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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娟

單車擬開放載兒童 有異見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11月04日 04:10 
蔡偉祺/台北報導


自行車能否載人問題爭議許久,最新消息指出,交通部正在研擬修改規範,朝允許自行車搭載兒童的方向前進,但也引起安全上的疑慮。(郭吉銓攝)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自行車載人屬違規行為,可處300到600元罰鍰,但有立委建議訂出相關標準開放自行車搭載兒童,交通部邀集警政署和相關交通單位研議,同時也蒐集國外作法,有意解禁。但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批評,目前整體騎乘自行車的環境並不友善,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貿然開放,等於是將兒童推入火坑!

交部:訂標準及年齡規範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繼國表示,目前朝允許自行車搭載兒童的方向,研議鬆綁法規,根據9月召集會議結論,目前要先找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議,針對可載人的自行車訂出國家標準,並要登錄和納管;另外,對於載人及被載者也要訂出年齡規範。目前運研所已開始蒐集國外的相關規定,還未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時間表。

交通部表示,包括美國、澳洲和歐洲等地都規定,自行車的搭載人數必須符合車輛的出廠設計,並起,騎乘者的體力、技能和理解狀況的生心理也要有某種成熟度。

靖娟:缺配套別貿然開放

防走失背包用不用? 家長兩難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11月03日 04:10 
林駿剛/桃園報導


陳雯琳讓姪女小捷背上防走失背包,以免她突然衝向馬路發生意外。(林駿剛攝)

近年來逐漸流行「防走失背包」,家長利用背包後的牽繩,將孩子栓在身邊,避免亂竄或走失。牽繩雖有優點,但使用上宛如「遛狗」,難免引發損及孩子自尊之慮,在用與不用之間,端看家長權衡利弊。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防走失背包是一個方便父母的產物,實務上發現,大人在使用這類背包時,反而容易分心,致使孩子行走時的風險度增高。而且使用牽繩的型式,確實有貶低孩子的疑慮,對孩子自我觀念及自我保護能力的發展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紫貝殼嬰幼兒精品生活館老闆吳炯均表示,防走失背包近5年來比較熱門,價位在600至1200元不等,多用於2至4歲幼童。背包多是孩子喜歡的卡通、動物外觀,前有胸扣,後面連接約1米長牽繩,孩子穿戴後,大人能在另一端使用牽繩。 孩子長大後,拆下牽繩就成為小背包,十分實用。

家長張錦華表示,防走失背包立意雖好,但用牽繩牽著孩子猶如遛狗,難免有傷及小孩自尊的疑慮,也擔心路人可能的異樣眼光,出門時會將孩子緊牽在手,避免走失或發生危險。

家長陳雯琳則分享經驗說,2歲半的姪女小捷,剛學會走路之際時常開心地「暴衝」,有時候接個手機、買個東西,姪女稍不注意便可能衝離視線。但若是剛學步不久的孩子暴衝卻被牽繩突然拉住,也可能因而跌摔,使用上仍得注意。

自行車 將可載幼童

出處:聯合財經網

2015-11-03 14:10:49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

交通部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規範,未來民眾騎乘自行車可搭載幼童一人。 記者鄭超文/攝影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行車不能載人,交通部指出,明年上半年前檢討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規範,擬規定自行車可載幼童一人,但限制騎車者須滿18歲以上、被載的幼童要在六歲以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2條規定,自行車不得載人,若乘坐人數超過規定,開罰300元到600元;不過,交通部指出,此項違規屬於可施予勸導的違規,警方多以勸導為主,開罰件數僅有少數。

立委蔡其昌去年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政府鼓勵綠色運輸,規畫自行車道,卻不允許家長載著小朋友同遊,相當可惜,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解決方案。

蔡其昌說,日本針對親子自行車訂出相關的規範與車輛檢驗標準,開發出各式各樣的親子自行車;反觀國內,現有親子自行車幾乎都是家長到車店買現成座椅,再焊接或捆綁固定,有必要一併檢討。

交通部日前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初步決議訂出騎乘者的年齡限制,另針對騎車、被載幼童是否需戴安全帽,以及可附載幼童的自行車的檢驗標準,訂出配套作法。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行車騎乘規定放寬是考慮親子的需求,成人騎自行車雙載仍然違法,將要求警方加強取締。

兒福團體:應先改善騎乘環境

讓幼童居家更安全 靖娟辦闖關活動宣導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0-24  15:16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靖娟基金會統計,兒童事故傷害有六成四在居家環境中發生。為此,北市社會局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昨舉辦「居家安全GO 兒童好FUN心」活動,盼藉闖關活動宣導居家安全,十一月八日於青少年發展處將再舉辦一場。

「居家安全GO 兒童好FUN心」除了有各式闖關活動,現場也有故事屋,藉互動故事讓小朋友了解居家安全。(記者何世昌攝)

「居家安全GO 兒童好FUN心」活動,以模型屋點出居家安全的威脅。(記者何世昌攝)

北市社會局委託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舉辦「居家安全GO 兒童好FUN心」活動,現場有寶寶爬行比賽。(記者何世昌攝)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居家事故包括跌倒、壓砸夾刺撞、燒燙傷、窒息及中毒等意外;其中,家中發生事故的場所,以客廳最多,其次為浴室、廚房。

幼兒過馬路危險多 大人應緊抓不放手

出處:yahoo新聞

中央社 – 2015年10月24日 下午4:15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4日電)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是小孩安全殺手,家長應從小教育過馬路注意事項,如看號誌、走斑馬線,絕不在馬路嬉戲,看顧幼兒應陪伴左右,不可讓小孩橫衝直撞,離開大人視線範圍。

基隆市黃姓女子今年5月帶著男童到超商購物,男童不願被牽手,獨自衝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擊,頭顱破裂死亡。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柯姓男子,及照顧小孩的黃女。

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9成兒童交通事故,都發生在過馬路時,家長不可大意。尤其2到5歲孩子正是自主意識很強,且具行動能力,穿越道路時一定要緊抓住孩童手腕

育有1名3歲男孩及1名7個月大男嬰的劉小姐說,2、3歲男童都很活潑好動,且常常「人來瘋」,若一不注意,可能就會衝出馬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影響他人用路安全。

她準備防走失後背包,背包後有一條長鍊供父母抓握,可避免小孩走失,也可在緊要關頭拉小孩一把。

除育兒小物,平常就應灌輸小孩遵守交通規則概念,一定要看紅綠燈,不能亂闖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穿越要走斑馬線,也不能在馬路旁或馬路上玩耍,若玩球時不小心讓球跑過街,也應尋求大人幫忙,不要貿然追球,大人也務必要當小孩的榜樣,不能帶頭違規。

靖娟基金會網站也提供教學指引:

女童嘴甜有禮 鄰里「好心疼」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20日  

爺孫情深
意外墜樓命危的三歲女童是社區鄰居眼中的乖寶寶,住同棟大樓四樓的江姓婦人一提起女童,眼淚差點飆出來,她說:「女童非常乖巧,很有禮貌,嘴巴很甜,看到我都會叫我阿嬤!」昨意外發生後,江婦也趕往醫院探視女童,見她狀況危急,不忍表示「好心疼!」

爺爺低落自責

江婦還說,爺爺十分疼愛女童,常帶著她找鄰居串門子,也常買零嘴給女童吃,「當成心肝寶貝一樣照顧,爺孫感情很好!」想不到會發生墜樓意外。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說,社會局將持續關心女童醫療狀況,也會檢視爺爺租屋處的居家安全,將在窗戶安裝固定器,避免兒童可輕易讓窗戶全開;另考慮到女童爺爺在案發後十分自責、心情低落,社會局將派遣社工關懷。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兒童若離開視線,就有可能發生意外,因此絕對不要讓兒童獨處!」而兒童墜樓意外最常發生的地點是窗戶,約佔六成以上,在不影響逃生狀況下,應在窗戶加裝鐵窗;若無法加裝鐵窗,也要裝設能限制窗戶開啟幅度的窗戶固定器,避免兒童輕易開窗,釀成悲劇。記者羅琦文、王勇超 

3歲娃獨處 墜8樓命危 跌落7樓採光罩大哭 鄰婦救不及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20日 

【張世瑜、周昭平、王勇超╱高雄報導】又傳出大人不在家、兒童墜樓意外!高雄一名三歲女童昨晨醒來,因找不到爺爺,心急爬上窗邊貴妃椅、燙衣板,開窗不慎從八樓墜樓,一度掉在七樓窗戶採光罩上,一手抓住鐵窗嚇得大哭,七樓住戶見狀伸手救援不及,眼睜睜見女童墜地,女童送醫搶救後因顱內出血命危;外出導致墜樓意外的女童爺爺懊悔說:「出門前已將女童哄睡,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警調查,三歲女童父親是鷹架工人、工作忙碌,母親需專心顧一歲妹妹,把女童託給當娃娃車駕駛的鍾姓爺爺照顧。 

找嘸爺爺開窗釀禍

昨天凌晨二時許,五十五歲的爺爺見女童睡著,騎車外出買東西並載妻子返家,女童突然醒來找不到爺爺,下床後爬上客廳的貴妃椅,再爬上放窗邊的燙衣板,自行打開八樓窗戶,因窗戶沒加裝鐵窗,女童不慎跌出窗戶,掉落七樓的窗戶採光罩上,嚇得號啕大哭。 
住七樓的林女聽見女童哭喊聲,到窗戶察看,驚見女童掉在七樓窗戶採光罩上,僅單手抓住鐵窗、狀況危急,連忙打電話報案,並伸手試圖救援,卻因距離太遠抓不到女童,幾秒鐘後女童就墜落一樓地面。 
警方獲報在大樓後側一樓路旁發現女童趴在地面,表情痛苦、不停喘氣,趕緊協助救護人員將女童送醫。 

女童墜樓示意圖

「墜」要不得----談兒童墜樓

 

文/林月琴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

新北市汐止19日發生一起墜樓意外,一名4歲男童從住家6樓窗戶墜落地面,頭部直接撞地。據警方了解,當時男童家中沒有人,疑似被獨留在家,才會造成這起墜樓意外。這棟寧靜的社區大樓今天清晨傳出墜樓意外,4歲的高姓男童被人發現躺在地上,頭部滿是鮮血,意識不清楚,救護人員緊急將他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搶救。男童頭顱變形、破裂,狀況不樂觀,昏迷指數只有3。

男童父親在急診室外焦急等候,雙手緊握不時抱頭,感覺相當懊悔。還原事發經過,當時高姓小男童從住處6樓的窗戶墜落,7點45分左右被路人發現報警救援。據了解,男童父親上班後,媽媽帶著9歲的哥哥去上課,沒人在家照顧男童,導致悲劇發生。男童未滿6歲,如果父母不在又無人看管,男童父母可能違反兒福法第51條規定,恐挨罰3000到15000元;如今意外發生,男童仍在醫院和死神拔河,父母有再多的懊悔也來不及了。(ETtoday東森新聞雲–2014.12.19)

嫌字醜 女師竟拖傷4歲童 怒罵「轉幼幼班包尿布」害童不敢上學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05日 
 
 
林媽媽示範紀老師從後方抓起女兒上臂,還罵:「妳回去重念幼幼班。」施昂強攝

【施昂強、陳威叡╱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四歲女童,日前在幼兒園中班上課時,老師以女童字寫得不漂亮為由,粗暴拉起女童雙臂拖到隔壁班教室罵說:「妳回去重念幼幼班,包尿布好了!」母親當晚幫女兒洗澡,發現左邊腋下的紅腫瘀傷詢問,女童哭訴說:「不敢去上學。」才得知女兒受到老師不當對待;幼兒園昨坦承疏失,強調會帶著老師登門道歉並懲處。

林小姐昨向《蘋果》投訴,八月時帶四歲女兒,到三峽區大勇街「保進文化幼兒園」就讀中班,九月二十一日幼兒園紀姓女老師(三十七歲)因看到女兒寫作業字不漂亮,竟情緒失控,從後方抓住女兒雙手上臂,粗暴地提起來,拖到隔壁幼幼班,一邊拖一邊罵:「妳回去重念幼幼班,包尿布好了。」 

女童左腋下出現紅腫瘀傷,家長已驗傷打算提告傷害罪。家長提供

家長氣炸打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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