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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6徵兆

  吃藥之後皮膚出現紅疹、眼睛紅腫不適等過敏症狀,該怎麼辦呢?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藥物過敏6大前兆時,要立即帶著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喔!

  藥物過敏是在使用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過敏的症狀,任何人或藥物都有可能產生藥物過敏,而且是難以預期的,又因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部分過敏反應會在使用後立即至數日內出現,但也可能延遲到2、3個月才出現。一但發現在使用藥物後,出現「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破」:口腔或黏膜潰瘍;「痛」:喉嚨痛;「紅」:眼睛紅腫、灼熱;「腫」:眼睛、嘴唇腫;「燒」:發燒等藥物過敏症狀時,就應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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