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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樂園受傷 責任險可理賠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05月29日 04:10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暑假期間將至,產險業者提醒民眾,若到遊樂場遊玩發生意外,都可先獲得傷害險理賠金,且若後續法院認定造成意外的責任歸於遊樂場,還能再申請責任險理賠。

一般來說,遊客場會代遊客投保傷害險,保險費內含於門票,同時遊樂場業者還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移轉因遊樂設施故障,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風險,但消費者經常不瞭解傷害險、責任險間的差異。

產險業者解釋,像民眾帶小朋友玩旋轉木馬,若因安全帶鬆脫而墜落受傷,可先獲得一筆傷害險的保險金,等確定責任歸屬遊樂場後,再主張權益,獲得責任險保險金。

據瞭解,不僅是遊樂場,現在越來越多娛樂場所,包括百貨公司、量販店、旅館、觀光飯店、理容院、KTV、MTV等,都被規定必須投保公共意外的責任險,也因此被產險業者視為極具發展潛力的險種,積極爭取可帶進一定業績量。

產險業者指出,如果碰到意外發生,且責任歸屬在遊樂場,保險金額不足以賠付部分,業者還是要理賠,例如法院判賠300萬元,但投保的責任險保額僅100萬元,差額部分就是自行負擔。

不過,產險業者強調,發生此類的狀況時,能否獲得責任險保險金,關鍵在「責任」,即造成傷害的責任,必須確定歸屬於遊樂場。

「責任險」範疇很廣,現在無論是商品或職業別,國內都可推出相關的保險,產險業者舉例,像是因應近年來的食安問題,就可開發類似現在已有的產品回收險等商品。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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