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控師不當管教僅1大過還任教 台中教局︰再深入了解維護受教權
台中市西苑高中傳有教師3年前涉替學生取不雅綽號「勃雞」,並有身體觸碰等不當體罰行為,相關行為經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認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告並重罰6萬元;但該師最後僅被校方處1大過,目前仍在校任教;事隔4年後家長今再度出面指控,教育局強調,將再次深入了解事件,維護學生受教權。
學生家長指出,當年慕名跨區到西苑高中國中部就學,想不到竟是兒子夢魘的開始,他因發現兒子洗澡、如廁不關門,甚至半夜睡覺不能關燈更會驚醒,察覺有異,細問下赫然知道竟在學校遭導師以各式理由體罰,包括單獨帶到實驗室打頭、用膝頂身體等,兒子更長期被處罰在走廊罰寫,為罰寫1年缺課300多節,甚至替兒子取消不雅的「勃雞」綽號,公開嘲笑等,讓兒子成績一落千丈更身心受創。
學生家長指出,兒子因先天單腎,初入學時就曾告知陳姓教師身體情況,得知兒子竟被老師長期虐打,等他發現時事發已1年之久,驚駭下向校方、教育局及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等投訴。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指出,經調查後認定該師在2016到2017年間,對兒少不當管教,造成其身心恐懼,致引發急性壓力症,經查證屬實,已達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2款規定身心虐待之行為,除公告並重罰6萬元。
不過,西苑高中召開性平會、教評會後,認定該名教師行為涉「性騷擾」,教評會更僅做出記1大過處分,該名教師持續任教,引發家長強烈不滿,目前雙方進入司法程序訴訟中。
家長說,他的兒子被施虐長達1年的時間且該師已被認定違反兒少法,但當事教師卻僅記1大過且還在學校任教中,雖然事發後他已幫兒子轉學,但兒子出現畏懼人群等後遺症,決定挺身為兒子討公道,也避免再有其他學生受害,除循行政程序據以力爭外, 另向法院提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