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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姊妹花同遭姨丈公性侵 日曆紙成鐵證

彰化楊姓男子性侵前妻姊姊2個未滿14歲外孫女, 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不敢聲張,事後只敢在日曆紙背面書寫遭「姨丈公」非禮心聲,其中姊姊還割腕自殺,全案直到學校老師接獲通報才爆發,彰化地院近日針對這名惡狼,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判決指,2013至2014年間,楊嫌在利用被害姊姊獨自在臥房內看電視或在沙發睡著時,強脫褲子性侵得逞。此外,同樣利用獨處機會,對被害妹妹強壓頭部為他口交。

被害姊姊證稱,首次發生時是洗澡後,在姨婆房間吹頭髮看電視,但姨丈公突然進來脫掉她褲子性侵,讓她很痛,她把對方推開逃離,事後並打電話向姨婆哭訴,但姨婆並未告知外婆。

2姊妹見過楊男打身障兒子,深怕被打,隱忍不敢說,但楊男還要求2人到他家幫忙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兒子,2姊妹害怕抗拒,卻遭外婆斥責,因此在日曆紙背面寫下遭非禮心聲,被外公看見,而被害姊姊事後也告知老師,全案才爆發。

楊男則辯稱,2少女是受人指使才會誣陷他。但法官審酌2女案發後並非第一時間就報案,而是隱忍間接寫在日曆紙,無意中被發現,且在老師關切下才吐露心聲,足證可採信,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俞泊霖/彰化報導)

楊姓男子性侵2名未成年少女示意圖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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