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7 | 兒童類資訊醫藥奶粉 2014/3/25 冉祥蓓 報導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宣布訂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針對1歲以下的嬰兒奶粉,廣告限制僅能刊載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等資訊,不得宣稱特殊成分如「高鈣奶粉」或「嬰兒奶粉營養等同或優於母乳」等字句,新制今年9月24日開始實施,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重罰400萬元。 新聞出處: 台視新聞新聞露出日期: 2014/03/25