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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知識家

嬰幼兒虐待預防及處理

嬰幼兒虐待

    嬰幼兒虐待分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目睹暴力」等。其中「身體虐待」是指故意對嬰幼兒身體施加暴力,導致身體受傷。

 

【預防事件的發生】

   台灣施虐者有將近八成是親生父母或養父母,再來是親戚、保母等。施虐原因以「缺乏親職教育」佔最多(四成多)。照顧嬰幼兒的人如果沒有學習良好的教育方法和親職技巧,當壓力挫折累積超過臨界點、自我情緒管理不好時,容易出現體罰或威嚇羞辱等不當方式對待嬰幼兒。因此,嬰幼兒照顧者應該要:

˜了解孩童發展與身心需求

˜學習管教孩童的良好技巧

˜學習自我情緒管理的技巧

˜照顧者懂得尋求支援,甚至能利用周邊資源(例如:親友、保母、鄰居、親子館等),為自己教保孩子建立一個支持系統,適時分擔自己的照顧責任

˜照顧者認識嬰幼兒受虐的徵兆,觀察是否遭受虐待。常見徵兆如下:原因不明的瘀傷、鞭痕、灼傷、骨折脫臼、割裂傷、擦傷等。行為部分包括:害怕和大人接觸、害怕恐懼照顧者、害怕回家、其他幼兒哭泣時會緊張憂慮等

˜如果孩子送交他人托育(例如:保母),家長最好能不定時前往探視

 

【事件發生的處理】

˜照顧者本身非施虐者

    當照顧者本身並非施虐者,在面對疑似兒虐事件時,通常會產生矛盾、兩難的心理,在「家長有權管教」、「擔心自己對兒虐事件的認定錯誤」、「不想涉入自找麻煩」念頭之間徘徊。而且如果施虐者是嬰幼兒的父母,會憂心通報影響自己和施虐者的關係而陷入天人交戰。但是此處要呼籲大家: 

  1.觀察到疑似兒虐徵兆,先了解確認是否是兒虐事件

  2.兒虐已經超過合理的管教行為,基於保護嬰幼兒的立場,於理於法都應向警政單位「110」或「113」通報。通報者的姓名身分是被保密的

  3.如果發現受虐嬰幼兒有身體傷害的狀況,應該設法請求協助,盡快送醫

  4.如果有立即危險,要立刻通知警政單位(「110」或「113」),提供適當保護及照顧

  5.在初步處理之後,後續應該用愛心陪伴受虐的嬰幼兒,聆聽並滿足他的心聲需求

˜照顧者本身施虐

  1.生氣時先將自己抽離現場,讓自己冷靜下來

  2.找其他合適的人補自己的位子,照顧孩子

  3.冷靜後先處理孩子情緒,傾聽了解孩子的情緒感受

  4.再以恰當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情緒

  5.最後自我檢視:倒帶看自己,試著扮演其他人的角色回頭看整個事件,就好像自己在分析親朋好友家的狀況一樣,發現事件失控的關鍵點,好作為以後調整自己行為的依據。

 

【安全教養技巧】

    三歲以下嬰幼兒虐待,致死率往往比大孩子還高了五、六倍。因為他們還小,照顧他們需要特別花費時間和注意力,甚至犧牲睡眠和休閒娛樂,容易覺得是一大負擔;此外,嬰幼兒身軀脆弱而且還沒發展完全,所以比較容易受傷。兒虐事件的預防平時就得下功夫:

˜照顧者平時和嬰幼兒的關係是溫馨信任的

˜積極傾聽嬰幼兒的需求與心聲。

˜也可以透由改善環境安排來營造溫馨愉悅的氛圍:

  1.多提供能引起孩子興趣的活動或物品

  2.運用有利於孩子行為發展的地方(例如:親子館、圖書館、公園等)

  3.設置適合孩子年齡的家具,讓孩子有機會展現自主活動

  4.移除容易造成孩子不當行為、引起管教問題的刺激或物品

  5.設計可限制孩子特定行為的場所(例如:圍欄、塗鴉牆、跳跳床)

  6.認識自己的孩子,設定合理的目標:臺灣父母擔心孩子輸在起跑點上,嬰幼兒往往被過度要求「學習表現」,導致親子關係緊張,甚至情緒失控加以體罰。因此,認識自己的孩子,設定合理的目標相當重要。當孩子努力也達不到時,照顧者應該調整自己對孩子的期望,以免挫折過深而導致兒虐事件。

 
文章出處:
  作者為:吳蘭若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嬰幼兒保育系 助理教授
  本文出自靖娟基金會出版 2012年 守護小幼苗寶寶安全照顧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