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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

虐3歲童內臟破裂慘死 惡保母夫妻謊言不斷

前年擔任保母的基隆劉姓女子與其張姓丈夫多次徒手毆打受託的3歲男童,甚至以腳踩踏男童腹部,造成男童內臟破裂、頭部皮下組織出血,最後男童發燒致死。台灣高等法院將劉、張判刑11年半、12年,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開庭,死者母親斥責保母夫妻謊言不斷。庭末法官喻知下個月24日再開準備庭。

2020年一名3歲男童猝死,警消在進入屋內看到男童仰躺在地板,身上並沒有明顯外傷,原先一度以為男童只是單純疾病死亡。但檢方檢剖後發現男童內臟破裂、顱內出血,才讓案情朝向虐童案偵辦。

檢警調查發現,劉姓保母與張姓丈夫,因不滿男童哭鬧,以腳踩踏男童腹部,並以玩具車等物品毆打,導致男童肝臟挫裂;且未提供男童成長所需的營養,男童發育受阻、營養不良、骨瘦如柴,頭部、四肢、背部等有多處新舊傷。

男童在2020年9月23日出現腹瀉及嘔吐症狀,並出現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情形,隔日男童出現發燒症狀,保母夫妻不帶男童就醫,僅餵食男童少許水及雞湯,最終男童在9月25日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

幼兒嬉戲遭抓傷臉母心痛怒告 保母因這理由慘了

 

劉姓保母放任幼童獨處無大人在旁,導致陳姓及郭姓幼兒在托育處之玩具室內,因無人看護郭以手抓撓傷陳的臉部,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將劉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保母放任幼童獨處無大人在旁,導致陳姓及郭姓幼兒在托育處之玩具室內,因無人看護郭以手抓撓傷陳的臉部,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將劉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底劉姓保母放任幼童獨處無大人在旁,導致陳姓及郭姓幼兒在托育處之玩具室內,因無人看護郭以手抓撓傷陳的臉部,陳的母親提起告訴,台北地方法院考量劉迄今尚未與陳母達成和解且對方請求從重量刑,依過失傷害罪將劉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劉女受雇擔任1歲多的陳姓幼兒之保母,去年10月18日上午11點多,她將陳姓及另一名1歲多的郭姓幼兒留置在托育處之玩具室內而無人看護,致陳遭郭手抓撓臉部無人制止,而受有臉部多處挫擦傷之傷害,檢方偵結將劉女起訴。

台北地院審酌劉女受託照顧未滿2歲之被害人,本即應更加小心謹慎並嚴加注意所照顧幼兒之安全,詎竟因貪圖方便而輕忽注意,放任幼童獨處無大人在旁,因而導致被害人受傷,其有過失至為顯然,所為實有不該,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台南3嬰兒夭折 議員批勞務保母超收釀禍

 

中國時報

台南市2個月內有3嬰兒在市府勞務委託的保母家中夭折,市議員林燕祝要求市府收回自辦托育服務。(洪榮志攝)

台南市2個月內有3嬰兒在市府勞務委託的保母家中夭折,市議員林燕祝要求市府收回自辦托育服務。(洪榮志攝)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今年編列2400多萬元勞務委託3家機構提供托育服務,市議員林燕祝20日總質詢時,爆料短短2個月有3名嬰兒在保母家中夭折,要求市府將托育服務收回自辦。但市長黃偉哲認為,收回自辦非萬靈丹,除將參考其他縣市作法,也會嚴格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人員。

林燕祝表示,有3名市府勞務委辦托育的嬰兒死亡,1名經檢方剖驗後,認定溢奶嗆入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另2名也家長對死因有異議報請剖驗。情何以堪的是,1對新手父母才剛登記結婚,9天後卻喜事變喪事。

林燕祝痛批,問題就出在保母超收,1名保母依規定只能照顧2名嬰兒,但出事的保母1人照顧5名嬰兒;同時,社會局勞務委託個案訪視日期,居然是死亡後才訪視,這樣有何意義?

傻眼影片|保姆摳鼻屎把玩後 竟硬塞進2歲童嘴裡

中國廣西一戶人家透過家政平台介紹,找了一名保姆到家中幫忙照顧2歲孩子,想不到保姆竟然趁著家長不在時,強餵男童吃鼻屎,整個過程都被家中監視器拍下。

家長當初是透過廣西貴港好阿姨家政介紹而聘僱了這名保姆,想不到在察看監視器時發現,6月9日下午,孩子在客廳玩玩具,保姆坐在一旁椅子上,摳出鼻屎後在手上把玩,等到男童接近自己時,突然把鼻屎強塞進男童嘴裡,男童痛苦哀號。

 

家長曝光影片讓網友公審保姆,網友們紛紛痛批「所以說孩子還是自己帶才放心」、「越是底層越沒有底線」、「仇富吧」、「這都什麼妖魔鬼怪」、「心眼到底有多壞」。有人則認為,家裡如果有監視器,應該一開始就讓保姆知道,沒必要為了抓潛在壞保姆來讓孩子多受罪。(即時新聞中心劉育良/綜合報導)

保姆摳出鼻屎後,在手上搓了搓,然後再塞入男童嘴裡。翻攝自微博

保姆摳出鼻屎後,在手上搓了搓,然後再塞入男童嘴裡。翻攝自微博

惡質保母摔傷男嬰又告母違反個資 法官判無罪

 

中時

陳姓母親因幼子因保母照顧不慎導致腦出血在網路PO文「惡質保母」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士林地院判決無罪。(家屬提供/李文正台北傳真)

陳姓母親因幼子因保母照顧不慎導致腦出血在網路PO文「惡質保母」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士林地院判決無罪。(家屬提供/李文正台北傳真)

新北市汐止區商姓保母照顧6個月大男嬰,不慎摔傷致男嬰導致硬腦膜下出血,留下難以彌補的後遺症。陳姓母親在臉書、PTT上貼文,公開保母的全名,並稱「惡質保母和她老公」,以及兩人全身合照,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認陳女刊登的照片,都是商女公開於網路上的資訊,並呼籲公眾重視保母照顧嬰兒不周一事,主觀上並非為自己利益,判決無罪。

陳女2019年將剛出生的男嬰,交給商姓保母照顧,5月21日因商女大力撞擊,導致男嬰腦內出血,醫院開刀救治,雖保住性命,但仍留下嚴重後遺症,刑事部分,士林地院去年7月判處商女4月徒刑,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獨家】保母涉虐嬰遭起訴 母控「未撤照」成漏洞

新北市一名一歲大的小男童,疑似遭到保母虐待,媽媽在兒子臉頰上發現不明傷勢。媽媽氣得私下蒐證,才發現寶貝兒子不斷被保母飆罵三字經,而且動不動就打。檢方也依法起訴這個保母,但媽媽質疑,為什麼社會局遲遲不撤銷這個人的保母資格呢?難道真的要等出事了才來亡羊補牢嗎?

獨自對著鏡子哈哈大笑,狂做表情,甚至還揮手打招呼,還以為裡面是另外一個小朋友,媽媽趁機拍下影片,捕捉個性活潑開朗的生活片段,但令人難以想樣的是,其實剛滿一歲的他,在五個月之前,竟然遭到保母的不當管教。

嘴角出現明顯紅腫,讓媽媽覺得不對勁,因為就在把兒子托給保母照顧之後,開始出現不明傷勢,私下蒐證才發現保母的照顧方式原來很粗暴。

保母:「你哭完了沒啦。」錄音檔完整錄下兒子嚎啕大哭,保母不僅沒有安撫,還拍打小孩,甚至怒罵三字經,讓媽媽真的無法接受。男嬰媽媽:「當下很生氣啊而且當下我狀況不是很好,我已經沒有辦法我是臨時趕快打給鄰居說,他可不可以來幫我,我已經連走路都沒有辦法因為情緒,我沒有想到我的小孩怎麼會面對(這樣的事)。」

發現傷勢帶去驗傷,醫院診斷證明書清楚寫下今年1月12號,寶貝兒子的左臉是人為挫傷,做媽媽的難以想像,保母怎麼會如此狠心,氣得提出告訴,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法起訴。

外出購物14分鐘獨留3月女嬰睡覺猝死 保母獲判無罪確定

洪姓保母5年前獨留3個月大女嬰在臥室睡覺,趁空檔騎機車外出購物,返家後發現女嬰嘴唇發紫、沒有呼吸心跳,與另名張姓保母共同施作CPR,女嬰送醫急救仍不治,但經多方鑑定後,無法認定保母有過失,最高法院判洪女、張女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洪女、張女皆領有保母證照,2017年8月1日受託照顧3個月大女嬰,而同年9月13日,洪女餵女嬰喝完配方奶,抱到主臥室睡覺後,她騎機車外出購物14分鐘,返家後不久發現女嬰嘴唇發紫、沒有呼吸心跳。

洪女、張女報案求救,並施作CPR等待救護人員到來,但女嬰送醫急救9天呈現腦死狀態,家屬忍痛拔管;檢方調查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保母,洪女、張女皆否認犯行,洪女稱她有出門購物,但沒有讓女嬰獨處,也有隨時查看,張女也說洪女外出時,有到主臥室查看,見女嬰都還在睡覺。

法院指出,經法醫研究所鑑定指出,女嬰死因是肺泡充氣不全,併發間質性肺炎、支氣管炎,導致呼吸衰竭,屬於自然死亡,但無法判斷是先天異常,或是腦死後才肺泡充氣不全,診斷為嬰兒猝死症。

法院認為,台大醫院醫師鑑定指出女嬰及時CPR急救醫有機會救回生命症狀,女嬰送醫也確實回復部分生命徵狀,而洪女、張女是否有延誤送醫的過失,有所疑慮。

判決指出,依據醫師作證也無法確定女嬰心跳停止的原因,即使洪女、張女適時近距離查看照料,履行注意義務,也無法「必然」或「幾近」確定女嬰不會死亡,認為洪女、張女罪證不足,一、二審皆判無;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保母擅餵退燒藥「男嬰發燒隔天沒呼吸」 法醫解剖揭露死因

▲▼窒息。(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蔡姓保母抱著沒有呼吸男嬰搭計程車就醫,最後仍回天乏術。(資料照/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蔡姓保母去年受託照顧1歲3個月大的男嬰時,見男嬰發燒,簡單餵食退燒藥,隔天一早發現男嬰竟沒了呼吸,但蔡女沒打119,而是先打電話給友人,之後才搭計程車送醫,男嬰最後宣告不治;法醫解剖發現,男嬰是因嗆食窒息而死,但可能沒被發現,雖無法確認與保母餵食有關,台北地檢署仍認為蔡女未適當處理男嬰發燒症狀,又延誤就醫,12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保母。

30多歲的蔡姓保母領有合格證照,2019年底開始,受陳姓父母委託,星期一到星期五照顧1歲3個月大的男嬰,蔡女每天晚上在嬰兒床旁打地鋪睡覺,陳姓父母因工作繁忙,除了周末接男嬰回家外,每天下班有空就會去探望。

2021年2月1日剛好是星期一,男嬰照例被送到蔡女家,隔天,平時食量較大的男嬰出現食慾不振的情形,稍晚,蔡女發現男嬰發燒,拿出家中常備的嬰兒用藥,餵男嬰吃了希望有助退燒。

2月3日一早,蔡女睡醒發現男嬰沒了呼吸,先打電話通知同樣從事保母業的呂姓女子到場,然後才抱著男嬰搭計程車趕往耕莘醫院,男嬰父母接獲通知趕到醫院,發現孩子已經不治,當場痛哭失聲。

6歲童哭鬧遭打腫臉嘴流血 40年資歷保母被廢照賠7萬

台中林姓保母有40年居家托育資歷,卻因6歲男童哭鬧打傷他嘴巴滲血,刑事被依傷害罪判拘役45日,男童及母親再提民事求償70萬元,林辯稱非故意,把男童當孫子般疼愛,這次事件也遭廢止托育資格;法院認為林導致男童受傷,判她應給付男童7萬元,男童母親求償部分則駁回,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女是有證照合格保母,2019年受劉女委託照顧她兒子,同年2月8日劉打算接回小孩去買玩具,又因不斷催促和林女在車上發生口角,坐在後方的男童因而嚇到大哭不止,林一時情緒失控竟痛毆他嘴巴,劉接回才驚覺兒子嘴角流血受傷。

審理時,林辯稱是不小心打到;男童則說,自己當時哭了,林問了他兩次為什麼要哭,結果就在車上被打,劉女也說,見到兒子時他嘴巴腫很大、嘴唇翻起來,另驗傷也發現男童嘴唇腫脹、牙齦流血,足認當時所受攻擊力道之重。

刑事部分法院認為,林身為專業保母本應細心呵護男童,卻只因和他媽媽吵架害、男童哭鬧就打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她拘役45日。

男童及母親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男童當時年僅7歲,不明白為何會遭平日信賴的保母粗魯、殘暴對待,身心都受到嚴重創傷,媽媽自身也受到心靈雙重傷害,一共對林女求償精神撫慰金、不能工作損失等一共70萬元。

林女抗辯稱,她從事居家托育40年,從未遭檢舉或投訴傷害幼童,她受託24小時照顧男童長達4年,劉女1個月才來探望小孩2、3次,自己早已將男童當孫子疼愛,付出心力超越一般保母。

林也說,當時因男童嚴重哭鬧、四肢揮舞,她拿的手機不慎碰到才受傷,並非故意,但仍因刑事被判刑已經遭社會局廢止托育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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