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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知識家

「安全不馬虎 出遊更放心」 一時的疏忽大意 一個回不了家的孩子

校外教學是孩子最期待的一項教學課程,但如何帶領這麼多孩子外出且能一路平安,需家長及校方協力完成,一旦疏於行前勘察、確認車輛安全性及完整實施規劃,危險即可能發生!
 
靖娟基金會102年9月於網路上進行之「幼童校外教學經驗家長調查問卷」,一共回收有效問卷1002份,其問卷結果顯示,98%家長都認為校外教學對孩子學習及發展上有良好的影響和刺激,且2-6歲的孩子中僅16%尚未參與過校外教學,另依據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15條規定:「幼兒園為配合教保活動課程需要,得安排校外教學。」顯示校外教學為兒童重要的受教權,需幼兒園妥善規劃及辦理,但在校外教學的辦理過程中,有14%的家長表示沒有或並非每一次校外教學都有徵求家長的同意,且35%的家長表示「不知道學校為何不說」!家長認為一定要告知家長的是「地點安全性」及「交通方式」,各占95%及92%。但實際上學校針對「地點安全性」有提出說明的比例僅有64%,有說明「交通方式」的為86%,與家長的期待有相當的落差,顯示家長欲了解孩子的行程安全性,但學校無妥善完整說明。在交通車輛的部分,幼兒園校外教學最常使用的仍是「遊覽車」達73%,其次為「幼童專用車」38%,7成的家長了解租賃遊覽車的各類注意事項如車輛需合格、出發前需檢核…等,但在學校的說明內容中亦僅41%針對「車輛安全性」進行說明,顯現學校對於校外教學的前置規劃尚缺謹慎!
 
靖娟基金會受理之個案許小弟,在102年1月參與幼兒園校外教學,接送車輛在目的地的對面停車,所有孩子下車後都需穿越省道才能到目的地,當時年僅4歲的許小弟是最後一位下車的孩子,他一下車便掙脫老師的手衝向對街的目的地,結果遭行駛之小貨車撞擊當場死亡。檢視學校這次校外教學,除了未行前告知家長並取得家長同意外,因是臨時起意的行程,更忽略了重要的行前勘察及詳細規劃,才會將車輛停在不合適的位置,讓孩子暴露在如此高風險的環境中。痛失孩子的家長,在喪子悲傷之際,卻還要面對與學校及肇事車輛進行法律訴訟的高壓,這樣的傷害無疑帶給孩子及其家庭莫大的傷痛,幼兒園一時的疏忽卻令快樂的教學之旅蒙上難以抹滅的陰影。
 
為避免校外教學之事故一再發生,靖娟提醒學校:在進行校外教學規劃時,場勘工作需更仔細,除了活動地點本身的安全性,交通車的接送點選擇也是重要的工作,挑選的原則包含直接讓小朋友在入口或有人行設施處上下車;應避免選擇在人車混雜、十字路口、停車場內或需穿越車道的地方接送。而車輛的挑選上,幼童專用車需遵守「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即便快速道路也需先經報備,而租賃的遊覽車更應遵守「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政府部門也應對於校外教學之安全管理更加落實,並確實詳細登載事故之原因及樣態,才能擬定更具體之防範措施。幼兒園小朋友也於會中提醒所有幼兒園辦理校外教學的安全原則:場勘規劃不馬虎、行前通知不能少、交通車輛要合格、接送行走皆謹慎、平平安安最重要!若遇到幼兒園使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也可至  IBABY「爹地媽咪狗仔隊」SAFE大聯盟  http://www.ibaby.org.tw/Paparazzi.aspx  進行車輛通報。
 
惟有大人們用心,才能令校外教學開開開心心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