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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小姊弟玩火焚屋 1死1傷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童椅燒毀
6歲的哥哥望著被燒毀的嬰兒車說:「那是妹妹(死者)坐過的!」,令人聞之鼻酸。林建鋒攝

【高堂堯、鮮明、曾雪蒨╱連線報導】南投縣名間鄉一對江姓小姊弟,昨疑似趁阿公阿嬤出門時在屋內玩火不慎引發火災,小姊姊不幸葬身火窟,弟弟幸運獲救。焦急的阿嬤一見到姊弟倆被消防隊員抱出火場時,崩潰放聲哭喊:「我的孫啊!」令在場民眾為之鼻酸。

江家鄰居指出,昨中午約十一時許,突然聞到從江家傳出一股燒焦味,剛開始以為是清明節燃燒金紙不以為意,直到十一時三十分發現濃煙從屋內竄出,才驚覺不對勁連忙報案。 

火噬家園
江家經祝融肆虐後付諸一炬,神桌也燒得焦黑。林建鋒攝

逃命被濃煙嗆昏

名間消防分隊趕到後,發現江家是水泥外牆平房、加蓋鐵皮屋頂,一樓空間幾乎都是木質家具、木板隔間,火勢已一發不可收拾,消防人員花了約二十分鐘將火勢撲滅,進入屋內才發現四歲的姊姊、和二歲的弟弟均已沒有呼吸心跳。
江小妹送醫時,全身百分之二十的燒燙傷、和吸入性嗆傷,急救後不治。江小弟全身燒燙傷面積也高達百分之二十,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目前在兒童加護病房插管治療,生命跡象穩定。
消防隊員初步研判,起火點為一樓客廳正後方的臥室,懷疑可能是姊弟倆在裡頭玩火,不小心引發火勢,驚嚇之餘從臥室旁的通道往後門逃命,卻雙雙被濃煙嗆昏,釀成一死一傷悲劇,但真正起火原因仍待調查。 

稚童不治 
醫護人員為江姓小女童急救,送醫後仍不治。翻攝畫面

最重處2年徒刑

據了解,小姊弟與五十一歲阿公、四十九歲阿嬤、哥哥、妹妹同住,意外發生時,哥哥和妹妹被阿公阿嬤帶出門買東西,留小姊弟在家。阿公昨下午在殯儀館處理孫女後事,面對媒體詢問低調表示:「先讓我把後事處理完再說!」女童的六歲哥哥不知妹妹已經往生,還比著燒得漆黑的娃娃車說:「這是妹妹坐過的!」 
律師林瓊嘉表示,《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讓六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否則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若因此造成兒童傷亡更可能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應安置寄養家庭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認為,江家祖父母照顧四名年幼孫子,不論經濟或身心都是沉重壓力,建議應將孩子送往寄養家庭安置。提醒家中危險物品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有事外出也應將孩子託付鄰居、親友,切勿讓幼童獨處。 

照顧幼童 注意事項

★家長若有事外出,切勿獨留幼童在家,應請親友或鄰居幫忙照顧
★打火機、熱水瓶、刀剪、藥物等危險物品,要放在幼童拿不到的地方,並教導他們不可拿來玩耍
★固定放置電視等重物的櫃子,重物離櫃子邊緣至少15公分,以防掉落砸傷幼童
★窗簾繩索、電線、摺疊桌應收妥,避免幼童玩耍時繞頸導致窒息
★高樓陽台可加裝隱形鐵窗、防墜網,並在窗戶安裝安全鎖,以防幼童墜樓
資料來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蘋果》資料室 

新聞出處: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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