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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知識家

幼兒律動

幼兒律動

/ 球球老師

台灣的幼兒體育發展初期,從1969年邱金松教授發表<幼兒運動能力的發展研究>1972年英國倫敦教育局出版的<幼兒動作教育>翻譯書,開啟了幼兒運動之門。到了1971年,日本學者水谷英三,將其在日本的豐富教學經驗及方法引進國內,使我們的幼兒運動遊戲課程發展更為茁壯。以幼兒體育遊戲概論為依據,結合音樂和身體運動的『幼兒律動』,也由早期唱遊方式,延伸到現在更活潑的情境式律動、象形運動、親子律動等。

 

聽覺是幼兒最早期發育的感官能力,律動自古以來就是幼兒自然的表現行為,音樂的節奏和情感,抒發了幼兒內心的感受,讓幼兒情不自禁的隨著音樂手舞足蹈,因此幼兒律動可以說是音樂結合肢體動作所構成。律動遊戲是幼兒時期發展最純潔最高層次的活動,是行動、知覺、思維等三種作用凝成一體的表現,然而幼兒律動遊戲除了兒童可以表現自我、增強體魄外,還具有社會道德和教育的目的。三至六歲是幼兒肢體動作發展的關鍵,適時地提供其成功的動作經驗,對幼兒未來的運動能力以及自信心等身心的成長都有正面的影響,可見幼兒律動對幼兒發展時期是多麼重要,但是一般園所總是忽略了音樂帶來給小朋友的快樂,總是要用整齊劃一的表演呈現。在幼兒園裡,過度的演練舞蹈,只是為了園所的成果發表會,總是帶給小朋友壓力,往往忘了律動帶給小朋友的真正用意,期待大家共勉之,創造一個給幼兒更歡愉的學習環境。

律動可以誘發幼兒學習的動機,對身體各要素的培養,鼓勵幼兒勇於嘗試肢體語言的表達,激發他們的模仿力、想像力、注意力、觀察力及想像力等,讓幼兒神經傳達系統健全的發展,並在歡愉的環境中,滿足幼兒情感的抒發、成就感與自信心,並增加幼兒的心智發展,並且藉由舞動自己的身體,能幫助他們瞭解自己,認識自己的身體。幼兒從肢體動作中,認識空間、時間、力量的關係,並且與別人互動,漸漸學會尊重他人與別人經驗分享,也藉由協同合作的律動,可以增進同儕間的情誼,建立合群性,培養團隊精神等社會化的功能。

幼兒律動是以律動的方式來引導幼兒參與運動、並活動全身大肌肉,增進協調性、達到肌肉均衡發展藉由團體活動來讓幼兒體認遵守遊戲規則的重要性及瞭解互助合作的意義,藉由幼兒律動以遊戲的方式來啟發幼兒的想像空間、及激發腦部的發育,並且給予幼兒最大的益處是不斷的提供幼兒探索的機會,滿足幼兒情緒以激發幼兒身體機能。幼兒律動對幼兒成長的過程中,具有其重要的意義,因此期望有更多機會及方式,讓幼兒投入更豐富律動世界,探索多變的身體動作,並且滿足幼兒的好奇心,提高學習動力,讓孩子不僅擁有一個聰明的頭腦,更讓幼兒獲得身心的健全發展跟著老師動一動不只是口號而已,更應該是家庭甚至是全民大家一起來,讓孩子與父母親的親子關係更為密切,相信孩子可以成功的贏在起跑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