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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

安全過馬路,我要成為穿越道路小達人!

據統計,國內行人道路交通事故類型近六成發生於「穿越道路中」,且國中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者,平均每5人就有1位是行人。

新聞事件的驚險畫面總是讓爸媽看得心驚膽戰:

家長當心!男童突衝出路面 遭車撞飛
媽媽帶違規過馬路!女童突衝車陣…遭撞倒地 騎士慘摔

「嚇死我了」男童衝出馬路 險遭駕駛猛撞

台中一名陶姓男子,開車時,突然從對向車道,衝出一名小男孩,他嚇得立刻踩煞車,並且急按喇叭,小男孩也趕緊跑走,但差個一秒,小男孩恐怕會被撞飛,男子事後把行車記錄器po上網,痛罵是誰家的小孩,認為家長實在是太不負責任,根本沒注意孩童安全。

圖/TVBS

【宣導影片】穿越道路小達人

據統計,國內行人道路交通事故類型近六成發生於「穿越道路中」,且國中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者,平均每5人就有1位是行人。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中,人為疏失佔百分之九十以上,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欠缺安全知識。

以下五步驟,教導孩子安全穿越馬路:

步驟一:手腕緊抓牢   穿越道路前,家長需緊握孩童手腕避免孩子掙脫

步驟二:等候三大步   在人行道等待,並距離三大步

步驟三:起步三動作   小綠人號誌亮起後,確認左右來車是否都停下

步驟四:舉起我的手  通過穿越道時,將手舉高,增加孩子高度,讓駕駛人看見

步驟五:專心向前走  專心快步過馬路,避免在路上嬉鬧玩耍


陪孩子「走一段路」 ―訓練獨立行走的能力

陪孩子「走一段路」-訓練獨立行走的能力

文/靖娟基金會 林月琴執行長

       根據統計,近年來全國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雖逐年遞減,惟事故類型近六成發生於「穿越道路中」,且國中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者,平均每5人就有1位是行人,而行人交通事故有四成發生位置在交岔路口,有五成發生在穿越道路中,以年齡層檢討,「5-14歲」的兒童佔 (11.46%)排名第二,顯見孩子到國小階段獨立行走的能力仍然相當欠缺,所以照顧者應該要從小訓練孩子步行,讓孩子透過一次次的步行經驗去建構他的正確交通行為。

爸媽沒牽緊... 4歲童被輾險斷魂

出處:2016/05/11 12:30 綜合報導 

影片連結

大陸一名四歲男童過馬路的時候沒有跟大人牽手,自己往前跑,結果被一輛轎車撞倒,還被左前輪輾過身體,不幸中的大幸是,小男童最後自行爬出車底,送醫之後確認沒有大礙。
就在下班尖峰時段,斑馬線上人來人往,一名家長牽著四歲男童正在過馬路,走到一半小男童鬆開家長的手,自己往前跑,結果被這輛紅色轎車一撞,小男童被左前輪輾過,之後被捲入車底,家長和路人都嚇壞了。
小男童被撞倒後,又被轎車左前輪整個輾過,而且是接近頭部的地方,家長趕快跑過來推動轎車,路人和交警也來幫忙,幾分鐘過後,小男童奇蹟似的,自己從車底爬出來,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被緊急送醫。
闖紅燈的轎車重1.5噸,車上只有女駕駛一人,當時準備右轉所以車速比較慢,加上小男童因為肌肉骨骼還柔軟,減輕了傷害,送醫之後確認只有輕微擦傷沒有生命危險,小朋友過馬路的時候最好是乖乖牽好大人的手,別拿生命安全開玩笑。

為了找狗!小娃闖馬路 險撞上.駕駛驚煞車

出處:東森新聞
2015/10/25 下午 01:32:08
台南有民眾開車,突然碰到有孩子衝出來,緊急停下來,幸好沒撞上。副駕駛座的民眾還下車,把孩子抱回家。事後孩子的家人跟開車的民眾說,小朋友是為了要找一隻狗狗,才衝出門,穿越馬路。聽到這個理由,差點撞上孩子的駕駛根本笑不出來,直呼孩子的家人沒多注意,太誇張。

晚上開車 開在成功路上,突然,緊急停下來,因為旁邊衝出一名小朋友,完全沒在看車,駕駛及時停下來,副駕駛座的民眾趕緊下車把孩子抱起來,發現他住旁邊,還抱著他回家,再跟駕駛會合。還好眼尖看到孩子,沒出意外,但為什麼放任孩子跑出去?為了找狗,小娃闖馬路,聽到孩子家人的理由,駕駛超傻眼。

記者實際回現場,找到了小孩和照顧他的阿嬤,跟小孩超愛的狗狗,就是為了跑出家門的狗狗,孩子才跑出去追,平常爸媽工作阿嬤一人顧孫子,一個閃神沒注意到,孩子跑出家門卻沒看到,阿嬤自己也嚇到,幸好這次沒出意外,以後為了孩子安全,可得多加小心。

一歲多男童深夜馬路亂走! 遭車擦撞受傷

出處:東森新聞
2015/10/26 下午 05:44:27
彰化伸港鄉一對父母出門把孩子託給朋友,沒想到一歲九個月大的小孩卻在大人沒注意時自己跑到大馬路上,當時天色昏暗,結果男童遭一輛車子擦撞受傷送醫。

天色昏暗,駕駛才行經一處光亮的超商,突然大馬路上一個小小人影晃動,一名小男童突然衝了出來,站在馬路上看到車子停了一下,駕駛還來不及下車制止,男童咚咚咚越過中線往對面跑這時對象第一輛來車子閃過,第二輛車子發現時緊急踩煞車,後車輪都急煞出煙霧,畫面沒拍到的地方,車子還是擦撞到小朋友,孩子的母親這時發現,追了出來,簡直嚇壞了。

原來一歲九個月的男童和父母到朋友家睡著了,爸媽出門買個東西,大家都以為小男童在睡覺,沒注意到男童醒來沒看到爸媽,獨自跑出門,從巷口一路到大馬路,這時都沒人注意他不見了。

一歲多的小男童打著赤腳站在外車道,被車輛大燈照得愣了一下,接著跑過馬路,個兒這麼小,天色這麼暗,還好來往車輛緊要關頭注意到,急煞住車輛,輕碰到男童,小男童跌倒,媽媽發現小朋友不見了急著找,所幸只是右邊膝蓋、手肘還有手掌擦傷,大人們太大意,差點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到時就後悔莫及。

過馬路「沒牽好」 2歲童遭輾斃 阿姨、肇事駕駛起訴

出處:東森新聞
2015/10/24 下午 01:01:56
大人的疏忽釀成難以挽回的悲劇!5月30號晚間,基隆一名27歲的黃姓女子帶著朋友的三個小孩到超商買東西,但買完東西後,黃姓女子沒有顧好其中一名2歲的男童,讓他自己走在斑馬線上,結果男童被一輛轎車撞死,檢方審理之後,將黃姓女子和轎車駕駛,雙雙起訴。

5月30號晚間9點多,基隆深澳坑路一間超商前方監視器清楚拍下,27歲的黃姓女子懷裡還抱著女嬰,一旁11歲的哥哥手裡推著嬰兒車,但本該坐在嬰兒車上的2歲男童卻自己跑向了斑馬線,女子見狀趕緊把他拉回來,接著要一起穿越馬路時,2歲男童還是自己走在最前面,沒想到走到對向車道時,悲劇發生了,一輛轎車疾駛而來,當場撞上男童,還拖行了10公尺才停下,導致男童當場死亡。弟弟在自己眼前慘死,11歲的哥哥回憶當時,聲音還在顫抖。

當天黃姓女子是帶著朋友的3名子女到超商買東西,卻在回家途中發生意外,但黃姓女子表示,男童不喜歡給別人牽,才自己衝向斑馬線,而撞死男童的30歲柯姓駕駛辯稱,當時路口閃黃燈,加上當下會車擋住視線,因此男童衝出來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反應。警方根據監視器研判,女子放任男童在斑馬線上跑跳,違反照護義務,而柯姓駕駛經過路口時完全沒有減速,因此檢方將兩人都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幼兒過馬路危險多 大人應緊抓不放手

出處:yahoo新聞

中央社 – 2015年10月24日 下午4:15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4日電)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是小孩安全殺手,家長應從小教育過馬路注意事項,如看號誌、走斑馬線,絕不在馬路嬉戲,看顧幼兒應陪伴左右,不可讓小孩橫衝直撞,離開大人視線範圍。

基隆市黃姓女子今年5月帶著男童到超商購物,男童不願被牽手,獨自衝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擊,頭顱破裂死亡。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柯姓男子,及照顧小孩的黃女。

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9成兒童交通事故,都發生在過馬路時,家長不可大意。尤其2到5歲孩子正是自主意識很強,且具行動能力,穿越道路時一定要緊抓住孩童手腕

育有1名3歲男孩及1名7個月大男嬰的劉小姐說,2、3歲男童都很活潑好動,且常常「人來瘋」,若一不注意,可能就會衝出馬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影響他人用路安全。

她準備防走失後背包,背包後有一條長鍊供父母抓握,可避免小孩走失,也可在緊要關頭拉小孩一把。

除育兒小物,平常就應灌輸小孩遵守交通規則概念,一定要看紅綠燈,不能亂闖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穿越要走斑馬線,也不能在馬路旁或馬路上玩耍,若玩球時不小心讓球跑過街,也應尋求大人幫忙,不要貿然追球,大人也務必要當小孩的榜樣,不能帶頭違規。

靖娟基金會網站也提供教學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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