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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遭恐襲後 法國人這樣教育孩子

出處:大紀元

更新: 2015-11-22 07:48:46 AM   標籤: 巴黎 , 恐怖襲擊 , 法國教育

面對讓人震驚的恐怖襲擊,如何向孩子們解釋?如何消除他們心理的恐懼與陰影?法國教育機構專門推出了教育手冊。(教育手冊截圖)

【大紀元2015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沃法國報導)面對讓人震驚的恐怖襲擊,如何向孩子們解釋?如何消除他們心理的恐懼與陰影?法國兒童心理專家Catherine Jousselme提出了以下建議:

「無論小孩年齡多大,作為父母應該直接告訴他們所發生的事情」,「比如這次恐襲造成了多少人死亡,因為恐怖份子不讓人們有言論自由等,當然,根據孩子的年齡和理解力,大人需要用不同的解釋,用恰當的詞語和反應」。

1~6歲的兒童

心理專家建議不要讓此年齡的小孩看到恐襲事件的畫面,大人只是跟他們解釋基本的信息:剛剛發生的事情對所有的人、國家來說是嚴重的,而且特別要讓小孩明白,有大人在處理這件事情,並會保護法國所有的居民。


「恐怖份子讓人怕。」但自由,更加讓恐怖份子害怕。」( 教育手冊截圖)

10~11歲的少年

滿足需求後,才是教育的開始

滿足需求後,才是教育的開始

文/趙介亭 展賦教育文創執行長

照片/IBABY愛寶貝親子網

跟著我們一起實踐展賦教養模式的家庭,對於「滿足孩子的需求」一定不陌生。

會從這裡做為親子互動的起點,是在於主流的教養價值觀,仍然多以「滿足大人的需要」做為出發點。

孩童坐裂餐廳公仔 家長負評、店家求償3萬元互嗆

▲ 孩童「坐」裂餐廳公仔,家長、店家互嗆。

新聞出處:ETTODAY
2015年05月4日 21:36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動畫電影主角「小小兵」因為搞笑動作加特殊笑聲,吸引大小朋友目光,收藏家也特別開餐廳展示,但有小朋友爬上大公仔身上把手臂坐壞了,店員制止卻讓用餐的家長很不開心,上網留下負評,引發網路筆戰,隔天登門道歉,雙方對於賠償問題兜不攏,吵到報警處理,結果還是無法達成共識。

一進門,150公分高的小小兵舉起右手迎接,公仔卻是苦瓜臉,美式餐廳老闆也越看越傷心,手臂和身體連接處出現裂縫搖搖欲墜,店員表示,「店員有看到小朋友稍微騰空坐在上面,當下有制止發現到,我們稍微注意一下下面有稍微裂痕,上面也稍微有裂痕。」

▼ 價值3萬元公仔有裂痕,店家求償修理。

8歲童半數上網 網路安全教育慢半拍

新聞出處:中廣新聞       2015/02/19 06:30 報導

根據調查,超過五成的台灣兒童在八歲之前,就已經有過使用網路經驗,但是小學直到國小三年級(九歲)才有網路教育課程,兒少經驗不足,容易落入網路犯罪陷阱。高雄市政府和台灣展翅協會辦理「兒童網路安全親職教育講座」,希望父母親正視網路可能為小朋友帶來的優勢與危機。
(林憲源報導)


台灣展翅協會說明,調查顯示,台灣兒童在八歲之前已經有百分之54.9有上網經驗,超過八成兒童有專屬於自己的上網工具,近七成看過暴力色情等不宜內容。網路使用的便利性,讓社會經驗不足的兒童少年容易落入各種網路犯罪的陷阱。

當哥哥姐姐好辛苦-談阿德勒的「家庭星座」

當哥哥姐姐好辛苦-談阿德勒的「家庭星座」




文:趙介亭(綠豆粉圓爸、展賦教育文創執行長)

優幼家長記錄:

我今晚有感而發的對哥哥說:「你們當哥哥姐姐的都好辛苦哦!」
哥哥很同意的張大眼睛用力點頭,跟我說:「當小的都好幸福哦!」
我說:「真的厚,那你就當弟弟,妹妹就當姐姐。」
妹妹也很配合的過來說:「我是姐姐!」

或許因為自己是哥哥、排行老大,也或許是教養綠豆粉圓的經驗,在我推動優幼教養時,對於有兩個孩子(以上)的家庭關係、手足互動,總是特別有感覺。

回想三年前剛接觸優幼教養時,透過與老師的對話,我發現自己對於哥哥和弟弟兩人,其實存在著很直覺、很習慣的潛意識預設與期望。

這也成了我很經常分享的話:

亂傳簡訊挨告 十歲童嚇哭

新聞出處:【聯合報╱記者鄭維真、熊迺群/台南報導】
台南市十歲男童頑皮亂傳「幹xx」的罵人簡訊,男童表哥的代課老師收訊後誤會被恐嚇而報警,因恐嚇屬公訴罪,法院已傳喚男童出庭。家人聽到要上法院嚇得不知所措,男童直呼「不敢再惡作劇了」。
 
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未滿十二歲的孩童調皮觸法,適用少年保護事件的規定,另還需參酌兒童福利法。法院對於兒童通常會採保護措施,以訓誡處理;不過男童家長難脫教養責任,必須負連帶罰責。
 
這名國小四年級的男童日前放假到外婆家,使用外婆的手機,以表哥國小畢業紀念冊通訊錄為對象,隨機傳出罵人簡訊。不巧,收受簡訊的代課教師,之前曾經被性騷擾,莫名收到不雅訊息,以為又有麻煩,心生畏懼,馬上向派出所報案。警方循來電紀錄輾轉查出,發訊者竟是十歲男童。
 
「你再不聽話,就要被抓起來了!」男童從母親口中得知闖禍,嚇得哭出來。事後,代課教師獲悉簡訊只是惡作劇,未堅持提告;但恐嚇屬公訴罪,警方仍按程序移送少年法庭審理,男童因而收到少年法庭傳票。
 
校方指出,男童個性活潑好動,因對法律無知而犯錯,校方也藉此機會教育,告訴學生不能隨便在公眾、或亂傳訊息罵人,以免誤觸法律,並導正觀念與行為。
 
【2014/0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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