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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

這款合格保母!只因餵奶不順 竟這樣傷害新生兒

李姓保母怒打女嬰、搖晃身體,造成女嬰腦膜出血、大腿挫傷等傷害,李女除被判刑5月定讞,高等法院還判須賠償41萬多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李姓保母怒打女嬰、搖晃身體,造成女嬰腦膜出血、大腿挫傷等傷害,李女除被判刑5月定讞,高等法院還判須賠償41萬多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2023/02/10 23: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領有合格保母證照的李女受雇每週5天照顧7個月大的女嬰,不料第7天下午,李女竟因對女嬰餵奶不順而暴怒,用力拍打女嬰的左大腿及搖晃其身體,造成她腦膜出血、大腿挫傷等傷害,李女被依傷害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女嬰父母並對李女求償,高等法院判李女應賠償41萬9850元確定。

12歲男童慘遭虐死!骨瘦如柴「瘀傷佈滿全身」 繼母:我在管小孩

▲▼家暴,虐待兒童。(示意圖/CFP)

▲南韓一名12歲男童遭生父、繼母虐待致死。(示意圖/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再度傳出一起震驚社會的虐童案,死者為一名年僅12歲的國小學童!仁川一名骨瘦如柴的男童在父母離異後,根據離婚協議被親生父親帶走撫養,然而自從生父與另名女子再婚後,他便長期以來慘遭親生父、繼母虐待,不僅被虐待得體無完膚、身體到處都是瘀傷,甚至還翹課3個多月。

根據《韓聯社》,南韓仁川廣域市南洞區的某公寓大樓本月7日發生虐童致死案件,年僅12歲的國小5年級男童遭到親生父親、繼母暴力毆打虐待致死,男童遺體上遍布擦傷和瘀傷,其中甚至還包括血瘀,而他的體重甚至只有30公斤上下,遠遠低於同齡男童的平均標準體重46公斤。

當初男童的生父、繼母接受警方調查時不願承認犯行,表示男童身上的瘀傷是他自己自殘才造成的。生父關押在論峴警察署、繼母則關押在彌鄒忽警察署,10日夫妻倆分別搭乘專車前往仁川地方法院接受審訊。

首先抵達法院的生父在接受《韓聯社》現場採訪記者提問時表示,「我並沒有打小孩,不過我曾看過我老婆(男童繼母)打小孩。至於為何不讓小孩去上課,那也是我老婆指使的」;至於男童繼母也被盤問相同問題,不過她並沒有回答。

至於夫妻倆先前接受警方偵訊時,曾不斷否認犯案,強調男童遺體上的瘀傷,是他生前自殘所造成的;不過在警方持續盤問下,兩人才改口承認,「因為小孩子不聽話,我們才打他的。我們的目的是教育小孩,根本不知道這算是虐待。」

4歲童遭熱湯灌嘴、刀刺身 恐怖爸媽管教幾近「凌虐」判刑

台中地院認為這對父母對幼子的暴行,已逾越管教範圍,達到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程度,據此判處各6月徒刑。(資料照)

台中地院認為這對父母對幼子的暴行,已逾越管教範圍,達到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程度,據此判處各6月徒刑。(資料照)

2023/02/09 17: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對夫妻對4歲幼子管教嚴厲,從2020年起,徒手或手持衣架毆打、腳踹、熱水澆燙、持刀刺肩膀、持手機丟擲胸口,甚至用麻油雞熱湯澆灌嘴部等,行徑近乎凌虐程度,幼子傷痕累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通報警檢偵辦,台中地院認為兩人行徑,逾越合理的管教,已達妨害幼童發育程度,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刑6月,但考量媽媽無前科,已接受親職教育,宣告緩刑4年,爸爸則需入獄服刑,全案可上訴。

4歲童遭熱湯灌嘴、刀刺身 恐怖爸媽管教幾近「凌虐」判刑

台中地院認為這對父母對幼子的暴行,已逾越管教範圍,達到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程度,據此判處各6月徒刑。(資料照)

台中地院認為這對父母對幼子的暴行,已逾越管教範圍,達到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程度,據此判處各6月徒刑。(資料照)

2023/02/09 17: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對夫妻對4歲幼子管教嚴厲,從2020年起,徒手或手持衣架毆打、腳踹、熱水澆燙、持刀刺肩膀、持手機丟擲胸口,甚至用麻油雞熱湯澆灌嘴部等,行徑近乎凌虐程度,幼子傷痕累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通報警檢偵辦,台中地院認為兩人行徑,逾越合理的管教,已達妨害幼童發育程度,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刑6月,但考量媽媽無前科,已接受親職教育,宣告緩刑4年,爸爸則需入獄服刑,全案可上訴。

單親媽開記者會控虐童 保母判刑6月、媽媽也判拘役59日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3/02/09 11:1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8年間,張姓單親媽媽開記者會,指控郭姓保母虐待她的2歲女兒,郭女否認;檢方調查後認定郭女有疏失,致女童多處受傷,且在女童身體產生異狀時,未及時送醫,致女童至今需護理師定時按壓膀胱排尿,未來需成人全日照顧,將她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郭女6個月徒刑。

但女童母親張女,也因擔心女兒用手撕尿布後放進嘴裡食用,以肚圍巾、魔鬼氈緊纏繞她的雙手,並固定在大腿外側;女童為掙脫而不斷掙扎摩擦雙手、雙腳撞擊嬰兒床欄,雙手、小腿受有瘀青、挫傷、瘀痕等傷害,法院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她拘役59日,全案可上訴。

2018年9月間,張女在新北市議員陪同下開記者會指控,她在9月17日因工作繁忙,把小女兒托給郭女照顧,未料,保母在19日深夜來電說,女童發高燒急診,後來醫院通知女兒陷入昏迷,且身上多處瘀青、傷痕,她質疑郭女虐童;郭女則否認施虐。

控幼園師打兒! 男童母:腿部、臀部都有瘀青

 

一位媽媽帶著3歲多的兒子從挪威回到台灣,就讀北市一間幼兒園,短期收托2個月卻發現兒子情緒不穩定,兒子向媽媽說自己被幼兒園老師打,腿部臀部也確實都有瘀青。這間幼兒園卻沒有監視器可以調閱,當事園長回應教育局已經進行調查中,教育局也表示,若情況屬實,最高可罰60萬元。

圖/TVBS

圖/TVBS© 由 TVBS新聞網 提供

掰「被阿公附身」!5歲童遭變態嬤「驅魔」虐死 警不忍:上唇到鼻裂大洞

蘆洲惡外婆虐死外孫,不但用鐵鍊繞脖限制行動,還使用工具狠拔掉男童指甲,遭法院重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蘆洲區去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待命案,一名63歲魏姓外婆,疑似不滿獨自扶養5歲外孫,辯稱外孫被「阿公魂魄附身」,不但長期綁在廁所內毆打、凌虐,還把小孫子的手指甲全拔除;男童身上遍布新舊傷,從上唇還有一道「裂開」到鼻孔的傷口,後來外婆被依凌虐幼童發育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而一名資深刑警在一場訪談中悲慟表示,「當警察這麼多年,從沒看過這麼慘的屍體」。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一名資深刑警日前再在Podcast節目中,談論到這起蘆洲變態外婆,虐死5歲外孫命案時表示,這位男童身世坎坷,父母生下他後離異,原本男童跟姊姊是由生父照顧,但生父因無力養育,將孩子丟給魏姓外婆,生母則再婚住在高雄,只有逢年過節才會來看孩子。

2019年10月,警消接獲外婆報案,她聲稱自己替外孫洗完澡、去關瓦斯時,忽然聽到「碰」一聲,她發現孫子臉部撞擊到浴缸大量出血,全身多處撕裂傷,送醫後男童因顱內出血休克死亡。但醫護人員發現,男童身上滿是舊傷,懷疑被虐,才通報警方啟動調查。

這名資深刑警訪談中回憶,本來他看到魏女作筆錄時心情低落,還上前安慰,後來相驗遺體時,他親眼見到男童遺體骨瘦如柴,手指甲還被全拔掉;身上新舊傷遍布,還有上唇到鼻子裂了好大一道傷口,讓他看了非常心疼,也才發現這一切竟然是外婆下的毒手。

不滿男嬰哭鬧 姊妹偕前男友虐打至死遭判刑

桃園市呂姓女子2019年育有未滿1歲男嬰,但僅因不滿男嬰哭鬧,竟和姐姐、姐姐陳姓前男友動輒毆打男嬰,最後將男嬰虐死。陳男否認涉及虐待,但呂姓姐妹咬出他也有動手,3人遭法院依家暴傷害致死判處10年5月至13年3月不等,可上訴。

法院審理,呂姓女子2019年2月產下陳姓男童,因為丈夫周一至周六要外出工作,呂女就帶著小孩到姐姐的陳姓男友家中,3人不顧男童未滿1歲,2019年12月28日,因陳童哭鬧,呂女用腳踢他胸口,呂姓姐姐用溼紙巾塞住喉嚨,用捶擊胸口,陳男拉住雙腳,並甩向牆壁、地板,導致陳童休克而失去意識,雖然連忙叫救護車,但仍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

陳男指稱看到姐妹在打小孩,並堅稱自己沒有動手,甚至有阻止呂姓姊妹。呂姓姐妹串通好要指認他。辯護人也說,呂姓姐妹證述歧異,且將責任推卸給陳男。

呂女則說,陳童傷口是3人一起打的。當天因為孩子一直哭,希望他不要哭,才會動手毆打。呂姓姐姐則說,當天陳男有踹和打陳童胸口,還有捶打腎臟,頭的傷害是陳男甩陳童造成的。她也說,只要孩子哭,都會毆打小孩。

法院認為,呂姓姊妹歷經偵、審證述各自見聞,都指認陳男有搥打及腳踹陳童的胸口,並抓陳童的腳讓陳童的頭部碰撞的行為。且呂姓姊妹並無陷害陳男必要,法院發現,陳童長期被毆打,陳童非但如一般幼童被捧在手心,反而被長期虐打。呂女雖有中度智能發展遲緩、呂姐輕度智能發展遲緩。3人明知道陳童尚在稚齡之期,需要母親、照護者耐心教導,竟不思理性教導或透過醫療、社福管道尋求協助,僅因不滿陳童哭鬧,就以凌虐程度的暴行相加。

法院考量仍3人有叫救護車及呂姓姊妹坦承犯行,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呂女10年6月、姐姐10年5月、陳男13年3月,可上訴。

三月女嬰疑遭虐!審理4年 仍叫不出爸媽

新北市淡水一名無照保母,四年前照顧朋友的3個月大女嬰,沒幾天女嬰診斷出虐待性頭部創傷,至今仍雙眼失明,沒有語言及認知能力,女嬰母親痛心,四歲的孩子還來不及好好認識世界就看不見了,斥責保母至今仍沒有道歉,希望司法予以重判。

圖/TVBS

圖/TVBS

快步走出法院穿著綠色外套,綁馬尾的謝姓女子和丈夫遭到指控,不只無照當保姆,還涉嫌虐待三個月大女嬰。

躲避媒體鏡頭,律師還伸手阻擋,兩人沒講任何一句話,就快步離開,夫妻兩人沒有相關專長,卻主動提出要照顧小孩。

小小的身體躺在病床上,身上卻插滿了管子,模樣讓人看了相當心疼,四歲女童到現在仍雙眼失明,腦部創傷不僅不會說話,也沒有認知能力。

將男童雙腿輪流壓臉 虐兒案女被告辯稱放鬆肌肉助入睡

童樂居虐兒案34名前職員被落案起訴,其中10人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當中一名45歲前高級幼兒女工作員在2歲男童睡前,將男童雙腿輪流壓向臉上,她否認虐兒罪,並解釋當時協助男童做伸展運動,放鬆肌肉,幫助入睡。 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約8時半,男童在床上爬來爬去,女被告周翠英捉住男童按在床上,將男童兩隻腳輪流壓向臉上,為時約十數秒。女被告作供表示,多年來進修幼稚園高級文憑、幼兒教育榮譽學士課程等,另接受院方耀能訓練計劃,以協助肌肉發展遲緩及有肌肉張力問題幼童放鬆肌肉,「冇咁扭計、瞓得好啲」。 被告提到院舍有「官契」制度,由幼兒工作員擔任「官媽」,每人獲指派2至4名幼兒專責跟進,案中的男童由1歲4個月起,由女被告接手成為其「官媽」。她說,男童是南亞裔,活躍好動,平常表現開朗,脾氣好較少鬧情緒,又解釋男童身體非常柔軟,可以做出貼近一字馬動作,甚至將腳掌放到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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