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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育嬰假勞務未足月 全勤獎金按比例給

2015-05-28 07:36:01 出處: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不少公司都有提供全勤獎金,但員工若月中請育嬰假前,當月都有出勤,還有沒有全勤獎金?勞動部昨發布解釋令,育嬰留職停薪首月和最後一個月,當月即使未足月提供勞務,只要上班期間都有出勤,雇主仍要依比例發給全勤獎金,即日起生效,違者可罰二萬到卅萬元,並得公布雇主姓名。

舉例來說,有勞工在本月廿一日請六個月的育嬰假,而且這個月廿一日前都有出勤,雇主應照發三分之二的五月全勤獎金;後續十一月廿一日返回工作崗位後,若該月剩餘十天也都有出勤,雇主也應給三分之一的十一月全勤獎金。

但上述勞工在六到十月期間,因每個月都是完整休假,雇主這四個月不必發放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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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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