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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3童玩「賴打」燒死午睡房客

出處:蘋果

 

女童陸續跑出門外(下圖),疑用地面積水澆熄衛生紙上火苗,但火勢不幸往上延燒(上圖)。翻攝畫面

 
衛生紙上火苗,但火勢不幸往上延燒(上圖)。翻攝畫面

【吳傑沐╱苗栗報導】當心小孩玩火釀禍!苗栗縣泰安鄉前天傳出一起住宅火警,在二樓睡覺休息的龔姓房客,因逃生不及被燒死;警方經查發現,這起火災疑因房東四歲大的女兒,與鄰居兩名女童在屋內玩打火機釀禍,龔妻相驗時得知先生的死因,難過得痛哭失聲還表示,要小孩的父母負起賠償責任。

警方調查,該鐵皮建物房間是隔壁一家溫泉飯店租用給員工當休息室使用,死者龔姓房客(四十九歲)在餐飲部工作約五年,平時表現良好,年前才剛升任領班,通常他與其他五名員工一起使用;火警發生時,只有他利用午餐後空檔回去休息,其他同事則都還在飯店上班。涉嫌縱火的是房東的女兒(四歲)與鄰居分別為三歲、四歲的女童。 

引燃棉被速延燒

消防單位初步鑑定,起火點是樓梯旁的一樓主臥室,調出巷口監視器畫面時發現,火警發生時,屋內三名女童陸續跑出門口,甚至拿著疑似衛生紙的物品,不斷在地上揮動,疑似要沾地上的積水,接著又跑回屋內,似乎想滅火,經詢問才赫然發現,竟是三名女童玩火釀災。
檢警調查,三名女童當時一起在樓下主臥房玩耍,好奇拿打火機輪流點燃衛生紙,卻不慎引燃棉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同時迅速往上延燒,造成龔男逃生不及。 

留4兒仍就學中

當時女童的祖母剛好外出串門子,未能第一時間制止及滅火,沒多久鄰居就發現樓上起火;檢方昨依過失致死罪嫌複訊後,將涉嫌玩火釀禍三名女童請回。 
龔妻相驗時難過表示,家中有四個小孩,最小才八歲,目前都還在念書,丈夫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因小孩玩火而枉死,孤兒寡母無以為繼,她要求小孩父母應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律師陳永喜則說,死亡意外若確認是女童玩火造成,因觸犯過失致死罪,可處兩年徒刑,不過《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不罰,但被害人家屬可向女童家屬求償。 

避免孩童玩火須知

●不可單獨留小孩在家
●教導小孩火的危險性,不可玩火,也勿在火源周圍玩耍
●若發現孩子在玩火,應立刻禁止並告誡
●家中的打火機及點火槍等器具,應放在高處等孩童無法取得處
●避免孩子獨自使用瓦斯爐,瓦斯桶或管線不用時應關閉
資料來源:苗栗縣消防局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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