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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安全嗎?挑選及托嬰時你可以注意這點!

保母、托嬰中心的照顧疏忽事件頻傳,家有小小孩或家中寶貝正由保母、托嬰中心照顧的父母,到底能不能放心呢?對於找尋保母、托嬰中心這一件事,父母又有何迷思?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提醒爸媽,用最高標準來挑選保母或托嬰中心,不要讓問題有機會出現,否則有時候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


父母托嬰時應注意事項

1. 代班問題:關注老師放假時,誰來帶小孩
2. 情緒狀態:托嬰前先和老師對談,觀察老師狀態
3. 了解哭鬧原因,檢視中心是否有問題:參觀托嬰中心時,仔細聽是否有其他孩子哭鬧情況
4. 孩子是否會害怕老師:托嬰1個月後,觀察孩子和老師相處情況
5. 孩子抗拒不上學時,深入了解不去的原因,勿只聽信托嬰中心和老師說詞
6. 孩子回家時發現身體有傷,要追問原因

 

不定時探訪以瞭解真實情況、相信寶寶最純真自然的反應,使用最高標準來看待保母、托嬰中心的挑選,不要讓問題出現了,有時候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

 

用最高標準挑!我的保母、托嬰中心安全嗎?

這陣子保母、托嬰中心的照顧疏忽事件頻傳,家有小小孩或家中寶貝正由保母、托嬰中心照顧的父母,到底能不能放心呢?對於找尋保母、托嬰中心這一件事,父母又有何迷思?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提醒爸媽,用最高標準來挑選保母或托嬰中心,不要讓問題有機會出現,否則有時候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

找保母,找重視口碑!?

無論保母或托嬰中心,政府機關都有一定程度的介入,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建議爸比媽咪以官方資訊做為挑選第一道篩選的關卡!

就保母來說,自從103年12月1日「居家式托育人員服務登記制」(也就是保母登記制)開始落實,規定凡是照顧3等親以外小孩的托育人員必須要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才能擔任居家托育服務工作。政府先替爸媽檢核保母的基本專業,並對得符合「居家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

 

保母家要符合40項環境檢查

國外保母建立制度大揭密!

文/好來老師(王爽)

  先前有寫過一篇「德國爸媽如何找到保母?」的文章,今天想來繼續分享在德國如何當保母呢?擔任保母這個工作,在德國人看來很吃個人特質,例如:喜不喜歡小孩?能不能跟父母溝通?當然除了基本的個人特質之外,專業能力也不可少!今天的文章就來解釋一下,德國家庭選擇照護孩子的方式有哪些吧!

德國小孩的「日間媽媽」

       之前的文章有提到,在德國的托嬰中心粥少僧多的關係,搶不到名額的家長們,近年來可以選擇將孩子托育給保母。德文的保母是Tagesmutter 日間媽媽的意思(當然男性也可以擔任保母這個角色,用的單字則是Tagesvater 日間爸爸)。我一直覺得這個單字很傳神,因為保母照護孩子這件事跟親生母親很類似,不過呢,畢竟是照顧別人的孩子,該有的專業能力跟知識還是要具備,而德國怎麼規範呢?

  因為德國是聯邦制的關係,所以每個邦州規定的細項不同,但原則是差不多的,「保母」這類的兒童業務都是由Jugendamt(類似台灣的市級管轄下的兒童福利單位)主掌,通常可以執業的保母都要符合以下五點:

保母夫婦狠虐踩破3歲童胰臟致死 延押庭夫護妻翻供這樣說…

高等法院更一庭召開延押庭,提訊虐童致死的保母劉庭妌。(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更一庭召開延押庭,提訊虐童致死的保母劉庭妌。(記者楊國文攝)

2023/01/05 17: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保母劉庭妌被控不滿3歲男童哭鬧,夥同丈夫張竣堯多次徒手毆打或腳踩男童腹部,導致男童胰臟破裂致死,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將劉女、張男分別判處11年8月、12年4月徒刑。高院更一審今天(5日)提訊2人召開延押庭,檢察官當庭指控劉庭妌夫婦涉殺人案,有逃亡之虞,應延長羈押2月,劉女對遭延押沒意見,但張男翻供指稱此案從地檢署起,即有未盡調查而濫行羈押情形。

高院更一審今天下午開庭指出,劉庭妌、張竣堯自去年6月16日裁定羈押起,經過2次延長羈押,將於今年1月15日羈押期屆滿,詢問劉女2人,若認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時,有何意見?

凌虐傷害3歲男童致死 更一審改判保母和丈夫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基隆劉姓無照保母收托照顧3歲男童,被控與張姓丈夫長期凌虐傷害男童致死。高院更一審今天審酌夫婦有悔悟改認罪等,改判處劉女11年8月、張男12年4月,全案可上訴。

全案緣於,基隆市消防局在民國109年9月25日接獲劉姓保母通報,家中3歲男童高燒不退,陷入昏迷,救護員到場,發現男童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立即通知警方前來處理。

檢警查出,劉女與張男於109年6月至9月23日期間,不提供男童成長所需的足夠食物營養,又多次斥喝、徒手或以玩具車等毆打男童,導致男童發育受阻、營養不良、骨瘦如柴,頭部、四肢、背部等有多處新舊傷。

此外,夫婦又多次以腳踩踏男童腹部,導致肝臟挫裂等傷害,除身心狀況持續惡化,也出現腹瀉、嘔吐、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

檢方指出,男童在109年9月24日發燒後,劉女與張男也僅餵食少許水及雞湯,未帶男童就醫,致使男童在隔天因頭軀體腹部多處挫傷、顱內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肝臟挫傷、外傷性胰臟挫裂併出血,最後因為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檢方將劉女與張男起訴。

一審基隆地院審酌,劉女與張男明知男童父母就算有欠費,也與年幼男童無關,竟對無反抗能力的男童長期施暴、凌虐,導致男童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又未與男童父母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等,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劉女12年、張男12年半。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劉女11年半、張男12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更一審考量夫婦在一審否認犯行,後來審理期間已知悔悟並坦承犯行等,今天改判劉女11年8月徒刑、張男12年4月徒刑。還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1130

無照保母夫妻涉搖晃女嬰致雙眼失明 態度拖延家屬氣憤

謝姓無照保母和謝姓丈夫,2019年間全天候照護李姓朋友的年僅4個月大的女兒,涉嫌傷害女嬰,用激烈搖晃或其他足夠造成顱內震盪方式,造成腦傷惡化雙眼失明、發展遲緩重傷害。如今女嬰3歲,全案還在審理、尚未定罪。今天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由於台大醫院傷勢鑑定報告不利保母夫妻,辯護人聲請再送鑑定,甚至指定榮總或長庚醫院,告訴代理人則認為有意拖延訴訟,難怪家屬氣憤。

全案去年1月底起訴,今年1月追加起訴,今天再度開庭,今僅謝女到庭,謝男則用工作為由向法院請假。法庭上就全案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辯護人稱,希望女嬰傷勢能再送榮總或長庚醫院鑑定傷勢。

公訴檢察官指出,檢方採用台大醫院的鑑定報告,報告顯示癲癇不會影起硬腦膜下出血,是有外力所致,且在3天內發生,兩造雙方都有照顧女嬰,聲請傳喚急診醫師李翊誠、女嬰的主治醫師邱南昌到庭,由檢方行主詰問。

告訴代理人稱,本件無送鑑定必要,台大醫院做2次鑑定報告,有給兩造陳述意見的機會,如果檢方傳喚醫師,就足以證明待證事實。合議庭將評議是否詰問醫師,全案候核辦。

告代庭後指出,小朋友3歲了眼睛失明、發展遲緩,由父母和祖父母輪流照顧,案發後謝姓夫妻沒有慰問,如今因台大醫院鑑定報告對被告不利,辯護人還指定法院送榮總、長庚鑑定,態度拖延,難怪家屬氣憤難耐。

全案發生在2019年農曆春節前後,2月13日午上,謝女涉嫌以不詳方式傷害女嬰下巴,導致下巴兩側瘀傷,2月14日至17日李姓父母因過年照顧女兒,發現傷勢;李姓父母17日晚上託付女嬰給謝女全天候照料,不料19日謝女外出倒垃圾,其丈夫謝男幫顧女嬰約1小時,涉嫌劇烈搖晃女嬰,或其他足夠造成顱內震盪的不詳方式傷害女嬰。

台南男嬰保母家不明原因死亡 家屬疑照顧疏失提告

台南一名4個月大男嬰被家長送托,16日清晨,保母發現孩子沒了呼吸心跳,雖有報警送醫並通知家長,但由於男嬰死因不明,家長想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死因,卻發現兩天前社會局還認定設備一切合格的保母家,現在監視器卻遭毀損無法調閱,讓他們懷疑保母可能有照顧疏失,對保母提告。

脖子套著游泳圈在水裡玩,還有躺在床上跟熊娃娃合照,一張張可愛的相片卻讓家長很不捨,因為這個才4個月大的男嬰已經在16日上午過世,家屬想到事發經過忍不住流淚。

男嬰家長說道,「當時候(在醫院)看到,就是小朋友身體上有出現紅點,像屍斑那種。」男嬰家長指出,「當下就是一定只有妳跟我兒子,那為什麼妳會給我一句『不知道,睡著了』這種來做結尾,我不能接受。」

男嬰在上個月中送托,事發前社會局還曾稽查過保母家設備一切合格;16日早上保母通知家長,說孩子沒呼吸心跳,家長趕去醫院時孩子已經死亡,被診斷無明顯外傷,家長便調監視器畫面釐清死因,不過監視器卻遭毀損,引起家長疑心。

南市警鹽水分駐所代理所長朱昭賢表示,「9月20日進行解剖,目前等待解剖化驗的結果,另外家屬質疑保母家監視器疑遭毀損,檢察官非常重視,已指示我們警察了解釐清保母的說法 務求查明真相。」

靈堂前擺滿可愛娃娃跟玩具,全是家長對孩子的思念跟不捨。家長認為,保母對事情交代不清,只說當時正在睡覺,醒來孩子已經沒呼吸,懷疑保母有照顧疏失,提告過失致死;由於該保母另有收托2名幼兒,案發後社會局已勒令停止收托,若經檢調調查有違反兒權法,將依法裁處。

保母掌摑幼童還餵辣椒 母親討說法反遭控侮辱

日前大陸江蘇一名張姓女子出面指控保母虐待孩子,張女釋出一段監控影像,畫面中保母正在餵孩子吃飯,沒想到中途保母疑似失去耐心,竟出手掌摑僅一歲左右的孩子,甚至還強行餵孩子吃辣椒,讓孩子被辣得哇哇大哭。張女發現後立即要求保母解釋,而保母則稱給孩子吃的是秋葵,隨後保母指責張女侮辱自己,表示要起訴張女賠償損失。對此張女向家政公司反映,不料竟得知保母早已辭職,最後張女無可奈何報警處理,目前事件有待進一步釐清。

5個月大女嬰多處瘀青 家屬懷疑保母施暴提告、保母否認喊冤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居住在湖西鄉成功村的洪姓婦人,媳婦經人介紹,將出生甫1個月的女嬰,交給保母照顧,但7月底卻發現女嬰身上多處瘀傷,近日又發現不明新傷,懷疑保母施暴,因此向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提告,但保母否認施暴,願出庭對質。

根據了解,洪姓婦人孫女,因生母工作緣故,所以透過友人介紹,將女嬰托嬰給家庭式保母。但7月28日洪婦接孫女返家,發現女嬰臉上有傷,經詢問保母,得到回答是家中其他小朋友不慎碰撞所傷。但9月6日二度發現女嬰大腿有大規模瘀傷,憤而前往醫院驗傷。

針對家屬指控,保母接受記者訪問時,強調絕無毆打女嬰,第一次家屬告知女嬰臉上有傷,因時值暑假家中親戚小朋友都在家,可能不小心碰傷,所以都是將女嬰背在身上呵護,近日發生的新傷,是因開啟嬰兒副食品不小心受傷,自感有所疏失,因此願意道歉和解,但絕無虐童事件。

由於家屬帶女嬰前往醫院驗傷,澎湖醫院開出的驗傷單,是「右側大腿挫傷,頭部鈍傷」,原本雙方有意和解,但因和解金金額談不攏,同時保母堅稱並未虐童,不同意和解書上出現虐嬰字樣;談判破裂後,家屬持驗傷單向婦幼隊報案,婦幼隊目前已依民眾所訴事證受理報案及告訴,後續會依刑事訴訟法,儘速通知對方到案說明,初步朝向刑法傷害罪方向調查,另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主管機關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台中保母虐嬰! 不耐8月大男嬰哭鬧搖晃打摔腦萎縮難恢復

女保母不耐男嬰哭鬧,竟搖晃拍摔至重傷害。(圖/MotionElements/達志影像)

▲女保母不耐男嬰哭鬧,竟搖晃拍摔至重傷害。(圖/MotionElements/達志影像)

陳姓女保母受託照顧8個月大男嬰,疑似不耐他哭鬧,竟情緒失控搖晃、拍摔、毆打,導致他傷重送醫,出現腦萎縮等後遺症。台中地檢署偵結,陳女雖否認犯行,檢方依她未通過測謊等,依傷害致重傷害罪起訴她,並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林姓夫妻109年底喜獲1子,由於他是一名早產兒,同年12月至110年3月,委託大甲區從事保母的陳姓女子照顧。然而,陳女竟因為8個月大男嬰愛哭鬧,涉嫌多次毆打他的頭部、身體,或用力搖晃、拋摔。

同月5日上午,男嬰的外婆到陳女住處探視金孫,發現孫子嘔吐、眼睛上吊、身體瘀傷、喪失活動力等異常狀況,趕緊把孫子送醫,醫師見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轉入加護病房並通報警方。醫師檢查發現,男嬰有慢性顱內出血、視網膜出血與積液、癲癇、腦萎縮,部分傷勢經評估終身難以痊癒。父母怒報警,對陳女提告。

陳女卻否認施暴,強調「我沒有傷害嬰兒!」她還說,男嬰多次異常哭鬧,都有主動告知父母請他們轉換保母。

檢察官認為,現場雖然沒有錄影或人證等直接證據,可證明陳女虐嬰。但從陳女照顧嬰兒等客觀事實,可認定她因情緒失控而虐嬰,導致男嬰難以治癒的重傷害結果。另外,陳女接受測謊未過,足見涉嫌重大,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嫌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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