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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樓

幼孫墜樓 嬤抱屍哭號

新聞出處: 蘋果日報   記者: 王勇超
高市一名5歲男童,昨趁奶奶外出不在家,踩著牆壁置物隔板爬上窗台,從8樓的半開窗戶墜落地面,當場頭顱破裂變形,奶奶返家發現孫子滿臉是血,當場崩潰抱孫就醫,但仍回天乏術,她在醫院喃喃自語說,以前都會把窗戶關上,自責「這次怎會忘記關!」警方聽了鼻酸。

警方調查,墜樓的林姓男童父母分居,與父親、奶奶與聾啞的姑姑同住在高市左營區一棟大樓8樓。就讀幼稚園的男童是獨子,平時乖巧聽話,備受家人疼愛。

窗戶加卡榫 限開8公分

新聞出處: 蘋果日報   記者: 王勇超
高雄市新莊派出所所長許志雄表示,男童父親買下墜樓處的8樓公寓,還找木工裝潢,想給家人舒適的生活環境,當時木工把窗台下方難以利用的凹陷空間,用隔板改裝成置物格,卻沒有料到日後竟會變成奪去男童性命的死亡陷阱。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家中窗戶是最常發生兒童意外的地點,若家中有6歲以下兒童,父母一定要嚴格禁止小孩爬上窗台玩耍,窗戶的釦鎖也不能讓孩子輕易打開,最好上鎖或加裝防窗戶全開卡榫,限制窗戶開啟勿超過8公分,才能避免意外。

扶手空隙擋起來

兒童福利聯盟主任張開華表示,若不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住家環境處處隱藏危機,除了窗戶,陽台、樓梯都算危險的地方,陽台或窗戶下方千萬不要擺椅子或箱子,避免孩童攀爬;樓梯扶手的空隙最好用壓克力板擋起來,避免孩童失足墜落。
林月琴指出,6歲以下的兒童獨處,很容易發生墜樓、火災等意外,家長若臨時有事要外出,務必要把兒童託付給信得過的親友看照。她建議政府應開放鄰、里長提供短暫托育服務,以減低意外發生的機會。記者王勇超

醉爸下樓摔死 6歲童嚇呆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北市五股區32歲莊姓男子,11日晚間疑似酒後爬樓梯失足,不慎從1樓跌到地下室,當場頭破血流,送醫不治。

目睹意外的鄰居說:「我看他(莊男)躺在那,6歲的兒子就蹲在旁邊呆住,連忙帶小朋友去找他阿公!」莊男的父親痛心說:「隔天才要參加孫子幼稚園的新年團圓活動,怎麼兒子就這樣走了?」

檢警昨初步相驗,莊男疑似從樓梯摔落重擊頭部,將遺體發還家屬處理。

為保護孩子裝鐵窗 婦力抗社區敗訴

新聞出處: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

楊姓婦女為了小孩安全,在住處陽裝鐵鋁窗,大樓管委會依社區規約要求拆除被拒,報請工務局裁罰楊婦四萬元並限期改善;楊婦氣得提起行政訴訟,歷經四次訴訟,花廿幾萬元請律師打官司,昨天敗訴確定。

法官認為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必須依社區規約,不得在外牆裝設鐵鋁窗。楊婦說:「保護孩子有錯嗎?」她認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此規定,根本是惡法。

針對幼童墜樓事故頻傳,專家建議,如果住處無法安裝鐵鋁窗,可裝上俗稱「隱形鐵窗」的安全防護網,就是用細鋼絲外包裹塑膠膜,以五公分間距裝在窗框上;或加裝幼兒安全防墜鎖,讓窗戶只能打開約十公分縫隙。

楊婦指出,五年前搬進這個社區住在三樓,常看到媒體報導兒童墜樓意外,她的孩子很小,因此在陽台外牆加裝鐵鋁窗。管委會認為危害社區整體美觀和價值,要求拆除;她堅持不肯,結果被管委會檢舉,高雄市工務局裁罰四萬元。

她表示,依照靖娟基金會統計,過去六年至少發生五十七起重大兒童居家墜樓意外,造成廿二死、卅五重傷,有什麼理由比兒童安全更重要?

工務局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能否裝鐵窗屬社區自治事項,如果所有區分權人或管委會決議不准,住戶不遵守;只要管委會提報、勘查屬實,就會要求住戶限期改善,否則處四萬元至廿萬元罰鍰,且得連續開罰至改善為止。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該社區規約既然規定住戶不得在外牆加裝鐵窗和鋁窗,楊婦違反規約,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報請工務局處理;工務局裁罰並限期改善,於法有據,判決楊婦敗訴,全案定讞。

2歲童9樓摔落 沒事

新聞出處: 蘋果日報
【突 發中心╱新北報導】真是福大命大!新北市一名兩歲男童昨早被母親獨留家中,他疑因找不到媽媽,不慎從二十七公尺高的九樓住家窗戶墜下,但他不偏不倚摔到一 樓填裝有五公分厚泡棉的雨遮,再滾落一旁的木製工具間屋頂,竟只有手肘擦傷、後腦紅腫,幾乎毫髮無傷,聽到墜落巨響趕來察看的鄰居嚇到腿發軟,得知男童無恙,直呼:「真是奇蹟!天公有保佑!」

這名幸運的楊姓男童活潑好動,與祖父母、父母及剛出生數月的弟弟,同住於中和一處社區九樓。楊父表示,他和妻子都要上班,兩個孩子託爸媽看顧,昨因爸媽出門遊玩,妻子請假在家照顧孩子,昨早妻子出門買早餐,因為下大雨,得抱嬰兒又要撐傘,才會將長子留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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