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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

心理輔導-OK繃家長自我照顧篇

        多數的家長都不相信孩子會真的出事,接著可能會覺得難過、沮喪、有罪惡感,甚至認為是自己前世做了壞事。就算孩子真的是因為家長的疏忽而發生意外,但是每天都有人不小心出了差錯,我們只是比較不幸一點,一時的疏忽導致了意外的發生。如果想哭就好好痛哭一場,不要壓抑自己的感覺,儘快地堅強起來,才能幫助孩子。
 
有時候我們會責怪肇事者或伴侶,然而適度的釋放自己的憤怒是有益的,但請注意不要傷害到伴侶,因為他和我們一樣難過。很多時候妻子會覺得丈夫似乎太過冷漠不關心孩子,但事實上不流淚並不代表不傷心,只是每個人表達情緒的方式不同。這個時候常常是夫妻關係的危機,多體諒另一半,多分享彼此的感受、相互支持,孩子需要父母二人的陪伴。
 
放慢腳步,不要急著讓生活回復正常,我們必須學著只處理眼前的問題。例如肢殘的孩子尚未適應自己的身體時,不需要煩他未來就學的事。在意外發生後一段時間,我們可能會開始覺得自己被孤立、很孤獨,沒有人可以幫忙。因此我們必須儘早知道哪些親朋好友、專業人士可以幫助孩子和自己,最好加入有相同遭遇的家長所組成的支持性團體,因為他們碰過類似的事情,比較瞭解我們的困難,也比較知道怎麼幫忙。
 

交通安全事故傷害創傷個案處理實務

        就像往常一樣,清晨六點多,小學五年級的小明自己搭著公車上學,下了公車後,正當小明準備穿越馬路時,突然一輛汽車疾駛而來『砰』的一聲撞上小明,車禍發生後,小明被路人叫的救護車緊急送醫,雖然小明的生命並無大礙,但是右大腿卻嚴重骨折,緊急開刀後已在大腿骨上打上鋼釘,醫生表示鋼釘要兩個月後才能取出。車禍發生後,肇事者一口咬定是因為小明闖紅燈才造成交通意外的發生,而小明爸媽則是質疑肇事者有超速的嫌疑,因為事發當時沒有現場目擊者、且監視錄影器早已損壞,讓這場車禍的肇事原因變成一場羅生門。這場車禍不僅讓小明暫時無法上學、影響到學習進度,小明的媽媽為了照顧他而將工作辭掉,小明爸爸則是因為受到景氣的波及,薪水少了一半,再加上小明後續的醫療復健費用還是未知數,這場車禍讓原本就不富裕的小明一家無疑是雪上加霜…
 
        當一個家庭遭遇突如其來的創傷事件時,面臨的無助感與恐懼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本會在接獲因交通事故造成兒童受傷之個案後,會依案家臨的問題與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務,協助兒童及其家庭做後續的處理並儘早走上復原之路。 
 
壹、釐清車禍肇事原因
    釐清車禍的肇事責任是為了在肇事者求償時有所依據,當小明發生車禍時,小明的家人應將事故現場以照相或錄影的方式留存證據,警察單位到現場處理後,小明的家人可以在事故發生後30天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便釐清這起車禍的肇事責任,作為向肇事者求償之依據。
 

孩子受傷了-律師篇

有律師沒律師?
    事故發生後若進入了法律程序,請律師、選擇律師變成了我們首要關注的問題之一。其實,請不請律師,並沒有那麼硬性的規定,但由於律師比較瞭解受害者可行使哪些法律權益,熟悉法律程序,對被害人可以提供幫助,只有兩種情況有規定須有律師:民事上訴第三審案件及刑事自訴。
    若選擇不請律師,很多機關團體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大學法律服務社、民意代表服務處、律師公會、法院服務處等(可參考後面的法律資源篇)。甚至網路上也有許多律師提供諮詢,但「諮詢」不是全程代理,不包括撰寫書狀及出庭,若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則可考慮需請律師協助。
    如果希望有律師協助「開案」,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和「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請求指派律師為扶助。
 
律師來了沒
    透過親友介紹口碑良好的律師,再與律師面談,請律師說明可提供之法律協助,委託人認為該律師可以信賴、服務方式符合自己的需要、雙方溝通良好時才委託。當委託人決定要請律師協助訴訟時,要確定律師有沒有加入當地的律師公會,為避免受騙,也可以登上法務部或各地律師公會網站,看是不是有這位委任的律師。
    找律師前可將事故經過的資料(現場照片、車禍調查資料、現場圖等)、加害人及其他應負責的人的資料(姓名、地址等)、請求的金額證據(診斷書、醫藥費收據、其他費用的證明)等帶去給律師參考。如果不清楚什麼資料是必要的,可以先請教律師,再依律師的意見去找資料。
 
請你跟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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