兩人失手致傷,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郭男在去年5月24日深夜邀友人到龍井區租屋處喝酒聊天,友人喝到25日凌晨才離開,郭要求蕭女整理酒瓶及紙箱,蕭站在床邊收拾,與躺在床上的郭激烈爭吵拉扯,蕭手拿裝有酒瓶的紙箱不慎砸落,擊中床上不足2個月大的兒子頭部。

蕭女越發憤怒,抱起兒子奪門而出要騎機車離開,郭男擋在門旁攔人,兩人爭奪小孩又上演衝突拉扯,幼嬰受劇烈搖晃受傷,睡到凌晨4時許開始哭鬧,蕭發現不對勁,將男嬰送醫,經醫護人員通報社會局及警方。

經檢查,男嬰左眼上眼瞼處、左手臂及右手腕各有瘀傷,額頭兩側硬腦膜下出血、右側視網膜下出血等傷害。醫師證述,嬰兒因頭部撞擊傷、遭拉扯及劇烈搖晃而導致受傷。

郭男坦承酒後與蕭女爭吵,她抱孩子離開時雙方發生拉扯;蕭坦承不慎將裝有酒瓶的紙箱墜落擊中兒子頭部;房東及鄰居作證指出,兩人偶有爭吵,但並未經常打小孩。

檢察官認為,男嬰身上沒有受虐舊傷,難以認定郭、蕭無故虐待,兩人爭吵拉扯導致嬰兒受傷,並非故意攻擊,一般父母照顧嬰兒時也常聽到因失手墜落、碰撞;或因爭執拉扯、玩耍拋接、搖晃等造成傷害事件。

檢察官認定,男嬰腦部及眼部受創,並未嚴重到需手術治療或造成無法回復的重傷害,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兩人起訴。

台中保母心情不好 推1歲男童倒地致腦出血遭訴

台中市陳姓女子擔任1歲大羅姓男嬰的保母,每月收1.4萬酬勞,但陳女在今年8月間因一時情緒不佳,將坐在餐椅上的羅童推倒,導致羅童受有腦出血等傷勢,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兒少法起訴。

起訴指出,陳姓女子(35歲)從今年2月開始,受羅姓夫妻的聘用,擔任羅姓夫妻出生7個月大男嬰的保母,今年8月4日上午9時許,陳女一時情緒不佳,將當時1歲多、坐在矮餐椅的男童推倒在地。

男童連人帶椅向後仰,導致頭部撞擊地面,男童倒地後,呈現雙眼半吊、四肢癱軟狀態,陳女趕緊將男童送往東勢農民醫院急救,經院方診斷,男童有右側頂葉映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受虐性腦傷。

羅姓夫妻發現後報警,陳女警詢時供稱,有受羅姓夫妻委託,照顧男童,男童在她工作室有跌倒,所以才將男嬰送醫。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依警方職務報告、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診斷證明、羅姓夫妻證詞、現場監視器等證據,認定陳女涉嫌傷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依法起訴。

男童不讓博愛座 老翁竟偷襲抓他頭髮撞牆被起訴

因博愛座引起的糾紛層出不窮。示意照,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因博愛座引起的糾紛層出不窮。示意照,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2/11/18 11:0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又見博愛座讓座糾紛!年邁的梅姓男子日前搭捷運時,碰巧遇上博愛座上坐著1名12歲男童,當下男童吵著要坐在母親旁邊的原位,母親見車廂內還有許多空位,不好意思地請梅男坐去一般非博愛座位,不料,梅男下車前竟伸手突襲,抓男童頭髮去撞牆,氣得男童母親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勘查車廂監視器畫面後,今依公然侮辱罪將梅男起訴。

檢方調查,梅男當時從捷運龍山寺站上車後,原想直接坐在車門旁的博愛座,但當時座位上已坐著1名男童,且男童執意與母親同坐,不願讓位,梅男只好坐到一般的座位;未料,梅男坐到中正紀念堂站準備下車前,竟冷不防地偷襲男童。

女童在遊樂場被搥一拳 媽媽說沒事要她繼續玩!事後竟告男童求償10萬

 

【記者郭芷余/高雄報導】劉姓女童在高雄夢時代百貨公司遊樂場玩時,與黎姓男童有衝突,但當下女童說沒怎麼樣繼續玩,不料事後女童母親卻指男童搥女兒胸口,害女兒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向男童及其父母索賠1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當下繼續玩,也無受傷就醫記錄,不能因為有帶她就診身心科就認定她的症狀是男童所致,判決男童父母免賠。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8日傍晚5時許,這名媽媽帶著就讀幼兒園的女兒到高雄夢時代遊樂場玩,期間劉姓女童疑似和另一名黎姓男童發生衝突,女童大哭,雙方家長馬上關心狀況,女童說男童搥打她的胸口,但男童說他是推一下,並沒有打。

小三童摔作業打同學遭女老師踹傷 民事求償女師正當防衛逆轉勝

橋頭地院。(記者蔡清華攝)

橋頭地院。(記者蔡清華攝)

2022/11/04 13:49

首次上稿 2022-11-03 15:45
更新時間 2022-11-04 13:4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1名國小3年級男童,繳交作業時將作業摔在地上,經糾正返回座位之際,還攻擊其他同學,被羅姓女老師用腳踹傷,橋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65日,經上訴到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家長另提200多萬元民事求償,橋頭地院判女老師是正當防衛,駁回求償之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13日,羅姓女老師在高雄市區1所國小教室,擔任國小3年級課後安親班老師,當天下午1點30分至2點30分之間,一名男童因在教室繳交作業時,將作業摔在地上,經指正而心生不快,於返回座位之際,有攻擊另一名同學之舉動。

音樂女師暴走!走廊追打男童+抓頭撞牆 檢起訴建請加重其刑

▲▼男童哭泣。(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內湖某國小李姓音樂女老師,認林姓男童上課干擾秩序,竟追打學生釀傷。(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某國小李姓音樂女老師,上課期間,認林姓學童干擾上課秩序且無故離開教室,竟從教室內追打林童、以指甲掐手臂,甚至推頭撞牆,林童母親知道後怒報案提告,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林母不服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將全案發回續行偵查,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李女,建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李師去年4月擔任六年級音樂老師時,上課期間,認13歲林姓學童干擾上課秩序,想寫聯絡簿請林的家長多多關懷,李師另寫紙條請班上另位學童將林童的聯絡簿帶到導師室,林童因為想確認紙條是否有記載他的座號,隨後追上另位同學離開教室,豈料李師當場暴怒,快步追出教室外。

李師追出後,直接在走廊上演全武行,徒手攻擊林童,用指甲掐住其雙手手臂,並推頭部撞牆及捶打腰部,導致林童受有胸部、左手腕、右小腿、腹部多處挫傷及頭部挫傷,林童母親知道後怒提告。

偵查時,李師稱「我是被林童攻擊」因此才出手反擊,但檢方勘查案發當天李女驗傷報告,發現她並無明顯外傷;反觀林童身高僅159公分、體重36公斤,且證據指出,李師曾在案發後在教室內向林童道歉。

檢方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校內會議紀錄、調查報告等,依傷害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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