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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知識家

為兒童親水行為把關!勿讓兒童獨處戲水

TVBS新聞】2008.04.6

嘉義縣六腳鄉今天下午,一對分別只有4歲、2歲的小兄妹,回外婆家掃墓,趁著媽媽喝喜酒空檔,到社區景觀池中看鴨子卻溺斃。雖然欄杆比小孩還要高,而且還上了鎖,但經過實際的檢驗,看起來堅固的鎖頭,不費力氣就可以打開,是不是這樣讓小朋友闖入,還是疏於照顧導致意外?檢警都還要進一步調查。

TVBS新聞】2008.04.29

桃園中壢有名2歲男童昨天中午疑似好奇,搬了張椅子爬上洗衣機,打開洗衣槽的蓋子玩水、觀看洗衣運轉,沒想到重心不穩掉進裝滿水的洗衣槽內,將近10分鐘才被父母發現,男童父母抱著小孩,衝到1樓等待救護時,不斷的掉眼淚,自責當時為什麼沒有多留意,男童在洗衣機裡因為溺水太久,最後宣告不治。

 

    溺水是指沈入水中後,在幾近窒息的情況下又存活過來,且存活的時間超過24小時;而溺斃乃是溺水後導致窒息而死亡。溺水不等於溺斃,但據統計顯示每10名的溺水者中就有1名溺斃,溺水與溺斃往往只是1分鐘不到的差距,相較於其他事故傷害,溺水的確易有死亡的危險,並且機率偏高。

另外,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顯示,有將近42%的溺水事件發生在每年8月至9月期間。臺北市體育處更公佈,95年臺灣地區超過600人因溺水而死亡,其中又以青少年學生(約725歲)因疏忽、不諳水性或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為最多。但今年自四月開始,已經發生好幾起兒童溺水事件,事發當時兒童大多不在家長的視線範圍內,因此產生了安全的漏洞。

在炎炎夏日來臨前,本會提醒家長無論是帶孩子出去遊玩或平日居家生活時,為防範於未然,並且減少孩子遭遇事故傷害的機會,需要提高警覺與增加下列安全意識:

1.嚴格篩選兒童戲水的場所,並要求孩子下水前先做熱身運動。

2.16歲的幼兒最好有家屬照顧,隨時注意小朋友的狀況,不讓孩子離開大人的視線。

3.教導孩子如果在水中抽筋時,一定要保持鎮靜並全身放鬆,讓自己保持飄浮的姿勢,然後伺機大聲呼救。

4.告訴孩子在游泳池、親水設施附近應該慢慢走,不要跑。

5.訓練孩子增加觀察的敏銳度及對危險的警覺性,例如溪水濁度增加、水位升高,都必須立刻離開;附近有危險警告標示,就不應下水嬉戲、游泳。

6.發生事故時需保持冷靜,勿貿然救援,要先發出求救的訊號,大聲呼喊救生員或其他人員協助。

根據研究發現,90%溺水者經過12小時急救後,都能自動呼吸而無後遺症,因此家長看顧孩子不僅可以減少事件發生機率,還能把握黃金救援時間。從新聞事件中可以感受得到家長失去愛子或愛女的傷痛,所以本會呼籲大家對兒童安全保有警覺性,以「不獨處、少疏忽」的照顧,為寶貝們建立一個安全的環境,讓憾事不再發生!

文章出處:本文出自靖娟基金會出版之會訊第8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