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台南男童割喉命案 二審判無期徒刑

新聞出處:民視新聞  時間:2012/12

   

 2012年12月,台南遊藝場發生方姓男童割喉命案,當時曾嗆聲殺一兩人不會被判死刑的嫌犯曾文欽,一審只判無期徒刑,引發各界譁然;而6號這天,二審宣判,台南高分院仍判處嫌犯無期徒刑,但勒令服刑前監護5年,不過男童姑姑聽判後情緒激動,直呼判決結果根本無法產生嚇阻作用! 死者姑姑:「這兩年來台灣沒有變的更好,有鄭捷跟恐怖情人,都是預謀殺人的,我還是會為弟弟加油努力。」 聽到二審判決兇手無期徒刑,死者方姓男童姑姑,情緒難掩激動,因為民國101年12月,年僅10歲的方小弟,被殺童嫌犯曾文欽,帶進台南這間遊藝場廁所,犯下割喉命案,當時嫌犯還曾嗆聲,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而6日這天,二審結果出爐。 台南高分院庭長葉居正:「曾文欽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刑之執行前另入監護處所,另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 一審時,曾文欽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引發各界譁然,當時方小弟家屬無法接受,姑姑痛哭,爸爸心痛,認為應該判處死刑;而二審判決,台南高分院結果出爐,兇嫌仍是判處無期徒刑,再次撕裂家屬的心。 台南高分院庭長葉居正:「認為被告在犯案行為當時,他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顯著降低,所以依據刑法19條第二項規定,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死者姑姑:「就是兇手所說的,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我覺得台灣是要有一些改變,還是要至少有一個嚇阻作用。」 殺童兇嫌曾文欽,二審無期徒刑,並施以刑前監護5年,但家屬無法接受,全案仍可再上訴!(民視新聞翁英修台南市報導)
新聞出處: 
台南市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