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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婦攜兒看遶境 遭隨機綁架

【詹智淵、鄧惠珍╱彰化報導】曾犯下擄人勒贖、強制性交罪遭判死刑的男子張裕雄,三年前獲假釋,因積欠賭債,夥同吳男,分別持改造槍和刀,上月趁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彰化市,隨機強押姚姓婦人和其三名稚子上車,綑綁後洗劫現金一萬元,再押至台中提款一千元,被害人歷經一小時、五十公里驚魂,歷劫歸來報警,警前天逮人後依槍砲、強盜等罪送辦。

警方調查,嫌犯張裕雄(四十七歲)在一九九三年夥同另兩名歹徒製造假車禍,以西瓜刀和玩具槍擄走被害女子,洗劫並性侵得逞,被依《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及強制性交罪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二○一四年獲假釋出獄。 

「只要錢不要命」

上月二十六日大甲媽祖遶境經過彰化市,張嫌夥同毒品通緝犯吳詠豪(三十五歲)先竊機車當代步工具,當天凌晨一時許,隨機盯上被害姚姓婦人駕駛BMW X5休旅車,載九歲、八歲跟三歲的三名子女要觀看陣頭,持改造槍和刀上前,將姚婦等強押進休旅車。
警方說,兩嫌要求四名被害人用外套蒙住頭部,隨後用膠帶綑綁雙手,搜括得手一萬元,再將被害人押往台中市,途中恐嚇「好好配合!」「我們只要錢不要命!」姚婦被迫交出金融帳戶密碼,歹徒在超商提款機僅領得一千元後,開車回彰化市,棄車丟下被害人逃逸,過程一個多小時,姚婦最後自行掙脫,報警求助。
警方鎖定張男涉重嫌,上周二趁他外出用餐逮人,起出改造手槍一把,前天再循線逮捕吳男。張供稱,無力償還賭債,因此隨機找犯案目標;吳男也稱沒錢而犯案。 

獲假釋竟又犯案

警方表示,張嫌假釋後,原本每兩周須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因未再犯新案,改為每個月報到一次,沒想到這回又再犯案。對此,中正大學學務長兼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批評,假釋審核機制是否嚴謹令人質疑,而假釋犯雖定期到警察機關報到,但警察業務多,疲於奔命,全台觀護人又僅約兩百人,對假釋犯沒強制處分權,很難察覺出假釋犯再犯的潛在動機及預防再犯。 

童恐創傷症候群

律師梁堯清指出,強盜是指施以強暴等手段使被害人交付財物,但沒有將被害人擄走,本案嫌犯已將被害人綑綁押走,未來檢方可能會改用擄人勒贖罪嫌起訴,最重可處死刑;另張嫌在假釋期間犯罪,會撤銷假釋,繼續執行前案的無期徒刑。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說,幼童經歷此次驚魂,易有創傷壓力症候群,出現食不下嚥、做噩夢、不敢坐車等後遺症,家長若發現孩子有異樣,應尋求心理醫師協助。 

新聞出處: 
蘋果 2017年04月28日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