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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泳池溺水10分鐘 10歲童插管搶救中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07月08日11:02 

最近天氣爆熱,讓人忍不住流連泳池、海邊,但安全定要注意。資料照片


 最近天氣爆熱,讓人忍不住流連泳池、海邊,但安全定要注意,一名10歲兒少去泳池活動,竟溺水10分鐘才被發現,後被送到林口長庚醫院,現仍插管搶救中;醫師說,事發原因仍不明,推測可能是抽筋、肢體掙扎後無力,導致溺水,也呼籲兒少從事戶外活動宜結伴參加,以免事故發生時求助無門。

 
台灣兒科醫學會今舉行「兒童事故傷害現況與防治」論壇,該會理事長黃璟隆與論壇開始前,便以該10歲童的意外為例、提醒民眾不能忽視兒少安全,他說,據了解,該童與家人前往某公共泳池,發生溺水事故,推測至少經10分鐘才被發現,現已在林口長庚插管、搶救,但因事發至少有10分鐘,腦部可能缺氧有好一段時間,復原機會難料。
 
兒科醫學會引述衛福部資料指,國內1至14歲兒少的死因,事故傷害長年高居首位,其中以交通事故最多,其次為溺水、墜落;此外,聯合國的資料顯示,全球17歲以下兒少的最常見死因也是事故傷害,也是以溺斃、交通事故為主。
 
今出席的立委徐少萍則說,台灣每年都有溺水事故,但其中許多本可不必發生,青少年不要從事缺乏安全性的活動,且盡量結伴同行,應可減少不幸發生。
 
黃璟隆則說,根據衛福部調查,8成兒少有獨處經驗,超過1成在1周內有4天以上曾獨處;提醒家長,應避免幼兒獨處,較大青少年參加各種活動也盡量避免獨行,盼能減少悲劇重演。
 
針對兒少事故,兒科醫學會上午更發表聲明、呼籲民眾警覺兒少傷害,以下為聲明全文:
 
1. 建議兩歲以下嬰幼兒脖子上不要繋帶任何東西,包括平安符、項鍊、紅缐、飾物、帶繩的帽子等物品,以免勒住脖子造成窒息。
 
2. 不要讓嬰幼兒使用學步車,因事故頻傳,如容易跌倒、到處碰撞、被夾到、拉扯餐桌布造成燙傷等,或自行爬出而翻覆受傷。
 
3. 不能讓嬰幼兒獨處,要保持在視缐範圍內。若真的要短暫離開,一定要把嬰幼兒床欄拉起,避免翻身墜落。
 
4. 居住地方的窗戶、陽台、樓梯、欄杆、樓梯口應有防止墜落的裝置。家中浴室地板應有止滑設施。
 
5. 嬰幼兒應遠離熱源及電源,如廚房、各種爐具、插頭、熱水壺等,以避免燒燙傷事故。家中插座應裝有插座保護蓋,避免幼童持異物刺入插座而導致觸電。
 
6.沒有成人在旁戒護時,幼童應遠離水深或蓄水的地方,如水桶、浴缸、水池、渠道、游泳池等,很淺的水深便有可能造成溺水事故。
 
7. 避免嬰幼兒有自行接觸小物件、藥物和清潔用品的機會,特別是三歲以下小孩,包括銅板、藥丸、藥水、鈕扣電池、磁鐵、戒指、耳環、棋子、強酸或強鹼清潔劑等,避免造成誤呑異物或藥物的事故。
 
8. 幼童乘坐汽車時,應使用汽車安全座椅。不要騎機車載幼童,更不應將幼童抱在胸前或揹在後方,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邱俊吉/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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