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嬰兒搖晃症

1歲男童腦傷險失明 找不到凶手!寄養家庭保母賠150萬換緩刑

高雄一名1歲男童在寄養家庭遭受不明腦傷,保母賠150萬元換緩刑。示意圖

 

高雄1歲大男童因父母不適任被安置在寄養家庭,由蔡姓保母照顧。2個多月後男童疑遭人劇烈旋轉造成嬰兒搖晃症,受有腦傷及視力減損。蔡婦否認虐待或搖晃男童,因找不到兇手,法官只能認定是蔡婦照顧不周,一審依業務過失傷害將她判刑8月;蔡婦上訴二審後將150萬元信託作為賠償費用,高雄高分院考量她已擔任寄養家庭照顧者14年,過去表現都很好,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蔡姓婦人擔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的寄養家庭照顧者已近14年,多年幫忙照顧超過10名幼童。2018年9月,一名1歲1個月大的胡姓男童因父母不適任,社會局將她安置在蔡姓婦人家中,蔡婦照顧男童2個多月後,同年11月23日下午4時30分至5時間,蔡婦煮飯煮到一半聽到砰一聲及小孩大哭,趕忙回房查看,發現原本在睡覺的男童跌落地面,嚎啕大哭,她趕緊和先生將男童送醫。

男童到院已失去意識,經治療後撿回一命,但已經導致右側腦膜下急性血腫與多發性蜘蛛膜下腔出血、雙眼視網膜嚴重點狀出血、網膜分層及積血變化、續發性玻璃體出血等傷勢,視力嚴重減損,已達重傷害程度。

3月女嬰眼上吊抽筋手骨折 照顧不周非虐待粗心父母緩起訴

新北市1對夫妻前年底生下1名女嬰,卻先後因抱著上車時撞到頭,泡牛奶時燙傷腳,換藥時又弄到女嬰左手骨折,直到去年2月,女嬰疑因嬰兒搖晃症送醫急診被發現一堆舊傷,通報疑為家暴案件,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是這對粗心夫妻沒照顧好孩子,導致一連串意外,依過失傷害罪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楊姓夫妻已育有1名大女兒,2020年11月間生下第2胎也是女娃兒,沒多久就帶回家同住,2021年1月間,女嬰約2個月大的時候,楊父準備把女嬰抱上車時,不慎把女嬰的頭大力撞上車門,幾天後,楊父又在泡牛奶時,不慎把熱水燙到女嬰的左腳。

楊姓夫妻趕緊把女嬰帶到附近診所就醫,回家後照醫師囑咐按時幫女嬰換藥,但因女嬰疼痛掙扎,夫妻倆為了固定四肢,竟然又用力過猛,導致女嬰左手肱骨骨折,2月間,楊母為了去廚房準備餐點,把女嬰放在餐搖椅上,沒想到大女兒跑去搖晃餐搖椅多次,腦部尚未發育完全的女嬰,疑似因此出現搖晃症。

一直到2月22日,女嬰出現眼睛上吊、抽筋腿僵硬症送急診,醫院診出女嬰有「癲癇」、「雙眼視網膜下出血」、「疑左額葉硬腦膜下出血」、「左手肱股陳舊性骨折」等傷害,醫院社工通報疑似家暴案件。

楊姓夫妻坦承照顧不週,害女嬰受傷,檢察官指揮警方前往勘查楊姓夫妻住處,並傳喚相關親友作證,都查無女嬰遭故意虐待或傷害的證據,因此依過失傷害罪,給予夫妻倆緩起訴,緩起訴期間3年,條件是2人都要去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上親職教育36小時及育兒指導課程24小時。

 

才托保母顧兒12天 7月嬰失明半癱

台中市 / 徐孟蘭 林品鑫 報導

台中一對陳姓夫妻將7個月大的兒子,交給有合格執照的羅姓保母照顧,沒想到才12天,兒子全身癱瘓送醫急救。醫生鑑定男嬰是遭到猛力搖晃造成的「嬰兒搖晃症」,是受虐型的頭部創傷,開刀後男嬰半癱,一眼失明、一眼斜視。而羅姓保母否認涉案,台中社會局則是廢止她的保母執照,罰款6萬元並公布姓名。案子發生兩年,台中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重傷害罪,判羅姓保母6年徒刑,可以上訴。

陳爸爸從嬰兒車上抱起兒子,他的兒子已經兩歲多了卻無法走路,半癱,而且一眼失明、一眼斜視,也不會說話,陳爸爸說:「這個小孩子腦出血,說是新的血塊,然後社工也跟我們講說,他這個可能是兒虐,我們才想說保母可能會有問題。」

5月大男嬰跌落床哭鬧不休 單親媽猛烈搖晃安撫險害命

5月大男嬰跌落床哭鬧不休,單親媽猛烈搖晃安撫險害命,婦人也被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5月大男嬰跌落床哭鬧不休,單親媽猛烈搖晃安撫險害命,婦人也被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桃園市39歲胡姓單親媽媽獨力照顧3名稚子,胡婦為了制止今年2月才出生的么子哭鬧,多次以連續拋接方式安撫,7月間孩子從床舖跌落又不停哭啼,她竟抱起孩子猛烈搖晃,造成年僅5月大的么子腦部、眼部受創,一度陷入四肢僵硬狀態,胡母嚇到趕緊將兒子送醫,男嬰險些喪命,所幸經救治逐漸恢復中,胡婦則被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

誰害死11個月大男嬰 7人測謊 僅保母未過起訴

一名十一個月大男嬰在保母家昏迷,搶救四個月不治,男嬰父親控告保母業務過失致死罪,苗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案經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全案逆轉。(資料照)

一名十一個月大男嬰在保母家昏迷,搶救四個月不治,男嬰父親控告保母業務過失致死罪,苗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案經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全案逆轉。(資料照)

檢原認定罪證不足 高檢署發回續查逆轉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一名十一個月大男嬰在保母家昏迷,送醫發現顱內出血,搶救四個月不治,男嬰父親控告保母業務過失致死罪,苗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案經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全案逆轉,台大醫學院判定男嬰傷勢是「嬰兒搖晃症候群」,偵續檢察官將接觸男嬰的相關家人與保母共七人安排測謊,只有保母未通過,再綜合昏迷時點等事證後,將保母起訴。

幼嬰頸椎支撐力不足 避免腦部瞬間移動

開車載嬰幼兒外出時,一定要讓寶寶乘坐安全座椅。(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開車載嬰幼兒外出時,一定要讓寶寶乘坐安全座椅。(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11個月大男嬰,被認定大人照顧時因過度搖晃,致出現「嬰兒搖晃症候群」傷勢造成顱內出血,救治4個月後不治,檢察官將保母起訴。

苗栗縣私立大千綜合醫院小兒科主任張濤澤表示,小朋友腦部尚未發展完全,腦內血管較脆弱,且頸椎的支撐力也較不足,若受到劇烈搖晃,可能會讓血管撞擊到顱骨或受到壓力變化,而造成硬腦膜下出血情形,醫學上稱為「嬰兒搖晃症候群」。

張濤澤提醒家長及成人,與嬰幼兒肢體互動時,對於腦部瞬間的移動要特別注意,例如:不要抱著寶寶來回晃動、旋轉,或是上下拋接,嬰兒坐著的時候,避免突然向後用力翻躺的動作;抱嬰兒時要用手支撐嬰兒頭部;開車載嬰兒外出時,一定要讓寶寶乘坐安全座椅。

陪酒下班後顧嬰 新手媽失手害命

澎湖曾任軍職的陳姓女子2018年涉嫌酒後照顧1個多月大男嬰、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致死,二審高雄高分院考量她認罪,將原判1年2月改判緩刑,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

澎湖曾任軍職的陳姓女子2018年涉嫌酒後照顧1個多月大男嬰、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致死,二審高雄高分院考量她認罪,將原判1年2月改判緩刑,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

澎湖曾任軍職的陳姓女子,2年前利用育嬰假到酒吧陪酒還債,下班時疑似對1個多月大的兒子不當照顧、大力搖晃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經9個月搶救後不治。一審澎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1年2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考量她認罪,宣告緩刑4年,全案定讞。

26歲的陳女曾與前夫育有1子,離婚後與同為軍職鄭姓男子再結婚,2017年11月生下男嬰,2018年1月1日起申請育嬰假。但陳女疑積欠前夫、卡債25萬元,育嬰假期間每晚8點至隔天凌晨4點在酒吧陪酒打工,男嬰則委請一名無證照的陳姓保母到住處代為照顧。

2018年1月4日陳女凌晨下班接手照顧男嬰時,疑似不堪哭鬧,激烈搖晃男嬰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陳女丈夫當年1月6日晚間接手照顧時,發現男嬰哭鬧不停且持續嘔吐,送醫後才查出有腦硬膜下出血、腦水腫及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症狀,經澎湖醫院搶救、轉送高醫急救,於當年10月15日不治。

滿月嬰哭鬧 18歲小爸爸怒搖害傷腦

示意圖

示意圖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十八歲的許姓男子不滿剛滿月的女兒哭鬧,為了宣洩自己的情緒,竟劇烈搖晃女兒造成「嬰兒搖晃症」,事後女嬰呼吸微弱,送醫急救時醫師發現兩眼都視網膜出血、且有硬腦膜下出血情況,認為是外力造成,經通報社會處、地檢署後由社工提起獨立告訴,新竹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許男。

檢警調查,十八歲許男與黃姓女友育有一女,許男本應注意女嬰出生未滿月,身體發育尚未健全,頭頂囟門尚未閉合,頭部尚有空間讓腦部組織活動,本應細心照護,不可劇烈搖晃,且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情事,竟僅因懷抱女嬰時,女嬰哭鬧不休,即貿然劇烈搖晃其手臂以宣洩其不耐情緒,致女嬰雙側視網膜出血、硬腦膜下出血。

六月二十日晚間,許男與女友發現女嬰呼吸微弱,馬上送往醫院急救,經醫院發現女嬰受有外力造成的傷害,乃通報醫院所在地的新竹市政府,經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派員調查並通知新竹地檢署後,提出獨立告訴。

四歲前別亂搖晃 嚴重會致死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小兒科醫師彭慶添指出,「嬰兒搖晃症」是因新生兒頸部尚未發育完成,導致劇烈搖晃時腦部脊椎受傷,這種情況在四歲以前都可能發生,而腦部出血可能導致視網膜出血,嚴重可能會死亡或癱瘓。

頁面

訂閱 RSS - 嬰兒搖晃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