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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

8歲童尿床被打到瘀青 高雄父判刑3月還要賠女兒8萬

8歲女童尿床被爹拿衣架打到瘀青。圖為衣架資料照

 

高雄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女童今年一月睡覺時尿床,爸爸見狀氣得拿衣架打她左大腿,打到兩塊皮膚大片瘀青,媽媽心疼極了,以女童為原告對爸爸提告並求償8萬元。法院一審審理後依加重傷害罪將這名父親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二審審理後審酌他始終坦承犯行,且願意改善對小孩管教方式,宣告緩刑3年,須支付國庫6萬元;民事部分按請求金額全數判賠8萬元。

判決指出,讀小三的陳姓女童今年1月冬天睡覺睡得太熟,不小心尿床,驚醒後也吵醒父親,陳父看到女兒已經8歲還尿床,自己睡到一半被吵醒也一把火,氣得隨手拿了衣架往女兒大腿打下去,女兒大哭。媽媽見孩子左大腿瘀青一大片,氣罵丈夫下手太重,天亮後帶女兒驗傷提告。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陳男坦承拿衣架打小孩,造成女兒左大腿4×2公分、5×2公分的瘀青,法官認為陳男明知孩子還小無反抗能力,大人不知自己克制情緒,僅因孩子尿床就嚴格處罰,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因此罪加重其刑成為7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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