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保母

無良保母虐童不只一樁 心碎媽媽控訴孩子周周有新傷

彰化縣邱姓無照保母涉嫌虐待收托的4歲男童,事情曝光後,另有兩名請邱女照顧孩子的陳姓及賴姓女子,今天站出來指控邱女涉嫌虐待3個孩子,並到地檢署作證,配合檢方調查邱女虐童案。賴女表示,今年6月接回被打傷的孩子,沒想到反被邱女向社會處檢舉虐待孩子。

陳女、賴女都是透過臉書的保母社團找保母,邱女主動聯絡,對一次托育3名幼兒的賴女收取較低廉保母費。陳女表示,5月中旬到6月30日雇請邱女照顧2歲兒子,以疫情嚴峻為由拒絕家長探視,只拍照傳給她,她看到照片中的兒子身體每周都有新傷,邱女稱孩子走路和玩耍時跌傷,後來她接回孩子,發現孩子語言發展退化,常常不發一語,她既難過又傷心,6月控告邱女涉嫌傷害兒童。

賴女表示,5月中旬把未滿4歲的1女2子交給邱女,起初還好,後來用孩子已經睡了等理由拒絕視訊,改為Line通話聯絡,拍照片給家長看,最後一次視訊,她看到兒子眼睛腫起,邱女稱蚊子叮咬,後來又看到兒子背部多處淤青,邱女稱開車外出,出手教訓站在後座不聽話的賴女兒子。

賴女說,她和丈夫覺得不對勁,7月中旬先接回小兒子,8月7日接回長女和長子,兩個孩子身體有淤青舊傷,她和丈夫知道邱女6月生產,和同居男友一口氣照顧新生兒和5幼童,也是很辛苦,本來想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不計較虐童,未料接到縣政府社工來電,指稱有人檢舉她和丈夫打孩子、虐待孩子,她認為是邱女為求自保,反咬她一口。

內湖托嬰中心男嬰命案今辯論終結 律師懇求重判負責人

「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涉嫌害死11月大男嬰「睿睿」,廖二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3年6月有期徒刑,托嬰中心負責人黃祥官、班主任徐育質、當時與廖共同照顧嬰兒的保母蘇昭伶,3人被依修正前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今天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傳喚廖、黃、徐、蘇、托嬰中心督導李瑞珠做證人交互詰問,睿睿父母的辯護律師葉恕宏,庭未特別點名黃祥官,認為他要負最大責任,且黃、徐、蘇3人自始至終都未與男嬰父母道歉,應該被判比廖更嚴重的刑期。言詞辯論歷經3小時終結,法官諭知10月14日下午2點宣判。

男童睿睿前年4月遭重達90公斤的廖姓保母用身體重壓19分鐘,在到達醫院急救前明顯死亡,睿睿父母除追究廖的責任,另質疑托嬰中心監督不周,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偵結,認定負責人黃祥官、班主任徐育質、與廖共同照顧男童的保母蘇昭伶未能注意、禁止廖的行為,依修正前業務過失致死罪將3人起訴。

涉傷害女嬰致死保母還在幼兒園工作 社會局公告姓名一度遭撤下

▲▼女嬰受託保母照顧竟頭部外傷死亡,曾姓保母判8年。(圖/邱先生提供,翻攝當事人臉書)

▲曾姓保母將女嬰傷害致死,到現在仍在幼兒園工作。(圖/邱先生提供,翻攝當事人臉書)

曾姓保母照顧1歲多女嬰小虎妹造成頭部重傷致死,她雖否認犯行仍遭法院判8年徒刑。台中市社會局依法上網公告曾女全名,她竟謊稱只開一次庭,對事發時間還無法認定,要求社會局將公告撤下,持續在幼兒園服務至今,讓家屬擔憂那些孩子。該幼兒園對此表示,曾女只負責行政工作,未照顧小孩。

台中邱姓夫妻將1歲多的愛女小虎妹(化名)委託曾姓女保母照顧,某日竟突然昏迷,家屬送醫發現她頭部嚴重外傷骨折,雖緊急手術救治,最後仍傷重不治。曾女卻從頭到尾都否認是她造成,但法官從相關人證物證認定曾女用不詳方式傷害致死,判她8年徒刑。家屬已上訴台中高分院。

▲▼曾姓保母遭台中市社會局公告公開姓名。(圖/邱先生提供)

▲社會局公告曾姓保母姓名,卻遭她申訴撤下。(圖/邱先生提供)

保母心急如廁…1天摔男嬰1、2次致腦出血 未吐實遭判刑

50多歲商姓保母遭家屬控告,摔6個月大的男嬰至腦出血,保母辯稱,彎下身體就可以把男嬰放在和室地板床墊上,吃益生菌心急著上廁所,會較大力放下,否認摔小孩。法院依照兒童專科醫學會共識,從膝蓋高度自然跌落,不會造成腦出血,認定保母未吐實,依照業務過失傷害判刑4月。

 

2019年5月21日,男嬰因翻白眼、失去意識送醫,檢查出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有95%可能是因劇烈搖晃、鈍挫傷、嗚住口鼻窒息、扭絞傷等動作所造成的兒虐性腦傷等節。根據醫院診斷傷害結果,有可能是保母未將男嬰緊貼床墊輕放,距離床墊上有一定高度時直接放下所致,但是「必定不只一次」是多次反覆發生的傷害。

 

保母曾稱,有吃益生菌會一直跑廁所「比較急的時候,有比較大力點放下他,家屬心急問「一天幾次啊?」保母回答「我上廁所1、2次,就是1、2次這樣子」保母辯稱,沒有摔、丟、劇烈搖晃男嬰,平常是身體彎下,手貼著地,放置男嬰在和室地板的床墊上。

 

判決指出,保母照顧男嬰約4周,與醫院診斷評估男嬰在2、3週至3天內之受傷時間重合。5個月大的新生兒,頭部比例大、頸部骨骼肌肉尚未發育完全,倘若照顧者用力搖晃、撞擊、未注意頭部、頸部支撐,極可能造成腦部受傷,專業保母不可能不知情,認定商女行為有過失,與男嬰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惡保母暴打男嬰致死瞎掰「嗆奶」 機警醫揭惡行

台中市48歲的鄭姓女專業保母,去年3月受李姓夫妻委託,以每月1萬3000元照顧11月的兒子,卻在去年11月23日,因男嬰哭鬧而情緒失控,將男嬰頭部打得顱內出血、額頭瘀青,卻謊稱是不慎撞到助步車,事隔半月餘,去年12月17日又掌摑男嬰,沒想到這次卻將男嬰打得重度昏迷,鄭女卻謊稱是「嗆奶」,台中榮民總醫院的醫師警覺性高,認為是虐嬰而非嗆奶,通報警方進而查出鄭女惡行,男嬰掙扎近半年,本月1日死亡,台中地檢署起訴鄭女,並聲明法院加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鄭女是合格的保母技術士,去年3月起,以每月1萬3000至1萬3500元,受委託於中市西屯區住處照顧男嬰,去年11月23日上午,因男嬰哭鬧,鄭女發脾氣出手打男嬰,造成頭部硬腦膜下出血,但外觀只有額頭瘀青,鄭女向父母親謊稱,是男嬰不小心撞到助步車,男嬰父母沒有多疑,去年12月17日上午,男嬰又哭鬧,鄭女用手掌大力毆打男嬰頭部,導致硬腦膜下出血、雙眼視網膜出血、陷入重度昏迷。

鄭女趕緊呼叫救護車,卻向雙親謊稱是嗆奶導致重度昏迷,不料,醫師卻認為有虐嬰疑慮,傷勢並非嗆奶導致,通報警方調查,醫師並於偵查中作證說,男嬰顱內硬腦膜下有慢性出血症狀,研判約3週內發生,是反覆性出血,可能是反覆性施暴,且是力道很大的碰撞,眼科醫師也從雙眼出血研判,可能是虐待,另外,警方搜索發現,嬰兒助步車是塑膠製品,單純碰撞不致造成上述傷勢,且鄭女於案發後,搜尋保母虐童新聞與罰則,更顯得心虛。

檢方偵辦此案時,男嬰還在醫院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檢方依傷害致重傷害罪起訴,並聲明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不料,就在起訴之際,男嬰於本月1日死亡,台中地檢署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明變更起訴法條,依傷害致死罪審理。

保母被控凌虐男嬰致死雖獲不起訴 但未做CPR賠45萬

台中市2個多月大的男嬰疑遭謝姓保母凌虐致死,家屬控告謝姓保母殺人、遺棄致死等罪,檢察官查出男嬰死因為顱內出血等,但無法證明謝女有凌虐攻擊男嬰頭部,以罪嫌不足將謝女予以不起訴處分;男嬰的父母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認謝女未及時對男嬰施以CPR急救,致男嬰腦部缺氧,法官判謝姓保母賠償男嬰的父母新台幣45萬元。可上訴。

這名男嬰於2018年9月間出生,他的父母委託謝姓保母照顧男嬰,同年11月22日下午,接獲謝女通知表示男嬰送醫急救,但謝女並非將男嬰送往醫院,而是於事發時先送至住家樓下藥局,其後始由藥師太太送往診所,再送至林新醫院及轉診台中榮民總醫院急診,經診斷男嬰「到院前心跳停止」、「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出血」、「疑顱骨骨折」而入住新生兒加護病房,同年12月13日呼吸衰竭死亡。

男嬰父母認為兒子是因外力而過世,在謝女受托照顧期間,受到外力攻擊,控告謝女涉嫌殺人、遺棄致死等罪。謝女辯稱盡心盡力男嬰,且每日不定時以Line向男嬰父母報告情況,並每日書寫男嬰的生活日誌,交給男嬰父母。

謝女說,當天下午男嬰突然大哭,她抱起來安撫及更換尿布後,欲將男嬰抱回小床睡覺時,發現男嬰身體癱軟。因當時家中尚有另名托育幼兒在午睡,須尋求他人協助。故先進行初步CPR急救,再將男嬰抱往樓下的藥局,請藥師將男嬰抱往鄰近的診所進行緊急,再送醫院救治,絕無延誤。

檢察官率法醫驗屍,認男嬰死因為顱內出血及後續併發症,死亡方式為未確定。另依解剖結果,並未發現男嬰有遭攻擊導致顱骨骨折明顯跡證,無法證明謝女有猛烈攻擊男嬰頭部情形,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佯稱可提供居家托育詐財 還害女嬰摔成重傷被訴

林姓女子向一對夫妻佯稱自己是合法保母,陸續收取32萬餘元,作為照顧這對夫妻年僅1歲之女的保母費,不料,去年6月,她竟獨留女嬰在客廳內,致女嬰因無人照顧,在攀爬時跌倒,頭部受有重傷,新北地檢署今日依詐欺取財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將林女起訴。

檢方調查,林女未依法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不得於環境中,對於3親等內親屬以外者提供收費托育服務。

但前年2月間,林女竟向被害夫妻佯稱,她可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但每月須支付25000元托育費用、2000元副食用食品及三節併年終獎金,作為照顧女嬰費用,至案發時已陸續收取32萬餘元保母費。

檢方調查,去年6月15日晚間9時許,林女竟在未確認環境安全或有其他成年人可代為照料情況下,獨留女嬰在客廳內,自己收走碗盤至廚房,雖然當時她年僅7歲的兒子也在客廳內看電視,但他也才小學一年級,根本沒辦法照料女嬰。

檢方調查,林女大意的行為,導致女嬰因無人照顧,在攀爬時跌倒,頭部受到撞擊,受有細菌性淋巴結炎、左側頭骨缺損、急性左腦硬膜下出血、左側硬膜下出血術後顱骨缺損傷害,並因此必然造成顳肌萎縮,未來左側頭部會有凹陷的重傷。

被害夫妻直到林女將其女兒送醫時隱瞞身分,才發現此事氣憤提告,檢方調查後依據詐欺取財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將林女起訴。

惡劣!7月女嬰不喝奶 保母竟抓狂拍腿搖晃害狂吐

保母李順貴因女嬰抗拒進食,心急之下重拍大腿、劇烈搖晃致女嬰罹患「搖晃嬰兒症候群」。示意圖

新北市新店區一對廖姓夫妻2018年1月開心生下女兒,直到女嬰7個月大才交給專業保母李順貴接手,豈料,李女僅照顧女嬰7天,就因餵食困難不耐煩,而猛力拍打女嬰大腿,還劇烈搖晃導致女嬰全身僵直、狂吐成「搖晃嬰兒症候群」,所幸經送醫治療後恢復正常,台北地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身體罪判李女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蘋果新聞網》試圖聯繫李順貴但聯繫不上,她的律師表示已提起上訴。至於廖姓夫妻則透過律師表示,全案已上訴,等全案定讞後再對外說明。

據了解,女嬰當時因劇烈搖晃導致腦膜、視網膜出血,陸續在醫院加護病房、一般病房住了17天後狀況才逐漸好轉,如今復原狀況良好,現年3歲的她,已恢復現有年齡的視力、也沒有腦出血狀況,肢體協調也正常,但仍須每年回診追蹤檢查。

時間拉回到2018年1月,廖姓夫妻生下女兒後自行照顧女嬰,直到女兒7個月大,認為可以請保母接手,於是找上領有合格保母證照的專業保母李順貴,約定每周一至五早上8時至晚間7時照顧女兒。

桃園6月大嬰疑遭保母虐待 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桃園市31歲林姓保母涉嫌毆打嬰兒致死,遭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31歲林姓保母涉嫌毆打嬰兒致死,遭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龍潭區31歲蔡姓保母受託照顧林姓姐弟,蔡女竟涉嫌5度虐打6個月大的林嬰,甚至男嬰已經喘不過氣,還不叫救護車,而要求家長到其住處將男嬰送醫。男嬰最後死於多重器官衰竭,檢方認為蔡女涉有重嫌,依傷害致死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蔡姓保母有合格證照,申請居家托育服務。2019年6月3日起,受林嬰雙親委託,開始照顧出生2個月的林姓嬰兒。但2019年10月8日時,蔡女涉嫌毆打林嬰頭部,導致林嬰右側顳頂部7乘5公分皮下血腫、右側頂骨骨折、雙側硬腦膜下腔血腫、蜘蛛膜下腔出血等。蔡女後來發現嬰兒呼吸急促、心跳有異狀,還不馬上通報119送醫,而是要求家長到她住處將嬰兒送醫。

男嬰在11月6日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調查,男嬰除了10月8日,蔡女還涉嫌在2019年8月14日、9月10日、17日、28日毆打林嬰臉部,導致右臉頰、上嘴唇、左臉頰、鼻樑、眼窩等瘀青紅腫。

嬰兒手指遭「頭髮」纏繞受傷 保母夫妻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間,一名不到1歲的男嬰在保母照顧期間,因不明原因右手手指遭頭髮纏繞,導致右手手指受有表淺性損傷,家長發現後氣憤提告,朱姓保母夫妻雖否認犯行,但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依過失傷害罪嫌將2人起訴。

檢方調查,男嬰家長於前年10月間,委託朱男照顧男嬰,但前年11月22日,朱男與妻子卻疏未注意,致男嬰右手手指遭頭髮纏繞,受有表淺性損傷。

家長發現後氣憤提告,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雙方錄音、LINE對話記錄、嬰兒手指遭頭髮纏繞照片等為證。

對此,朱姓夫妻異口同聲否認犯行,辯稱不知道小孩為何受傷,檢方不採信,並認為朱男是本案托育契約中的專責托育者,其妻則與朱男同為實際上照顧者,均應悉心照護,以避免嬰兒受傷,但2人疏於注意義務,其過失與嬰兒受傷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最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頁面

訂閱 RSS - 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